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采取正确的能源政策
http://www.npf.org.tw/post/3/14246
自2011年的福岛核灾以来,世界各国皆重新审视核能的发展。我国在核四议题上本已纷扰
了二十多年,在反核人士借此煽动民粹的情况下,终于迫使我国的核能政策大幅转向。
在福岛核灾之前,我国的核能政策是核四厂1号机与2号机预计在2011年及2012年商转,核
一厂到核三厂在运转满40年后皆延役20年。福岛核灾后,我国公布新能源政策,核四厂1
号机与2号机预计在2014年及2016年商转,核一厂到核三厂在运转满40年后不延役;若核
四厂能在2016年稳定商转,则核一厂可考虑提前除役。
由于诸多复杂因素,台电在2013年2月公布的电源开发方案将核四厂的完工时程延至2015
年及2017年。2013年2月25日,行政院院长江宜桦宣布核四厂是否运转将交由全民公投决
定。2014年4月27日,随着林义雄先生挟太阳花学运之余威禁食反核,政府宣布核四1号机
不施工、只安检,安检后封存。核四2号机全部停工。
一、福岛后各国对核能的立场
福岛核灾刚发生的那段时期,由于核灾原因与影响尚未明朗,各国当时的确暂缓核能发展
政策。但三年后的今天,国际确认福岛核灾纯粹是日本缺乏核安文化、以及官僚心态酿成
的大祸,且面对经济发展和气候变迁的问题,核能仍然是必要的选项,因此大多数国家皆
决定持续增建核电厂。目前只有三个国家明订废核时程:德国、比利时、瑞士。
德国自2002年以来即实施以再生能源取代核能与化石燃料的能源转型计画(Energiewende)
。2011年初,德国本来打算推翻废核政策,预计将运转中的17部核能机组延役10年。福岛
核灾发生后,德国关闭8部核能机组,目前余下的9部机组供应德国18%电力。讽刺的是,
德国仓促废核、推动再生能源的结果,却是大幅增加火力发电的比例,尤其是高污染的褐
煤。
比利时有7部运转中的核能机组,供应全国52%的电力。由于该国最新的核能机组是在1985
年运转,因此订于运转满40年的2025年废核,但政策上保有弹性空间,授权能源管理局可
以在能源供应面临风险、或能源价格大幅波动时提出政策调整建议,经内阁决议后实行。
瑞士则有5部核能机组运转中,36%的电力来自核能,是第二大电力来源。福岛核灾后,瑞
士国会通过2034年放弃核电的提案。该国最新的核能机组在1984年运转,预计在标准运转
40年后再延役20年。该国最老旧的核能机组已运转45年,也确定延役。
值得一提的是瑞典。瑞典是全球第一个宣布废核政策的国家,早在1980年就举办公投废核
,并计画以再生能源取代核能。经过三十年的长期努力,终于证明废核政策不可行,故在
2009年的能源政策白皮书中停止废核政策,2010年修法允许兴建新的核能机组。目前瑞典
有10部运转中的核能机组,供应全国43%电力,是该国最大的电力来源,且该国所有核能
机组皆延役20年。
就连福岛核灾的受灾国日本,也因为无力负担废核的代价,谨慎评估后决定重启核电厂。
日本已经强化核管组织并制定更完备的核安法规,核电厂完成改善后就可以申请重新启动
。目前已有19部机组申请,其中川内核电厂已在今年7月通过草案审查,9月通过安全审查
,预计2015年初重新启动。
我们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因为福岛核灾立即废核,顶多只有极少数国家采取稳健
减核的弹性作法。
台湾作为一个98%以上能源仰赖进口的海岛国家,且使用核能三十余年来,在核安表现上
向来维持世界前几名的优异成绩。却有一群理盲滥情的反核人士,完全不顾我国正面临电
力短缺的危机,成天以谎言煽动民粹、散布恐慌,不但迫使政府下令将接近完工的核四厂
封存,更得寸进尺地意图阻止核一厂到核三厂延役,俨然是一场荒唐的闹剧。
反核人士时常宣称台湾不缺电,无视今年9月备转容量率多次跌破供电警戒线,一有机组
临时无法供电,就会面临电网崩溃的危机。亦或是宣称只要积极发展再生能源,就能取代
核能和火力的天真话语;不愿意面对再生能源的间歇性本质,以及人类尚未发展出大规模
高效率储能科技的现实。
二、我国电力结构的根本问题
追根究底,我国电力结构的根本问题并不在于表面上的尖峰负载能力不足,而是在于基载
电力严重短缺,以及南电北送的狭长电网无法填补北部电力缺口。依据我国电力负载曲线
,理想占比应为:基载电源55-65%、中载电源15-30%、尖载电源10-15%。然而,2014年我
国的实际电源占比为:基载电源41.9%、中载电源48.3%、尖载电源9.8%。
天然气机组具有升降快速的特性,一般作为中载电源调度之用。但在我国核能和燃煤机组
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只能24小时燃烧昂贵的液化天然气发电。未来陆续有更多核能和燃煤
机组退役,台电只能兴建争议相对较小的燃气机组,将会造成失衡的情况更加恶化。
光是以天然气取代核一厂到核四厂每年600亿度的发电量,就必须多付出每年1,500亿新台
币的代价。以20年的长期购气合约计算,20年下来就白白烧掉3兆元新台币。这仅是燃料
成本的估算,后续的经济冲击更难以想像。若没有核能的支援,再生能源和智慧电网的发
展必然滞碍难行,这是非常现实的成本问题。
反过来说,光是核四厂能顺利商转,核一厂至核三厂继续延役,每年节省下来的1,500亿
成本就能大力发展再生能源、建设智慧电网、加强环保设备、推动节能措施,这才是我国
在能源政策上的正确突破口。
除了推动核四厂商转和核一厂至核三厂延役以外,台湾还必须增建新的燃煤电厂,以补基
载电力之不足,每年节省下来的成本将更为可观。
诚然,燃煤电厂有严重的碳排放问题,但这并不是没办法解决。其一是与核能并用,即相
当于使用天然气减碳,成本却不到天然气的三分之一。其二是将节省下来的成本发展碳补
捉与封存技术(CCS),尽早实现大规模商业使用。其三是由于减排成本较高,对经济伤害
也大,因此在碳税和碳交易等减碳措施中,台湾应该要以发展碳交易市场为主,并与国际
碳交易市场对接,才能达成减碳目标。
另外一个可能的减碳方案是清洁发展机制(CDM):由减量成本高的工业化国家,借由资金
援助与技术移转至减量成本低的开发中国家。除了可以降低 CO2排放量之外,亦可以降低
全球的减量成本,进而维持经济永续发展。
再生能源的技术正在蓬勃发展,却还有许多瓶颈待突破。我不看好任何国家以政治力强行
扩充再生能源产业的作为,因为这种“绿能泡沫”恐怕通不过市场的考验。政府应该做的
是投资和研发,而不是补贴。再生能源最大的问题在于间歇性,这必须配合发展储能科技
来解决,而我们需要技术相对已经成熟的核能来为再生能源争取时间。
三、改善电力结构的具体方案
为兼顾供电稳定、电价稳定及环境永续,台湾应积极提升燃煤及核能等基载电源之占比,
让核一二三厂延役,核四厂运转,2025年基载应达45%以上;并且积极开发再生能源,其
余电力则由天然气发电、汽电共生及抽蓄水力弥补。
短期应实施之作法:尽速通过核一厂干贮场的水土保持执照,避免核一厂因乏燃料池空间
不足提前退役。推动核一厂到核三厂的延役计画,以延役20年为目标。收回核四厂封存命
令,1号机申请装填燃料棒进行起动测试,2号机尽速完工,所有测试完成后商转供电。林
口和大林的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更新计画务必如期完工。
情境推估(一):
暂缓大潭CC#7、#8、#9,以及通霄新CC#4、#5等五部机组兴建,合计减列450万瓩之燃气
发电容量;核能发电则采取核一、二、三厂延役,核四厂运转,总装置容量为784.4万瓩
;积极开发再生能源,2025年占比应达19.4%;其他发电方式容量维持不变。2025年时,
核电占比约15.7%,燃煤占比约29.4%,得到基载电源占比约45.1%。
情境推估(二):
不再兴建天然气发电机组;核能发电则采取核一、二、三厂延役,核四厂运转,总装置容
量为784.4万瓩;积极开发再生能源,2025年占比应达19.8%;其他发电方式容量维持不变
。2025年时,核电占比约16.0%,燃煤占比约33.3%,得到基载电源占比接近50%(49.3%)。
中长期应实施之作法:
1. 重启深澳和彰工的燃煤电厂计画。
2. 考虑在核四厂再增建两部核能机组。
3. 考虑在台中火力发电厂再增建两部燃煤机组。
4. 暂缓天然气机组的兴建与天然气的扩大使用。
5. 转卖液化天然气的长期合约,尽可能减少亏损。
6. 回归市场机制,投资而非补贴再生能源。
7. 采取碳交易、CDM机制、CCS技术达成减碳承诺。
8. 建设智慧电网,改善负载管理效能。
9. 规划长期能源转型政策,目标成为核能与再生能源极大化之先进环保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