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ownews.com/n/2009/10/16/828622注意日期"扁案律师团对法官法定原则等争议,已经宣告此路不通"当年我就曾经这样问过一个持此论者了台端说这违背法定法官原则,那这个原则的目的只是说承审的法官不可以以上级指定的方式产生,必须由事前规定好的一套规则产生承审法官以免谁介入那台端(亦即:当时那个唱此调的人)说这样并案违背法订法官原则,言下之意,蔡守训是谁指定的囉?谁?证据在哪?啊就回答不出来了,只能说:阿就不可以换啊今天c兄您又提到这段,那我还是一样的问题您愿意回答吗?说说当初那是什么可以重施的故技给这边的大家跟当初的大法官听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