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针对MG149

楼主: maxinehou (小敏期待被翻牌)   2014-10-09 11:02:01
其实看到两边攻防MG149,觉得好像各说各话
一边说:赚这么多,都捐出来,柯医师好伟大好有情操(传说中的大水库理论吗?)
私人互助金.....款项完全合乎台大管理.....
一边说:公私不分、逃税、接受厂商捐款/招待/.....
按照最近出现的,MG149是帐户带码,里面分成台大医院的前&个人互助款
互助款由助理保管,来源是:大家缴交、厂商给科P的演讲费
用途是:婚丧喜庆、尾牙、研究费用代垫
(因为很多人一次拿不出太多钱做研究)
互助款说法非常合理,但是令人看到 台大医院同仁伟大的情操,大家居然愿意拿钱出来
还不像标会一样,有人固定拿回去,可以让每个人都拿到比定存更多的钱
等于这个钱捐进去,如果都没有做研究、没有结婚生子丧事、又很少参加相关活动
等于这个钱交出去就收不回来了,如此伟大情操,令人佩服!!!
里面成员还有护理,对吧,以现在护理少的可怜的薪水,还愿意拿出来,真了不起
还是台大员工薪水特别好,这另当别论,毕竟那里很多资深的都已经有公务员资格了
用途部分,按照科营说法:假设某A君,申请研究案通过,经费需要10万元。
可是A君一次无法拿出10万,所以跟MG149里私帐更正:SICU私帐的部分申请10万,
进行相关研究,包括耗材:墨水匣、文具、研究用耗材(试纸、滴管...之类的)
理论上不能购买‘器材’,也就是说像是电脑、机器、书籍,理论上不能买
当然有可能每个研究案的玩法不一样,以个人跟承包公家单位案子的经验来说,
只能买‘耗材’,不能买‘器材’
所以即使案子需要用到电脑、打印机,但是必须用‘租’的,或是使用原本单位的。
当然这很不合理,不过不合理了这么多年,也没有立委修法就是了~~~
但是也可以说很合理,不然,买了高档机器,研究做完了,东西自己给研究者带走,爽死
回到某A,跟MG149底下的互助金里拿了钱,做了研究,按照台大规定开立发票准备核销
核销过关,经费到手。
这笔经费,究竟是‘还’回MG149里的互助金??
还是‘捐’回MG149?? 然后开立捐款收据?隔年抵税?
要知道,申请下来的这笔经费,汇入某A帐户,或是开了支票.....给某A,
但是≠某A的‘收入’!!(收入只有研究者的主持费、或是相关人事费)
也就是说,某A年收入的金额里,不包括这笔‘经费’的,自然报税的时候,不可以列举
但是,现在拿出的内规,里面出现了包括:捐款可以抵税、可以五五分帐......
科营从来没有解释,请问这些内规指的是什么!!!!
第二个问题:
既然科营说了,互助金会有厂商捐款的原因是‘科P把自己的演讲费捐入’
演讲费在税法里=收入! <
作者: hank12332 (费蚊不吸血只发废文)   2014-10-09 11:04:00
MG149就只有一个,没有再分支啦~柯p也不是公务员啊~
作者: Landius (原来我是漆原派啊)   2014-10-09 11:04:00
管妈好像有说柯P不能算公务员身份?应该说是K党团的用词比较怪,MG149有两个,私帐(互助金?)的称呼应该是SICU私帐.
作者: cheyenneccy (cheyenne)   2014-10-09 11:07:00
柯a在法律上不具公务员身份
作者: fcku413 (!!!!!!)   2014-10-09 11:08:00
你对捐款的假设故事前提也太多
楼主: maxinehou (小敏期待被翻牌)   2014-10-09 11:11:00
台湾要被卖了也都还是假设而已呀或者f大也可以提出厂商捐款的原因
作者: qweasd951 (ya)   2014-10-09 11:13:00
柯P那些都讲到烂了吧
作者: cocopi (小玉子)   2014-10-09 11:16:00
请搜寻 赵建铭条款 就知道台大医生的身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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