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关于开票禁摄影

楼主: goodjeff (goodjeff)   2014-09-24 19:17:02
想问一下外国开票有无摄影阿
因为觉得开票场所就有监票人员在监票了
在搞个录影岂不是有点脱裤子放屁 表示监票人员公信力不够
就算真的开放录影好了
到时他们就会说 为什么只有政府能拍 我们不能拍
然后一堆人挤到开票人员前面拿着手机录影
每天妄想国民党会作票
如果真的不中立想作票 2004年阿扁根本没机会当总统
作者: photopanda (变态绅士卫斯理)   2014-09-24 19:21:00
不就是借故闹事?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4-09-24 19:21:00
2004 KMT根本没机会作票阿,中选会那时候是DPP的
作者: bini (小迪好可爱喔 >.^)   2014-09-24 19:22:00
国民党有作票前科 奥步又一堆 不得不防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4-09-24 19:22:00
原来中选会不是DPP的 KMT就能作票难怪2012民调领先 却苏了
作者: GGyuan (dexter)   2014-09-24 19:23:00
看起来是想摄影不知道企图要干吗齁 ㄏㄏ
作者: huchihkuei01 (不笑不足以为道)   2014-09-24 19:24:00
垃圾学匪借故闹事罢了,直接忽视就好
作者: cheyenneccy (cheyenne)   2014-09-24 19:30:00
外国法院不能摄影,开票就不知道了
作者: ffboy (DSP梦靥)   2014-09-24 19:31:00
唉,人家站在自己反对方就说人垃圾,蛆蛆也就这么高
作者: photopanda (变态绅士卫斯理)   2014-09-24 19:32:00
什么!?开票时电力吃紧而被迫停电!?拜托先去跟全台湾都欠他的01熊抗议吧XD选制不公要监票,是说不可言及的八年,某票人是多数,为啥不修法
作者: lea109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09-24 19:36:00
明明就可以在现场看 现行法规就是不能摄影 他们又不想循正常利益团体提倡修法的管道去做 一整个都靠自己随心所欲行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4-09-24 19:37:00
楼上他们已经在卢现行法规没规定不能摄影了
作者: photopanda (变态绅士卫斯理)   2014-09-24 19:37:00
不让你们如何就是要作票,我也可以合理的认为你们要如此介入,图的也是看有没有机会恶搞票数。
作者: lea109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09-24 19:37:00
动 然后不顺他们的意 就又在那里哀号被打压之类的鬼 真的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09-24 19:37:00
不过老实说当初禁止摄影是为了什么因素阿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风,全家发疯)   2014-09-24 19:38:00
当过选务人员,开票时都码一堆路人甲乙丙丁在那里看
作者: lea109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09-24 19:38:00
搞不懂这些人 稍微读过一点比较政治就知道 连英美民主国家
作者: lea109 (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4-09-24 19:39:00
民主制度都不是任人民自己随时要干嘛就变成怎样 比较政治学者Roskin在美国那章就说民主说到底就只有民众手中的选票
作者: Fujishima (藤岛)   2014-09-24 19:42:00
绿营让人痛恨的其中一点:破坏法规体制,做事都不照规定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绿小兵)   2014-09-24 19:57:00
事实就是投开票过程都是公开透明的 一定要录影的意义在哪里? 影片也有可能剪接阿 连到开票过程看都不意 最好是吱吱会在电脑上看开票 还不都在打电动如果当天有人敢在我的开票所乱 我一定要坚持用选罢法第106条来办他
作者: john0421 (沉默使者)   2014-09-24 20:05:00
DPP输了就是中选会直接改电脑的票数啦(翻
作者: lifefussing (无病呻吟)   2014-09-24 20:05:00
现行法规没有说不能摄影喔...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绿小兵)   2014-09-24 20:14:00
请参考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65条 第106条
作者: lifefussing (无病呻吟)   2014-09-24 20:20:00
第65条规定的是"投票所"
作者: photopanda (变态绅士卫斯理)   2014-09-24 20:26:00
条文开头就载明的是投票所或开票所
作者: lifefussing (无病呻吟)   2014-09-24 20:29:00
最后面 法条只有限制投票所你说的那个是下列三项情事之一 才有权力令其退出"在投票所或开票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指的是下面三项选举人及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之家属,不得携带手机及其他摄影器材进入"投票所。"任何人不得于"投票所"以摄影器材刺探选举人圈选选举最后面那两段都没有说开票所不得摄影
作者: photopanda (变态绅士卫斯理)   2014-09-24 20:46:00
那就不要器材被没收了,在那鬼叫
作者: lifefussing (无病呻吟)   2014-09-24 20:50:00
没有法律禁止 用什么法源没收?没有法源的情况下没收个人财产 会鬼叫是很合理的
作者: photopanda (变态绅士卫斯理)   2014-09-24 20:54:00
要玩文字游戏,看到时执法单位接不接受如此解释囉,不接受器材被没收又吃官司就惨了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4-09-24 20:56:00
合法的话 监票联盟可以到高雄市开票所录影阿 陈菊应该会配合
作者: lifefussing (无病呻吟)   2014-09-24 20:59:00
这哪是文字游戏 本来就没有禁止的东西啊...中选会出来说禁止 实际上才是不合法的...
作者: icywolf (蓝白拖鞋狼)   2014-09-24 21:07:00
老爱抄歪果和假胖祖国, 看看人家有没这么做 XD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9-24 22:00:00
投开票所是合在一起的,玩文字游戏根本无病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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