Re: [发泄] 我就是认为至少90%屋主是要刻意杀死小偷

楼主: ikoo   2014-10-29 21:47:01
其实以现有证据看不出来
是不是百分百
但是就几天以来媒体的报导
当你进入家门→发现有怪声→发现有人躲在洗手间然后拉住门
这时候我们大约判断小偷没有直接攻击屋主的意图 只想躲起来
然后回到屋主的判断
他可以做的是 1.不开门然后报警让警察处理
2.强行开门然后制服小偷
如果屋主选的是1就是王署长说的 让警察处理
但如果屋主选的是2的话就是自己处理
如果屋主不自行处理 扭打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让小偷抓去关 这个案子没有遗憾会发生呢
或许可以说他义愤
但某个程度 以目前所揭露的迹象
或许可以说 屋主是可以选择的
他也选择了自行处理
但是不是有更好的方式呢
或许是这个案子在未来的争议之处吧
※ 引述《revanchist (revanchist)》之铭言:
: 我就是认为至少百分之九十屋主是刻意要杀死小偷.
: 我不想详加说明. 因为说明对一些人无用.
: 我只要说出我的真实感想就好了.
: ┌─────────────────────────────────────┐
: │ 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 │
: │ 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 │
: │ │
: │ │
: │ │
: │ 1. 本文为板友发泄专用 禁止回应或推文 │
: │ 2. 本提示范本为板主所设置 未置于文章开头或修改视同发文者放弃禁止板友 │
: │ 回应的权力 │
: │ 3. 发文者依板规 得以在未进行回应之情况下对推文做全数删除的动作(禁止 │
: │ 部份删除) │
: │ 4. 发文者进行删除推文动作后 得以对刻意推文之使用者提出检举 │
: │ │
: │ │
: │ 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 │
: │ 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警告 │
: │ │
: └─────────────────────────────────────┘
: (使用[发泄]文章类别请勿删除或修改以上范本 并将范本置于文章开头
: 未依指示放置视同放弃禁止板友回推之权力)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2014-10-29 21:50:00
小偷是第一时间躲厕所,不代表会一直躲厕所、也不代表报警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10-29 21:50:00
争议就是,找律师
作者: lostt (事不过三!)   2014-10-29 21:51:00
的空窗期不会跑出来伤害屋主
作者: ben108472 (ben108472)   2014-10-29 21:52:00
在美国,屋主根本不会有罪,也不用讨论,但这是在台湾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10-29 21:53:00
推二楼,而且要找李茂生教出来的那些徒子徒孙@4F,也未必,如果打的贼是黑人,屋主是拿iphone99的白人白领,那还是会有事www
作者: killyou (xxx)   2014-10-29 21:55:00
有把怀孕的妻子跟肚里孩子加入判断吗?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10-29 21:56:00
干,那就是三打一了,当然很有事www李茂生的徒子徒孙为了人权、为了台湾刑事法的未来,一定会豁出去帮被打死的弱势窃贼争取应有的权利的
作者: tsgd   2014-10-29 22:00:00
哪天歹徒去李大教授的家呢?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10-29 22:02:00
设计对白: 敢来我家? 先来个加重窃盗构成要件该当
作者: jhoc (jhoc)   2014-10-29 22:02:00
李大教授会用刑罚学教化开导窃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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