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乡镇公所做过选务人员,最近一次做的还是主任监票员
中选会在法令层面上的解释非我专业就不多说了
实务上要录影当然技术上应该没有问题,
但是是不是能够当做开票争议的证据我觉得有很大的问题
(怀疑投开票人员被买通的一定没去看过开票,某版真的有严重的被害妄想症)
第一,其实投开票所的人力是很吃紧的,尤其是大的投开票所唱票计票都要轮流
标准姿势是背对民众,高举选票,大声念出"几号,一票"
要一票一票开,一票一票计
没人有这么好的体力和专注力可以一路唱完
(唱错真的很惨,下面桩脚 "ㄟ~"超大声,也会害计票的错乱掉)
而且前辈交待,开票一定要又快又准,完全不能"被耽搁"
人家都开完了你没开完就有候选人和媒体要来怀疑你在作票了
第二,摄影机是电子产品,如果录影成为法定的争议解决证据
那就要保证摄影机不会故障、没电、记忆卡满了、被人有意无意踢倒、遮住等等问题
不然到时候又要落人口实,
再者摄影机还要能够同时涵盖唱票者和计票者,
那些说要用app记录每一张票的大概也没有实际参与选务工作,
因为你拍下每张票有什么用,万一计票计错呢?
说真的,选务人员做几百次的重复性动作,真的有可能会有恍神的时候。
第三,其实各投开票所都有桩脚来看开票,要是真的在作票
难道他不会回去跟候选人要求重新验票吗?
这是目前的救济程序,我也觉得相当合理,
今天要使用录影作为额外的救济程序,会比现行程序更可行,更能阻止作票吗?
另外,拜托年轻人多来参与选务工作,现在选务工作老是找一些学校的老老师来,
爱做不做的,该帮的忙也不帮,只会凹主任管理员请喝咖啡点心,
阿做过选务人员之后再来喊选务有瑕疵也不迟....
以上是一些心得
※ 引述《mikye (麦奇)》之铭言:
: 我是觉得啦 开放录影实在是没什么不可以的
: 甚至开票所本身就要该自己录影存证
: 大家都出来工作那么多年了
: 哪些重大事件不需要录影保护自己的
: 尤其是不同部门or不同公司交接的时候
: 之前没特别注意 台湾开票的时候没录影存证吗??
: 我倒是满讶异的
: 阿不过要拿个人拍摄影片卤洨洨的就太远了
: 有录影的话 还是以开票所本身的纪录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