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金库,跟法治无法切合社会事无关,也不是政治操作。
那种小金库,只有帐户合法,内容金钱的流动根本不合法。
真正学术单位完全合法的作法,有人捐一笔钱指名给你,
学术单位会计单位不是把钱拨到你指定的公家帐户,
而是要你提出一个研究计划,通过审核,才能立案,才能拨付经费给这个计划。
这样单位和政府才能审计稽核到这些经费的报支流程。
当然,因为经费己经到位,研究计划自然没人会刁难,立案都会过。
不过,既然有研究计划,就要有研究所得发表....没真做研究,这就麻烦啦...
这虽麻烦一点,但是公私两便。可,学术单位要收一笔手续代管费用,看单位不同,
会从13%~17%或更高不等,所以,我说过,我老师私人收到一笔二百万的捐款,
他根本不敢拿,要金主捐给他任职的学术单位指名给他研究,但是,单位代管,
其中的17%就成了单位代管费,他就只能使用166万,其他34万就变单位的费用。
很痛啊....但是一切合法。当然,你报支的经费也要合乎政府及单位规定的
报支额度,那就有所不便。例如,你机票要报商务舱,就不会过啊......想想看,
如果那笔钱不要进单位代管,老子爱怎么用就怎么用,岂不爽哉???
而且还不会被扣13%~17%当代管费。
那个MG的帐户,就是各方便宜行事,想要爽不想依法行事才成立的奇怪公家帐户。
真的为研究所需,提个计划立个案,有那么难吗?
没提计划,真的是为研究花掉的经费吗??我是怀疑啦.....
※ 引述《william2001 (人间似水泊)》之铭言:
: ※ 引述《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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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兄这句话说的好
: : 不过要我来进一步说的话,我就会说,那是法治无法切合社会事
: : 所以才会出柯文哲这笔钱的状况
: : 老实说,我前后看完罗淑蕾指控的东西并参考医届的说法
: : 我认为罗淑蕾应该是打错靶了
: 从头到尾就是政治操作而已。
: 罗只是用民进党那种低级手法,反制其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