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法院ㄉ认证过了,都说马囧你活该被丢,
难怪悲愤的台湾狼前仆后继、义无"法顾"的要给卖台的马囧好看!!!
国民党不倒,台湾不会好!!!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03/397096.htm
用鞋丢总统裁定不罚 薛女:有缘鞋子继续飞
薛姓妇人去年10月20日在台北市客家义民嘉年华主祭大典活动上,朝总统
马英九丢一支桃红色布鞋遭起诉后,曾威凯、邱显至、刘继蔚三位律师义
务替薛女辩护,今日台北地院裁决结果出来,法官审理后表示,总统观礼
不属于任何民选或官派公务员的“任何”法定职务,裁定判决不罚薛女。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409240237-1.aspx
向马总统丢鞋 王献极无罪定谳
发稿时间:2014/09/24 16:09 最新更新:2014/09/24 16:09
(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4日电)总统马英九2年前为世界人权日致词,“908
台湾国”总会长王献极等当场向马总统丢鞋。高院认定不违反集游等法,今判
王无罪定谳。
法院判决指出,世界人权日活动于民国101年12月10日在景美人权文化园区举行
,马总统到场致词,王献极脱下球鞋朝马总统丢掷,“908台湾国”成员赖芳征
也用资料袋如法炮制,鞋和资料袋都遭在场随扈拦下,并未丢中马总统。
台北地检署认为两人行为扰乱活动,妨害与会者合法集会的权利,依违反集会
游行法及强制罪起诉。
法院审理时,他们不认罪,辩称丢鞋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并非暴力行为。王献
极说,他不满马总统竞选政见都没有兑现,所以丢鞋表达心声;赖芳征则说,
是觉得资料袋内文宣内容不实,才丢还资料。
但台北地院法官勘验现场录影光盘后认为,当天活动未因丢鞋事件而中断,两
人除了丢鞋和资料,并未妨害活动进行,况且现场还有民众也鼓噪抗议,活动
也未中断。两人行为虽有待商榷,但不构成违反集会游行法或强制罪,判处两人无罪。
检方不服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103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