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ariseb (hi)
2014-10-03 20:29:00公民觉醒板的一位板主参选里长
http://ppt.cc/epRv
他在经历上也把当公民板主的经历秀出来
所以我把该公开的选举黄页资料转贴到公民板上
那位板主反而去检举我公开个人资料
哇勒 选举黄页的资料不是他自己公开的吗?
这真的是公民觉醒吗? 我吓到惊醒了...
还号称
"自己的政治自己救!号召太阳花、斗阵选里长!"
还台联候选人哩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0000-00-00 00:00:00恩…
看EMAIL,似乎是那位连这边之前不能回文嘘文原因都不知也能写阴谋论的那一位啊
板规就有提到了 要公开个人基本资料 要经过本人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原po 他已经辞职版主了 是前版主了
Ptt PublicIssue :管理员 原来这也算经历喔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0000-00-00 00:00:00原po讲的有道理 网络上都查得到的东西不准人贴?去组务投诉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我去看了一下空空的花3那篇,下面的留言给我的感觉是选里长好像是件很丢脸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原po被捅了吗?
[爆料] 新开的公民觉醒板被木马了 (FuMouDiscuss)
1.板规提到的"个人资料"未说明是不公开或已公开的按常理来说自然是无论有无公开皆包括在内2.很多人谈PTT各版版规常拿法律来扯 所以附上本条个资法是个可以参考的法律 他并没有规定已经公开的资料就不被保护了题外话:现在这个时代 有心人要弄到任一位的资料都很容易,所以个资就不应该被保护了?
作者:
as5987 (qq111)
0000-00-00 00:00:00自愿公开跟别人有心弄到是不同的...
PTT虽然受法律规范,但是板规比法律还严格应该是没什么问题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民代参选者主动公开的个人资料 应该可以贴..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规是版主认定之 如有问题可像小组长申诉至于是否该笔法律严格或宽松 这基本上是要看版主如何认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较严格没有错 较宽松也没有错
我"个人"认为你这样不妥 可以给你看不代表你可以转贴
.....很抱歉 没这种事情 因为那是在全国公开资讯
我提一条有趣的板规:觉醒板禁止发表违反普世价值的文章。重点是普世价值要怎么认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民粹认定法 推多还是嘘多 很简单
他们是没拿过普世价值来桶人吧 至少政黑板友还没因此
因为很明显的 这种公开资讯就不牵扯到隐私 个资法问题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所以如把连胜文的资料贴上来 seanlien就能检举了是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规不等于现实社会规范 原PO还有疑问吗?
有问题好吗....还在没问题 就算严格一样要核比例原则
作者:
DGGXAM1 (13魂 \(⊙▽⊙)/)
0000-00-00 00:00:00关政黑屁事?? 不会去组务问?? 在这里我看是想引战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拿现实层面套在PTT上是无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谁跟你讲比利潘原则
真假XDDDD总之 我也不是组务或版主 你不用太CARE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那站长是否该开放直选PTT你可以选择要来或不来 没人逼你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两码子事?
因为明文规定全台湾的任何内规都一定要符合法定规则直选却非如此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不是要符合比例原则吗? 总统都要直选了 站长不用嘛!?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规跟法律一点关系都没有好吗= =
因为站长并没有一定要直选的理由 但你设定规则就是有一样有好吗....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里有关系?
懒得说了 那以后公司内规比法律严格那也不要在那靠碑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规只要不违反刑法 其他怎么定你最好管的著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腊风)
0000-00-00 00:00:00黑箱作业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公司是你上班的地方 但PTT你可以不爽不要来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两者根本不能类比
谁管你可以爽不爽来 第一PTT是学术网络只要他一天是学术网络就没有存在这种东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学术网络禁止商业 请问 跟水桶你有何关联?
哀 你自己去弄清楚就知道了 那只是平常使用者不care并不代表规定可以超出所谓的比例原则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我在政黑当版主时就弄得很清楚了= =比例原则不是让你这样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喔...呵呵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0000-00-00 00:00:00恩…
看EMAIL,似乎是那位连这边之前不能回文嘘文原因都不知也能写阴谋论的那一位啊
板规就有提到了 要公开个人基本资料 要经过本人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原po 他已经辞职版主了 是前版主了
Ptt PublicIssue :管理员 原来这也算经历喔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0000-00-00 00:00:00原po讲的有道理 网络上都查得到的东西不准人贴?去组务投诉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我去看了一下空空的花3那篇,下面的留言给我的感觉是选里长好像是件很丢脸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原po被捅了吗?
[爆料] 新开的公民觉醒板被木马了 (FuMouDiscuss)
1.板规提到的"个人资料"未说明是不公开或已公开的按常理来说自然是无论有无公开皆包括在内2.很多人谈PTT各版版规常拿法律来扯 所以附上本条个资法是个可以参考的法律 他并没有规定已经公开的资料就不被保护了题外话:现在这个时代 有心人要弄到任一位的资料都很容易,所以个资就不应该被保护了?
作者:
as5987 (qq111)
0000-00-00 00:00:00自愿公开跟别人有心弄到是不同的...
PTT虽然受法律规范,但是板规比法律还严格应该是没什么问题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民代参选者主动公开的个人资料 应该可以贴..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规是版主认定之 如有问题可像小组长申诉至于是否该笔法律严格或宽松 这基本上是要看版主如何认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较严格没有错 较宽松也没有错
我"个人"认为你这样不妥 可以给你看不代表你可以转贴
.....很抱歉 没这种事情 因为那是在全国公开资讯
我提一条有趣的板规:觉醒板禁止发表违反普世价值的文章。重点是普世价值要怎么认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民粹认定法 推多还是嘘多 很简单
他们是没拿过普世价值来桶人吧 至少政黑板友还没因此
因为很明显的 这种公开资讯就不牵扯到隐私 个资法问题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所以如把连胜文的资料贴上来 seanlien就能检举了是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规不等于现实社会规范 原PO还有疑问吗?
有问题好吗....还在没问题 就算严格一样要核比例原则
作者:
DGGXAM1 (13魂 \(⊙▽⊙)/)
0000-00-00 00:00:00关政黑屁事?? 不会去组务问?? 在这里我看是想引战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拿现实层面套在PTT上是无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谁跟你讲比利潘原则
真假XDDDD总之 我也不是组务或版主 你不用太CARE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那站长是否该开放直选PTT你可以选择要来或不来 没人逼你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两码子事?
因为明文规定全台湾的任何内规都一定要符合法定规则直选却非如此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不是要符合比例原则吗? 总统都要直选了 站长不用嘛!?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规跟法律一点关系都没有好吗= =
因为站长并没有一定要直选的理由 但你设定规则就是有一样有好吗....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里有关系?
懒得说了 那以后公司内规比法律严格那也不要在那靠碑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规只要不违反刑法 其他怎么定你最好管的著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腊风)
0000-00-00 00:00:00黑箱作业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公司是你上班的地方 但PTT你可以不爽不要来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两者根本不能类比
谁管你可以爽不爽来 第一PTT是学术网络只要他一天是学术网络就没有存在这种东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学术网络禁止商业 请问 跟水桶你有何关联?
哀 你自己去弄清楚就知道了 那只是平常使用者不care并不代表规定可以超出所谓的比例原则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我在政黑当版主时就弄得很清楚了= =比例原则不是让你这样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喔...呵呵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0000-00-00 00:00:00在彰化选喔,我看他等著哭哭上来叫没多少人投他
公司违反劳基法可以跟劳委会检举那以后是某可以主张某板规与法律牴触无效,没这回事吧是否
作者:
gingsow ((茶))
0000-00-00 00:00:00靠腰,是他喔...他不是老师吗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0000-00-00 00:00:00老师喔? 教什么的,不会又是一个太阳花公民老师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0000-00-00 00:00:00武藏大噢!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0000-00-00 00:00:00恩…
看EMAIL,似乎是那位连这边之前不能回文嘘文原因都不知也能写阴谋论的那一位啊
板规就有提到了 要公开个人基本资料 要经过本人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原po 他已经辞职版主了 是前版主了
Ptt PublicIssue :管理员 原来这也算经历喔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0000-00-00 00:00:00原po讲的有道理 网络上都查得到的东西不准人贴?去组务投诉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我去看了一下空空的花3那篇,下面的留言给我的感觉是选里长好像是件很丢脸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原po被捅了吗?
[爆料] 新开的公民觉醒板被木马了 (FuMouDiscuss)
1.板规提到的"个人资料"未说明是不公开或已公开的按常理来说自然是无论有无公开皆包括在内2.很多人谈PTT各版版规常拿法律来扯 所以附上本条个资法是个可以参考的法律 他并没有规定已经公开的资料就不被保护了题外话:现在这个时代 有心人要弄到任一位的资料都很容易,所以个资就不应该被保护了?
作者:
as5987 (qq111)
0000-00-00 00:00:00自愿公开跟别人有心弄到是不同的...
PTT虽然受法律规范,但是板规比法律还严格应该是没什么问题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民代参选者主动公开的个人资料 应该可以贴..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规是版主认定之 如有问题可像小组长申诉至于是否该笔法律严格或宽松 这基本上是要看版主如何认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较严格没有错 较宽松也没有错
我"个人"认为你这样不妥 可以给你看不代表你可以转贴
.....很抱歉 没这种事情 因为那是在全国公开资讯
我提一条有趣的板规:觉醒板禁止发表违反普世价值的文章。重点是普世价值要怎么认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民粹认定法 推多还是嘘多 很简单
他们是没拿过普世价值来桶人吧 至少政黑板友还没因此
因为很明显的 这种公开资讯就不牵扯到隐私 个资法问题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所以如把连胜文的资料贴上来 seanlien就能检举了是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规不等于现实社会规范 原PO还有疑问吗?
有问题好吗....还在没问题 就算严格一样要核比例原则
作者:
DGGXAM1 (13魂 \(⊙▽⊙)/)
0000-00-00 00:00:00关政黑屁事?? 不会去组务问?? 在这里我看是想引战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拿现实层面套在PTT上是无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谁跟你讲比利潘原则
真假XDDDD总之 我也不是组务或版主 你不用太CARE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那站长是否该开放直选PTT你可以选择要来或不来 没人逼你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两码子事?
因为明文规定全台湾的任何内规都一定要符合法定规则直选却非如此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不是要符合比例原则吗? 总统都要直选了 站长不用嘛!?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规跟法律一点关系都没有好吗= =
因为站长并没有一定要直选的理由 但你设定规则就是有一样有好吗....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里有关系?
懒得说了 那以后公司内规比法律严格那也不要在那靠碑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规只要不违反刑法 其他怎么定你最好管的著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腊风)
0000-00-00 00:00:00黑箱作业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公司是你上班的地方 但PTT你可以不爽不要来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两者根本不能类比
谁管你可以爽不爽来 第一PTT是学术网络只要他一天是学术网络就没有存在这种东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学术网络禁止商业 请问 跟水桶你有何关联?
哀 你自己去弄清楚就知道了 那只是平常使用者不care并不代表规定可以超出所谓的比例原则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我在政黑当版主时就弄得很清楚了= =比例原则不是让你这样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喔...呵呵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0000-00-00 00:00:00在彰化选喔,我看他等著哭哭上来叫没多少人投他
公司违反劳基法可以跟劳委会检举那以后是某可以主张某板规与法律牴触无效,没这回事吧是否
作者:
gingsow ((茶))
0000-00-00 00:00:00靠腰,是他喔...他不是老师吗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0000-00-00 00:00:00老师喔? 教什么的,不会又是一个太阳花公民老师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0000-00-00 00:00:00武藏大噢!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0000-00-00 00:00:00唉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0000-00-00 00:00:00恩…
看EMAIL,似乎是那位连这边之前不能回文嘘文原因都不知也能写阴谋论的那一位啊
板规就有提到了 要公开个人基本资料 要经过本人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原po 他已经辞职版主了 是前版主了
Ptt PublicIssue :管理员 原来这也算经历喔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0000-00-00 00:00:00原po讲的有道理 网络上都查得到的东西不准人贴?去组务投诉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我去看了一下空空的花3那篇,下面的留言给我的感觉是选里长好像是件很丢脸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原po被捅了吗?
[爆料] 新开的公民觉醒板被木马了 (FuMouDiscuss)
1.板规提到的"个人资料"未说明是不公开或已公开的按常理来说自然是无论有无公开皆包括在内2.很多人谈PTT各版版规常拿法律来扯 所以附上本条个资法是个可以参考的法律 他并没有规定已经公开的资料就不被保护了题外话:现在这个时代 有心人要弄到任一位的资料都很容易,所以个资就不应该被保护了?
作者:
as5987 (qq111)
0000-00-00 00:00:00自愿公开跟别人有心弄到是不同的...
PTT虽然受法律规范,但是板规比法律还严格应该是没什么问题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民代参选者主动公开的个人资料 应该可以贴..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规是版主认定之 如有问题可像小组长申诉至于是否该笔法律严格或宽松 这基本上是要看版主如何认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较严格没有错 较宽松也没有错
我"个人"认为你这样不妥 可以给你看不代表你可以转贴
.....很抱歉 没这种事情 因为那是在全国公开资讯
我提一条有趣的板规:觉醒板禁止发表违反普世价值的文章。重点是普世价值要怎么认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民粹认定法 推多还是嘘多 很简单
他们是没拿过普世价值来桶人吧 至少政黑板友还没因此
因为很明显的 这种公开资讯就不牵扯到隐私 个资法问题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所以如把连胜文的资料贴上来 seanlien就能检举了是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规不等于现实社会规范 原PO还有疑问吗?
有问题好吗....还在没问题 就算严格一样要核比例原则
作者:
DGGXAM1 (13魂 \(⊙▽⊙)/)
0000-00-00 00:00:00关政黑屁事?? 不会去组务问?? 在这里我看是想引战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拿现实层面套在PTT上是无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谁跟你讲比利潘原则
真假XDDDD总之 我也不是组务或版主 你不用太CARE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那站长是否该开放直选PTT你可以选择要来或不来 没人逼你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两码子事?
因为明文规定全台湾的任何内规都一定要符合法定规则直选却非如此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不是要符合比例原则吗? 总统都要直选了 站长不用嘛!?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规跟法律一点关系都没有好吗= =
因为站长并没有一定要直选的理由 但你设定规则就是有一样有好吗....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里有关系?
懒得说了 那以后公司内规比法律严格那也不要在那靠碑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规只要不违反刑法 其他怎么定你最好管的著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腊风)
0000-00-00 00:00:00黑箱作业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公司是你上班的地方 但PTT你可以不爽不要来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两者根本不能类比
谁管你可以爽不爽来 第一PTT是学术网络只要他一天是学术网络就没有存在这种东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学术网络禁止商业 请问 跟水桶你有何关联?
哀 你自己去弄清楚就知道了 那只是平常使用者不care并不代表规定可以超出所谓的比例原则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我在政黑当版主时就弄得很清楚了= =比例原则不是让你这样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喔...呵呵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0000-00-00 00:00:00在彰化选喔,我看他等著哭哭上来叫没多少人投他
公司违反劳基法可以跟劳委会检举那以后是某可以主张某板规与法律牴触无效,没这回事吧是否
作者:
gingsow ((茶))
0000-00-00 00:00:00靠腰,是他喔...他不是老师吗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0000-00-00 00:00:00老师喔? 教什么的,不会又是一个太阳花公民老师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0000-00-00 00:00:00武藏大噢!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0000-00-00 00:00:00唉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0000-00-00 00:00:00恩…
看EMAIL,似乎是那位连这边之前不能回文嘘文原因都不知也能写阴谋论的那一位啊
板规就有提到了 要公开个人基本资料 要经过本人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原po 他已经辞职版主了 是前版主了
Ptt PublicIssue :管理员 原来这也算经历喔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0000-00-00 00:00:00原po讲的有道理 网络上都查得到的东西不准人贴?去组务投诉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我去看了一下空空的花3那篇,下面的留言给我的感觉是选里长好像是件很丢脸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原po被捅了吗?
[爆料] 新开的公民觉醒板被木马了 (FuMouDiscuss)
1.板规提到的"个人资料"未说明是不公开或已公开的按常理来说自然是无论有无公开皆包括在内2.很多人谈PTT各版版规常拿法律来扯 所以附上本条个资法是个可以参考的法律 他并没有规定已经公开的资料就不被保护了题外话:现在这个时代 有心人要弄到任一位的资料都很容易,所以个资就不应该被保护了?
作者:
as5987 (qq111)
0000-00-00 00:00:00自愿公开跟别人有心弄到是不同的...
PTT虽然受法律规范,但是板规比法律还严格应该是没什么问题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民代参选者主动公开的个人资料 应该可以贴..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规是版主认定之 如有问题可像小组长申诉至于是否该笔法律严格或宽松 这基本上是要看版主如何认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较严格没有错 较宽松也没有错
我"个人"认为你这样不妥 可以给你看不代表你可以转贴
.....很抱歉 没这种事情 因为那是在全国公开资讯
我提一条有趣的板规:觉醒板禁止发表违反普世价值的文章。重点是普世价值要怎么认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民粹认定法 推多还是嘘多 很简单
他们是没拿过普世价值来桶人吧 至少政黑板友还没因此
因为很明显的 这种公开资讯就不牵扯到隐私 个资法问题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所以如把连胜文的资料贴上来 seanlien就能检举了是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规不等于现实社会规范 原PO还有疑问吗?
有问题好吗....还在没问题 就算严格一样要核比例原则
作者:
DGGXAM1 (13魂 \(⊙▽⊙)/)
0000-00-00 00:00:00关政黑屁事?? 不会去组务问?? 在这里我看是想引战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拿现实层面套在PTT上是无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谁跟你讲比利潘原则
真假XDDDD总之 我也不是组务或版主 你不用太CARE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那站长是否该开放直选PTT你可以选择要来或不来 没人逼你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两码子事?
因为明文规定全台湾的任何内规都一定要符合法定规则直选却非如此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不是要符合比例原则吗? 总统都要直选了 站长不用嘛!?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规跟法律一点关系都没有好吗= =
因为站长并没有一定要直选的理由 但你设定规则就是有一样有好吗....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里有关系?
懒得说了 那以后公司内规比法律严格那也不要在那靠碑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规只要不违反刑法 其他怎么定你最好管的著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腊风)
0000-00-00 00:00:00黑箱作业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公司是你上班的地方 但PTT你可以不爽不要来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两者根本不能类比
谁管你可以爽不爽来 第一PTT是学术网络只要他一天是学术网络就没有存在这种东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学术网络禁止商业 请问 跟水桶你有何关联?
哀 你自己去弄清楚就知道了 那只是平常使用者不care并不代表规定可以超出所谓的比例原则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我在政黑当版主时就弄得很清楚了= =比例原则不是让你这样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喔...呵呵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0000-00-00 00:00:00在彰化选喔,我看他等著哭哭上来叫没多少人投他
公司违反劳基法可以跟劳委会检举那以后是某可以主张某板规与法律牴触无效,没这回事吧是否
作者:
gingsow ((茶))
0000-00-00 00:00:00靠腰,是他喔...他不是老师吗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0000-00-00 00:00:00老师喔? 教什么的,不会又是一个太阳花公民老师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0000-00-00 00:00:00武藏大噢!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0000-00-00 00:00:00唉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0000-00-00 00:00:00恩…
看EMAIL,似乎是那位连这边之前不能回文嘘文原因都不知也能写阴谋论的那一位啊
板规就有提到了 要公开个人基本资料 要经过本人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原po 他已经辞职版主了 是前版主了
Ptt PublicIssue :管理员 原来这也算经历喔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0000-00-00 00:00:00原po讲的有道理 网络上都查得到的东西不准人贴?去组务投诉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我去看了一下空空的花3那篇,下面的留言给我的感觉是选里长好像是件很丢脸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原po被捅了吗?
[爆料] 新开的公民觉醒板被木马了 (FuMouDiscuss)
1.板规提到的"个人资料"未说明是不公开或已公开的按常理来说自然是无论有无公开皆包括在内2.很多人谈PTT各版版规常拿法律来扯 所以附上本条个资法是个可以参考的法律 他并没有规定已经公开的资料就不被保护了题外话:现在这个时代 有心人要弄到任一位的资料都很容易,所以个资就不应该被保护了?
作者:
as5987 (qq111)
0000-00-00 00:00:00自愿公开跟别人有心弄到是不同的...
PTT虽然受法律规范,但是板规比法律还严格应该是没什么问题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民代参选者主动公开的个人资料 应该可以贴..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规是版主认定之 如有问题可像小组长申诉至于是否该笔法律严格或宽松 这基本上是要看版主如何认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较严格没有错 较宽松也没有错
我"个人"认为你这样不妥 可以给你看不代表你可以转贴
.....很抱歉 没这种事情 因为那是在全国公开资讯
我提一条有趣的板规:觉醒板禁止发表违反普世价值的文章。重点是普世价值要怎么认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民粹认定法 推多还是嘘多 很简单
他们是没拿过普世价值来桶人吧 至少政黑板友还没因此
因为很明显的 这种公开资讯就不牵扯到隐私 个资法问题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所以如把连胜文的资料贴上来 seanlien就能检举了是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规不等于现实社会规范 原PO还有疑问吗?
有问题好吗....还在没问题 就算严格一样要核比例原则
作者:
DGGXAM1 (13魂 \(⊙▽⊙)/)
0000-00-00 00:00:00关政黑屁事?? 不会去组务问?? 在这里我看是想引战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拿现实层面套在PTT上是无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谁跟你讲比利潘原则
真假XDDDD总之 我也不是组务或版主 你不用太CARE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那站长是否该开放直选PTT你可以选择要来或不来 没人逼你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两码子事?
因为明文规定全台湾的任何内规都一定要符合法定规则直选却非如此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不是要符合比例原则吗? 总统都要直选了 站长不用嘛!?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规跟法律一点关系都没有好吗= =
因为站长并没有一定要直选的理由 但你设定规则就是有一样有好吗....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里有关系?
懒得说了 那以后公司内规比法律严格那也不要在那靠碑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规只要不违反刑法 其他怎么定你最好管的著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腊风)
0000-00-00 00:00:00黑箱作业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公司是你上班的地方 但PTT你可以不爽不要来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两者根本不能类比
谁管你可以爽不爽来 第一PTT是学术网络只要他一天是学术网络就没有存在这种东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学术网络禁止商业 请问 跟水桶你有何关联?
哀 你自己去弄清楚就知道了 那只是平常使用者不care并不代表规定可以超出所谓的比例原则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我在政黑当版主时就弄得很清楚了= =比例原则不是让你这样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喔...呵呵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0000-00-00 00:00:00在彰化选喔,我看他等著哭哭上来叫没多少人投他
公司违反劳基法可以跟劳委会检举那以后是某可以主张某板规与法律牴触无效,没这回事吧是否
作者:
gingsow ((茶))
0000-00-00 00:00:00靠腰,是他喔...他不是老师吗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0000-00-00 00:00:00老师喔? 教什么的,不会又是一个太阳花公民老师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0000-00-00 00:00:00武藏大噢!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0000-00-00 00:00:00唉
作者:
abe10 0000-00-00 00:00:00干 你帮你宣传 他还检举你喔? 这家伙没救了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0000-00-00 00:00:00恩…
看EMAIL,似乎是那位连这边之前不能回文嘘文原因都不知也能写阴谋论的那一位啊
板规就有提到了 要公开个人基本资料 要经过本人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原po 他已经辞职版主了 是前版主了
Ptt PublicIssue :管理员 原来这也算经历喔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0000-00-00 00:00:00原po讲的有道理 网络上都查得到的东西不准人贴?去组务投诉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我去看了一下空空的花3那篇,下面的留言给我的感觉是选里长好像是件很丢脸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原po被捅了吗?
[爆料] 新开的公民觉醒板被木马了 (FuMouDiscuss)
1.板规提到的"个人资料"未说明是不公开或已公开的按常理来说自然是无论有无公开皆包括在内2.很多人谈PTT各版版规常拿法律来扯 所以附上本条个资法是个可以参考的法律 他并没有规定已经公开的资料就不被保护了题外话:现在这个时代 有心人要弄到任一位的资料都很容易,所以个资就不应该被保护了?
作者:
as5987 (qq111)
0000-00-00 00:00:00自愿公开跟别人有心弄到是不同的...
PTT虽然受法律规范,但是板规比法律还严格应该是没什么问题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民代参选者主动公开的个人资料 应该可以贴..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规是版主认定之 如有问题可像小组长申诉至于是否该笔法律严格或宽松 这基本上是要看版主如何认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较严格没有错 较宽松也没有错
我"个人"认为你这样不妥 可以给你看不代表你可以转贴
.....很抱歉 没这种事情 因为那是在全国公开资讯
我提一条有趣的板规:觉醒板禁止发表违反普世价值的文章。重点是普世价值要怎么认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民粹认定法 推多还是嘘多 很简单
他们是没拿过普世价值来桶人吧 至少政黑板友还没因此
因为很明显的 这种公开资讯就不牵扯到隐私 个资法问题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所以如把连胜文的资料贴上来 seanlien就能检举了是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规不等于现实社会规范 原PO还有疑问吗?
有问题好吗....还在没问题 就算严格一样要核比例原则
作者:
DGGXAM1 (13魂 \(⊙▽⊙)/)
0000-00-00 00:00:00关政黑屁事?? 不会去组务问?? 在这里我看是想引战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拿现实层面套在PTT上是无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谁跟你讲比利潘原则
真假XDDDD总之 我也不是组务或版主 你不用太CARE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那站长是否该开放直选PTT你可以选择要来或不来 没人逼你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两码子事?
因为明文规定全台湾的任何内规都一定要符合法定规则直选却非如此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不是要符合比例原则吗? 总统都要直选了 站长不用嘛!?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规跟法律一点关系都没有好吗= =
因为站长并没有一定要直选的理由 但你设定规则就是有一样有好吗....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里有关系?
懒得说了 那以后公司内规比法律严格那也不要在那靠碑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规只要不违反刑法 其他怎么定你最好管的著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腊风)
0000-00-00 00:00:00黑箱作业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公司是你上班的地方 但PTT你可以不爽不要来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两者根本不能类比
谁管你可以爽不爽来 第一PTT是学术网络只要他一天是学术网络就没有存在这种东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学术网络禁止商业 请问 跟水桶你有何关联?
哀 你自己去弄清楚就知道了 那只是平常使用者不care并不代表规定可以超出所谓的比例原则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我在政黑当版主时就弄得很清楚了= =比例原则不是让你这样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喔...呵呵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0000-00-00 00:00:00在彰化选喔,我看他等著哭哭上来叫没多少人投他
公司违反劳基法可以跟劳委会检举那以后是某可以主张某板规与法律牴触无效,没这回事吧是否
作者:
gingsow ((茶))
0000-00-00 00:00:00靠腰,是他喔...他不是老师吗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0000-00-00 00:00:00老师喔? 教什么的,不会又是一个太阳花公民老师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0000-00-00 00:00:00武藏大噢!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0000-00-00 00:00:00唉
作者:
abe10 0000-00-00 00:00:00干 你帮你宣传 他还检举你喔? 这家伙没救了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0000-00-00 00:00:00恩…
看EMAIL,似乎是那位连这边之前不能回文嘘文原因都不知也能写阴谋论的那一位啊
板规就有提到了 要公开个人基本资料 要经过本人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原po 他已经辞职版主了 是前版主了
Ptt PublicIssue :管理员 原来这也算经历喔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0000-00-00 00:00:00原po讲的有道理 网络上都查得到的东西不准人贴?去组务投诉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我去看了一下空空的花3那篇,下面的留言给我的感觉是选里长好像是件很丢脸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原po被捅了吗?
[爆料] 新开的公民觉醒板被木马了 (FuMouDiscuss)
1.板规提到的"个人资料"未说明是不公开或已公开的按常理来说自然是无论有无公开皆包括在内2.很多人谈PTT各版版规常拿法律来扯 所以附上本条个资法是个可以参考的法律 他并没有规定已经公开的资料就不被保护了题外话:现在这个时代 有心人要弄到任一位的资料都很容易,所以个资就不应该被保护了?
作者:
as5987 (qq111)
0000-00-00 00:00:00自愿公开跟别人有心弄到是不同的...
PTT虽然受法律规范,但是板规比法律还严格应该是没什么问题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民代参选者主动公开的个人资料 应该可以贴..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规是版主认定之 如有问题可像小组长申诉至于是否该笔法律严格或宽松 这基本上是要看版主如何认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较严格没有错 较宽松也没有错
我"个人"认为你这样不妥 可以给你看不代表你可以转贴
.....很抱歉 没这种事情 因为那是在全国公开资讯
我提一条有趣的板规:觉醒板禁止发表违反普世价值的文章。重点是普世价值要怎么认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民粹认定法 推多还是嘘多 很简单
他们是没拿过普世价值来桶人吧 至少政黑板友还没因此
因为很明显的 这种公开资讯就不牵扯到隐私 个资法问题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所以如把连胜文的资料贴上来 seanlien就能检举了是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规不等于现实社会规范 原PO还有疑问吗?
有问题好吗....还在没问题 就算严格一样要核比例原则
作者:
DGGXAM1 (13魂 \(⊙▽⊙)/)
0000-00-00 00:00:00关政黑屁事?? 不会去组务问?? 在这里我看是想引战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拿现实层面套在PTT上是无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谁跟你讲比利潘原则
真假XDDDD总之 我也不是组务或版主 你不用太CARE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那站长是否该开放直选PTT你可以选择要来或不来 没人逼你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两码子事?
因为明文规定全台湾的任何内规都一定要符合法定规则直选却非如此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不是要符合比例原则吗? 总统都要直选了 站长不用嘛!?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规跟法律一点关系都没有好吗= =
因为站长并没有一定要直选的理由 但你设定规则就是有一样有好吗....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里有关系?
懒得说了 那以后公司内规比法律严格那也不要在那靠碑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规只要不违反刑法 其他怎么定你最好管的著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腊风)
0000-00-00 00:00:00黑箱作业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公司是你上班的地方 但PTT你可以不爽不要来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两者根本不能类比
谁管你可以爽不爽来 第一PTT是学术网络只要他一天是学术网络就没有存在这种东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学术网络禁止商业 请问 跟水桶你有何关联?
哀 你自己去弄清楚就知道了 那只是平常使用者不care并不代表规定可以超出所谓的比例原则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我在政黑当版主时就弄得很清楚了= =比例原则不是让你这样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喔...呵呵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0000-00-00 00:00:00在彰化选喔,我看他等著哭哭上来叫没多少人投他
公司违反劳基法可以跟劳委会检举那以后是某可以主张某板规与法律牴触无效,没这回事吧是否
作者:
gingsow ((茶))
0000-00-00 00:00:00靠腰,是他喔...他不是老师吗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0000-00-00 00:00:00老师喔? 教什么的,不会又是一个太阳花公民老师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0000-00-00 00:00:00武藏大噢!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0000-00-00 00:00:00唉
作者:
abe10 0000-00-00 00:00:00干 你帮你宣传 他还检举你喔? 这家伙没救了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0000-00-00 00:00:00恩…
看EMAIL,似乎是那位连这边之前不能回文嘘文原因都不知也能写阴谋论的那一位啊
板规就有提到了 要公开个人基本资料 要经过本人同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原po 他已经辞职版主了 是前版主了
Ptt PublicIssue :管理员 原来这也算经历喔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0000-00-00 00:00:00原po讲的有道理 网络上都查得到的东西不准人贴?去组务投诉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我去看了一下空空的花3那篇,下面的留言给我的感觉是选里长好像是件很丢脸的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原po被捅了吗?
[爆料] 新开的公民觉醒板被木马了 (FuMouDiscuss)
1.板规提到的"个人资料"未说明是不公开或已公开的按常理来说自然是无论有无公开皆包括在内2.很多人谈PTT各版版规常拿法律来扯 所以附上本条个资法是个可以参考的法律 他并没有规定已经公开的资料就不被保护了题外话:现在这个时代 有心人要弄到任一位的资料都很容易,所以个资就不应该被保护了?
作者:
as5987 (qq111)
0000-00-00 00:00:00自愿公开跟别人有心弄到是不同的...
PTT虽然受法律规范,但是板规比法律还严格应该是没什么问题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0000-00-00 00:00:00民代参选者主动公开的个人资料 应该可以贴..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规是版主认定之 如有问题可像小组长申诉至于是否该笔法律严格或宽松 这基本上是要看版主如何认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较严格没有错 较宽松也没有错
我"个人"认为你这样不妥 可以给你看不代表你可以转贴
.....很抱歉 没这种事情 因为那是在全国公开资讯
我提一条有趣的板规:觉醒板禁止发表违反普世价值的文章。重点是普世价值要怎么认定????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民粹认定法 推多还是嘘多 很简单
他们是没拿过普世价值来桶人吧 至少政黑板友还没因此
因为很明显的 这种公开资讯就不牵扯到隐私 个资法问题
作者:
peteref (Falcon)
0000-00-00 00:00:00所以如把连胜文的资料贴上来 seanlien就能检举了是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板规不等于现实社会规范 原PO还有疑问吗?
有问题好吗....还在没问题 就算严格一样要核比例原则
作者:
DGGXAM1 (13魂 \(⊙▽⊙)/)
0000-00-00 00:00:00关政黑屁事?? 不会去组务问?? 在这里我看是想引战吧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拿现实层面套在PTT上是无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谁跟你讲比利潘原则
真假XDDDD总之 我也不是组务或版主 你不用太CARE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那站长是否该开放直选PTT你可以选择要来或不来 没人逼你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两码子事?
因为明文规定全台湾的任何内规都一定要符合法定规则直选却非如此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不是要符合比例原则吗? 总统都要直选了 站长不用嘛!?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规跟法律一点关系都没有好吗= =
因为站长并没有一定要直选的理由 但你设定规则就是有一样有好吗....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哪里有关系?
懒得说了 那以后公司内规比法律严格那也不要在那靠碑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PTT站规只要不违反刑法 其他怎么定你最好管的著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腊风)
0000-00-00 00:00:00黑箱作业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公司是你上班的地方 但PTT你可以不爽不要来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两者根本不能类比
谁管你可以爽不爽来 第一PTT是学术网络只要他一天是学术网络就没有存在这种东西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学术网络禁止商业 请问 跟水桶你有何关联?
哀 你自己去弄清楚就知道了 那只是平常使用者不care并不代表规定可以超出所谓的比例原则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我在政黑当版主时就弄得很清楚了= =比例原则不是让你这样用的...
作者:
bonju2 (ZeRo)
0000-00-00 00:00:00喔...呵呵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0000-00-00 00:00:00在彰化选喔,我看他等著哭哭上来叫没多少人投他
公司违反劳基法可以跟劳委会检举那以后是某可以主张某板规与法律牴触无效,没这回事吧是否
作者:
gingsow ((茶))
0000-00-00 00:00:00靠腰,是他喔...他不是老师吗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0000-00-00 00:00:00老师喔? 教什么的,不会又是一个太阳花公民老师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0000-00-00 00:00:00武藏大噢!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0000-00-00 00:00:00唉
作者:
abe10 0000-00-00 00:00:00干 你帮你宣传 他还检举你喔? 这家伙没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