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ssnlee请进

楼主: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9-19 03:05:36
我说有些人是怎样?发文给我发这样大小声
※ 引述《William ()》之铭言:
: 以前非双北要买间房有很难吗? 2007年买的
: 不过现在这个非六都的乡下地方7年来也涨了50%已上了
: http://imgur.com/CS2XnNI
: 不过老实说也必须要感谢你啦,看破了某些人的本质
: 让我少浪费很多时间在没有意义的笔战上是真的
: 当然如果你要质疑我贴的图是不是真
: 因为表达对你的感谢,所以我跑一趟台中把证据当面拿给你看
: 条件是你看完之后就大家都不要再提这些事就好
: 当然如果你要选择现在不回应,之后反正你还是可以拿出来说嘴
: 那也是可以,反正我就笑笑看看就好
来我的文章里同一天推文给我推这个?做人有必要这么双面喔?
我真的没见过这种这么死要面子的,不过就是你税制不熟被人巴
了脸而已,是怎样?一边叫我不要再提,后面发文插刀是吧?本
来想你都这么说了就放过你,真的是很欠电。
文章代码(AID): #1K0roij- (HatePolitics)
→ William: Ssnlee上次我的确没有想到你可以用那种方式闪过奢侈税 09/01 20:53
→ William: 所以我认输,但是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寄给你我的房屋权状 09/01 20:54
→ William: 照片,以后就请你不要再提这些事好吗?看你的意愿. 09/01 20:54
→ William: 如果你想看正本我也可以周末跑一趟台中 09/01 20:56
叫我以后不要再提,下面给我来一篇你是怎样?你们这些死要面子
的真的很$%#$%#$,自己去含的回文都赏你一巴掌:
“本条例规定之特种货物,项目如下:一、房屋、土地:持有期间在2年以
内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发建造执照之都市土地。但符合第5条规
定者,不包括之。”
也就是说他有合法的例外!那好啦我的十万咧?
自己都讲过没想到可以用这个方式闪过了,我管你那间房子怎样,
当初讲的就是如果我房子过的回来,你钱拿出来,少在那不懂给我
充懂,你去问税务的是有问过交易违约问题吗?一堆买屋卖屋纠纷
房子退回去你还收他奢移税,你老中华民国税捐处早被干爆了,我
买到凶宅过完户才发现,买屋合约里写明没讲明原价退回,你要跟
我收奢移税吗?你错就错在自以为自认绝对,这世上的事情如果如
你这么单线式的想法,很多事情都不必做了。
不要说这个无关政黑,啥小私人恩怨的,这文本来是在讨论税制,
你自个脑羞硬要跟我挑战,结果中华民国的税制是如此,不爽你去
翻呀?
真的很好笑咧!那句看破某些人,我算是完整的还给你。
我等你回应,最好‘笑笑’回应。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9-19 03:11:00
自己挖坑给自己跳总有点优待吧XD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4-09-19 03:13:00
威廉也不会兑现当初赌的那十万新台币
楼主: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9-19 03:14:00
跑帐比较快啦他当初赌的是我过的房子,他那篇文变成po他的房子?这那招?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9-19 03:16:00
偷天换日,怕了吧XD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4-09-19 03:17:00
嗯…指鹿为马
楼主: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9-19 03:21:00
照我的流程跑一次,怎么七个月后变他po胆本我给十万?这种人是怎样呀?
作者: asiak1009 (Konson)   2014-09-19 03:23:00
炒什么炒 就说当初说的十万已经射在XX上了就好啦
楼主: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9-19 03:25:00
就有人爱吵又爱搞两面手法,推文跟我讲不要提了,po在那要面子,给脸不要脸,那通通都拿掉呀。
作者: William   2014-09-19 08:03:00
你又把别人的话剪一半了,后面几句就不贴了另外我问国税局的案例是你当初说的方法,我买房子没用到借贷和设定此类方式我贴誊本只是要说你那句话说错了,没要你给10万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9-19 08:08:00
会不会回太慢 要想这么久?
作者: William   2014-09-19 08:13:00
另外我的看法是你可闪过是因为国税局很难证明实质使用..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9-19 08:15:00
三K没讲 我都没看到ㄟ 某位是不是想太久了还避重就轻的 想找台阶就不要发文大声阿XD
作者: William   2014-09-19 08:16:00
最后,如果你希望的话,那我就删文吧.
作者: HarunaLuna (春奈るな)   2014-09-19 09:33:00
都认输了是不是要履约啊!真的超久,二月的文到现在……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4-09-19 10:05:00
为了被打脸再出来讨战一次,替威廉大勇气赞许
作者: mardaban1 (增奎 奎可利)   2014-09-19 10:13:00
呵 他不敢跟你玩拉 躲在键盘多爽
作者: Ting1024 (无)   2014-09-19 10:52:00
和平相处吧。
作者: fantasyland0   2014-09-19 10:54:00
有人说这话真没说服力 XD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9-19 11:26:00
XDDD 和平相处 噗哧 不好意思 笑出来了
作者: William   2014-09-19 13:13:00
推文三句剪成一句不叫断章取义,你开心就好。跟最近看罗委员的说法差不多水准我也来学一下好了,如果你觉得你的解释没问题,请去法院要要求我该付你10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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