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dfs (learning)》之铭言:
: 刚刚google了一下,
: 基本法第45条就有说明特首可经选举或协商产生,
: 其实真普选是迟早都需要面对的课题,
: 假如香港不能真普选,
这里需要搞清楚的一件事情是,何谓“真”普选
香港人现在说的“真”普选,是说按照“国际标准”,普及而平等
具体而言,就是要有“公民提名”,可以参照柯文哲参选的模式
而基本法,你提到的第四十五条,第一行是你引用的选举或协商产生特首
第二行是根据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最终达至由提名委员会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所以,基本法为特首选举的程序设定了三个限制
其中两个是限制演变过程的,即根据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来演变,不是谁想变就变
第三个是限制演变最终形态的,即由提名委员会提名
所以,现在香港街头未成年人的信仰,是和基本法直接相违背的
: 那不就是告诉台湾人, 以后假如你们接受一国两制,
: 不能再维持你们的制度, 自己提名再选出你们的区长,
: 区长只能由北京指派或是北京提名
: 如果台湾可以维持真普选, 那香港人就要问为什么他们不能真普选 ?
中共答应给香港的那套一国两制究竟是什么东西
中共答应给香港的“普选”究竟是什么东西,要看基本法的原文
香港人有guts就可以选择反对基本法,但至少他们应该知道自己是在反对基本法
: 因此真普选是一国两制迟早都须面对的问题,
: 一国两制是中共当局提出的, 赞成这个政策的人,
: 针对里面所产生的问题找到解决方案, 是他们的责任
: 必须对自己内地的民众说,
: 港澳台就是真正的去玩西方式民主,
: 而中国内地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 一国两制本来就会是这样, 并没有特别奇怪、特别例外
: 能现在给真普选当然是最好吧, 不然至少我看也得再让步
基本法是在1990年颁布的,到现在二十四年了
“普选”这个词在基本法里面是有的,“普选”的具体形式也有明确的限制
至于这个基本法规定的“普选”和你所谓的“真普选”有多少差距,我不确定
我确定的是,基本法的“普选”,是中共答应的,也是可以给的
至于其他人发明的“真普选”,和中共没有关系,和反共关系比较大一些
: 香港人还是很迷信普选或直选是个很好的制度,
: 其实问题也很多阿, 只是相对好一点而已
: 干嘛要跳到另一个火坑 ? ㄎ
: 香港有人权、有法治、有言论自由, 每年还可以进行64游行
: 就差特首不是自己提名, 其实也没有那么糟
: 北京指定的香港特首通常不会是智障, 又有北京的配合,
: 应该很容易就能做得很好
: 搞到天怒人怨搞不好是自己的态度问题,
: 香港的问题网上很多好文都有分析,
: 是经济、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 而不是政治问题,
: 搞错问题, 即使特首是民选的, 大概也是一上来没多久,就开始民调低迷
: 然后开始有一堆人整天吵著叫他下台, 然后演变成一天到晚换特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