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77133562003: 周休二日有落实吗 想太多 这政府 叹气
因为劳基法还没修正
第 30 条
劳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二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八十四小时。
前项正常工作时间,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
同意后,得将其二周内二日之正常工作时数,分配于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于其他工作日之时数,每日不得超过二小时。但每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
四十八小时。
第一项正常工作时间,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
议同意后,得将八周内之正常工作时数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
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第二项及第三项仅适用于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行业。
雇主应置备劳工签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记载劳工出勤情形。此项簿卡应保
存一年。
第30条规定两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84小时
所以就算隔周休也不违法
附带一提
责任制是要主管机关同意才可以
现在的很多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