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放下台湾228,勿忘南京大屠杀

楼主: ulycess (ulycess)   2014-09-14 11:54:17
※ 引述《manfale (战神 吱见愁)》之铭言:
: 而林江迈在笔录中表示,当时冲突场面混乱,所以她认不出拿轮托打伤她头部的人容貌与
: 穿着,不过她确定是台北专卖分局人员所为,因为她的五十条香烟都被专卖局人员强行拿
: 走,她在警局中希望专卖局能将香烟还给她。
: 专卖局的人只有六个,林说搞不清楚是谁,却又说很清楚是谁,这话的可信度又是如何?
: 感谢你又把脸给献上来让我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我打了你左脸,你又献上右脸吗?
引自http://ppt.cc/WEI3
有关傅学通等人判决理由书部分,589页
林江迈供称:“是带枪一个人把枪下我头上打下,以后流血”......证以叶得根、钟延洲
于审判中均一致供认与另外一警察在一起,是则以枪敲击林江迈头部者,必不出此三人,
又查钟延洲并未带枪,警察虽带有枪械,但未拿出......以此观之,叶得根因林江迈交缠
不已随手以手枪敲击其头部成伤,足以勘认
所以林江迈不知道谁把她打伤的,但是一审法官依现场迹证认定是叶得根
心得:话说伤害罪不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为什么法官可以判到四年六个月
阿,公务员藉职务机会故意犯罪加重二分之一拉XDDDDD
作者: HarunaLuna (春奈るな)   2014-09-14 11:56:00
现在的法律跟那时候有一样吗?
作者: askemm   2014-09-14 13:03:00
人家不学无术嘛,要体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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