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解释引用法条是专业,决定价值观不是专业

楼主: william2001 (人间似水泊)   2014-09-26 22:11:37
法官的工作就是在于解释引用法条,
给于当事人合理的判决。
但是有关价值观的取舍,
如什么是民主,什么是民意基础,
我想他们没这权力来介定、解释好吗?
包括大法官也不行。
基本上我是认为大法官该废掉。
一个社会的价值观,认为一个人什么才做好人,
该怎么生活,该怎么处事,
一个组织该怎么运作,
能不能有宗教信仰,
什么才叫做自由
等等,
这些是要交由整个社会全体里的,社会贤达,民意代表、专家学者来决定,
而非区区少数人,包括法律系的教授、学者,
以法律专业的糖衣来包装,
就能够说服社会大众,把解释权交给他们。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4-09-26 22:12:00
你过于偏激 这是巴黎公社型主张......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4-09-26 22:16:00
有柯A的FU
楼主: william2001 (人间似水泊)   2014-09-26 22:20:00
他们人少很多,好吗?他们这样才叫偏激。我这个叫博采众家的意见。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9-26 22:23:00
所以还不是要选出另一批头衔不同但做一样事情的人?-_-"
楼主: william2001 (人间似水泊)   2014-09-26 22:24:00
那一批?那是一大堆好吗?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9-26 22:24:00
仍旧是蛆蛆..啊 是区区少数人以专业糖衣来欺骗(?)大众啊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9-26 22:25:00
那干脆投票权改回类似古代要大学毕业才有的菁英制度就好
楼主: william2001 (人间似水泊)   2014-09-26 22:25:00
透过电视上的辩论,来投票决定。
作者: KABUKI10 (真‧KABUKI)   2014-09-26 22:31:00
楼主这样的想法我只能说你太小看人性中自私的成份了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9-26 22:42:00
好奇,千人以上在电视上辩论,大概要多久才能得出结果?
作者: jhoc (jhoc)   2014-09-26 22:43:00
司法权的权源本来就是少数信仰...看看纳粹德国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9-26 22:43:00
更好奇,这千人难道不会为了能有共识而组成类似党派?
作者: jhoc (jhoc)   2014-09-26 22:44:00
行政立法都是多数民意为之,但司法权本来就可能与多数相反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9-26 22:48:00
还有社会贤达该怎么认定?投票?
楼主: william2001 (人间似水泊)   2014-09-26 22:50:00
价值观这东西本来就是关2300万人权益,怎能省时间?
作者: jhoc (jhoc)   2014-09-26 22:50:00
法律人有他坚守的价值啦,但这被人诟病的点在于改变太慢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9-26 22:51:00
问题是价值观人人不同,几千个人要有个共识出来恐怕困难我觉得立意很棒,但实际运作上恐怕不是这么容易
作者: jhoc (jhoc)   2014-09-26 22:53:00
所以价值塑造是要花时间的,法律见解改变就会慢很多
楼主: william2001 (人间似水泊)   2014-09-26 22:54:00
我根本不觉得法律人有资格决定这些。他们只是这社会的一部分而已。
作者: jhoc (jhoc)   2014-09-26 22:56:00
这点请参考德国在二战后的检讨。政府体制是有分工的,一出现都以民意多数为决定时失控就很惨法律不完全站在绝对反对方,但对于很保守的观念改变要时间也就是说,担任一个stopper的角色。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9-26 23:17:00
其实我比较好奇 大法官真的有决定过内文讲的东西吗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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