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重要] 陆生身分由“停留”改“居留”

楼主: Okak (Okak)   2014-10-23 22:41:11
※ 引述《hotaru3456 (白河)》之铭言:
: ※ 引述《Okak (Okak)》之铭言:
: : 作者: Okak (Okak) 看板: PublicIssue
: : 标题: [重要] 陆生身分由“停留”改“居留”
: : 时间: Thu Oct 23 20:35:39 2014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23/36163110/
: : 新闻的焦点是在健保费政府要负担多少上,可是其实它里面隐藏了一个
: : 很重要的重点:陆生在台的身分将从“停留”改为“居留”!
: : 这有什么差别呢? 依照现行规定,大陆地区人民要申请归化(定居)要先
: : 取得“长期居留”的资格,而要取得长期居留的资格要先有“居留”的
: : 身分。如果新闻中的提案通过了,表示对岸人民移居来台取得身分的门
: : 槛将大幅下降!
: : 而这很可能是兵不血刃改变台湾政治生态的重要一步…
: : 请帮忙代为转载,谢谢...orz
: wiki
: 居留证,是中华民国政府用于证明外国人、没有自由地区户籍的中华民国国民在自由地区
: 内合法居留的身份证件,共分为外侨居留证、外侨永久居留证、台湾地区居留证(给与没
: 有台湾户籍的非大陆地区国民)、港澳居民居留证、港澳居民居留入出境证、大陆地区人
: 民依亲居留证、大陆地区人民长期居留证等。由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核发。
: 中华民国政府近年来对于长居于国内的外国人,发给“外侨居留证”,因此许多在台湾长
: 年从事宗教、医疗、英语教学等益于公众之工作的外国人(如空中英语教室创办人彭蒙惠
: 等)无庸如以往要定期回原国家更新护照及申请签证。此外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人民的非本
: 国籍配偶(简称外籍配偶)在未达到取得国民身分证的资格之前,也是持“外侨居留证”
: 。中国大陆人士则是持大陆地区人民依亲居留证或大陆地区人民长期居留证,港澳人士则
: 是持港澳居民居留证或港澳居民居留入出境证。
: 外国人在中华民国合法连续居留五年,每年居住超过一百八十三日,或居住台湾地区设有
: 户籍国民,其外国籍之配偶、子女在中华民国国合法居留十年以上,其中有五年每年居留
: 超过一百八十三日,拥有永久居留证以后,如果每年没有住满183天,永久居留证会被注
: 销或撤销。[1]
: 阁下是直接把居留脑补成长期居留不成?
你是那个字看不懂? 居留不等于长期居留,但是居留权是长期居留的必要
条件,所以取得居留权容易了,自然最后取得长期居留乃至于定居(取得
国民身分)就容易了。
你不是故意误导视听就是逻辑太差,自己选一个吧!
当然,长期居留取得不易没错,居留权的障碍只是其中之一,但是KMT要把
其他障碍拿掉不是不可能的!!!
而且,就算不谈长期居留或国民身分的问题好了,只问一个问题:为什么
解决陆生健保的问题要以给陆生居留权的方式来解决? 全世界有几个国家
是这样处理的? 外国人去美国读书,有因为这样给外国人居留签证吗? 没
有! 外国人拿的都是非居留外国人(non-resident alien)的学生签证,不
管待几年都一样!!! 那为什么台湾要大开此门?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4-10-23 22:42:00
.............
作者: hotaru3456 (白河)   2014-10-23 22:42:00
所以你的意思是一定会降低难度?依据是什么?
作者: deep0723 (Fulberster)   2014-10-23 22:43:00
能依据什么,不就自己脑补的
作者: limMxL (悄悄)   2014-10-23 22:44:00
最后只能当其中一个中国的国民
作者: flyover01 (想得不可得 情爱里无智者)   2014-10-23 22:44:00
依据就是车轮党一定绝对就是百分百会卖台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10-23 22:45:00
...........................................这种论点跟买刀容易,所以买刀砍人就容易许多有差吗?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4-10-23 22:46:00
会打篮球不等于能干掉Jordan, 但是会打篮球之后要干掉Jordan就更容易了。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10-23 22:47:00
今天很会玩模拟人生4 明天就有可能变金城武
作者: hotaru3456 (白河)   2014-10-23 22:50:00
你觉得居留权很好取得喔?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10-23 22:54:00
我说的是刀喔,原PO也赞成大幅限制贩售刀类吗XDDDD
楼主: Okak (Okak)   2014-10-23 22:57:00
如果你觉得居留权是刀子那么普通的东西的话,我也无话可说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10-23 22:58:00
本来就是很普通的东西只是普通的东西用到对岸为何会不一样我也不知道(叹)
作者: hotaru3456 (白河)   2014-10-23 22:58:00
因为大陆人会来当spy 所以通通要赶回去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0-23 22:58:00
那百万台商在大陆 北京要不要说这叫作卖中?
作者: lianshengwen (我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好人)   2014-10-23 23:20:00
Okak:我没看又怎样?你觉得政府不会偷改法令?you win!
作者: bonju2 (ZeRo)   2014-10-23 23:30:00
先射箭再画靶 谁都会...别出来搞笑了好吗...
作者: killer2k (...)   2014-10-24 08:27:00
Jordan 的例子好赞哈哈哈哈
作者: eastwing (谢伯承/东乡之翼)   2014-10-24 13:05:00
简单来讲,今天如果是蔡英文这样做就不会被原po质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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