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龙总部拒修改政见 中市选委会:这不是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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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台中市长参选人林佳龙竞选总部不满台中市选举委员会,以违反“选罢法”规定,
要求林佳龙修改“竞选政见”中有关“台中市升格已经4年,现任市长满意度年年垫底!
”的内容,林佳龙竞选团队认为这是开民主倒车。台中市选委会代理主委曹美良表示,经
选委会充份讨论,这些内容“不是政见”,且有触犯刑事法律规定之虞。
(张文禄报导)
林佳龙竞选总部发言人、立委何欣纯断然拒绝选委会修改政见的要求,并批评台中市选委
会为了抢救胡志强选情,滥用“选罢法”规定,竟把选监小组投票表决通过没有问题的政
见,在台中市选会委员会中,迳行推翻,犯下戒严时代才有的“言论事前审查”恶行。
台中市选委会代理主委曹美良说明指出,监察小组初审之后,必须提到委员会,而委员会
的组成是由各政党组成,采共识决,不是一个人可以主导。而委员会经充份讨论,认为这
些内容不是政见,且有触犯刑事法律规定之虞,加上选前十天不得公布民调,列入政见,
将一直存在。
胡志强在接受媒体追问时说,他不愿意评论,这是刻意制造话题。胡志强竞选总部副执行
长陈雪慧说,林委员明知法令, 借端生事,未来,所有候选人都可以把竞选公报当攻击
文宣,此举乃天下奇闻,贻笑大方,低估台中选民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