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给詹顺贵律师的核能与法律小教室

楼主: Hyuui (修)   2014-09-05 19:10:51
给詹顺贵律师的核能与法律小教室
http://www.npf.org.tw/post/3/14089
行政院公民投票审议委员会在2014年8月7日举行“你是否同意新北市台电公司核能四厂进
行装填燃料棒试运转?”全国性公投案听证会。在当天的听证会结束后,提案方台湾环境
保护联盟的高成炎教授、施信民教授、詹顺贵律师等人在楼下召开记者会,控诉在听证会
上被当众指出许多错误的窘境。
詹顺贵律师还特别点名与会的经济部代表、台电代表及核能流言终结者玩弄科技门槛及法
律文字游戏,并写了一篇《‘核四厂装填核燃料棒试运转’-是否为合法公投提案?》刊
载于2014年8月16日的《民报》专栏上。
对于本次公投案,我已写了《论“装填燃料棒试运转”公投案不符合公投法》、《核四公
投案与高成炎的纵火式民主》和《施信民教授的移花接木反核法》等文章论述反核方的主
张充满矛盾。既然詹顺贵律师特别点名本人用法律文字游戏玩弄他,我就再次免费教教詹
顺贵律师一些核能和法律的小常识。
◎第一课:听证会程序的问题
詹顺贵律师提出的几项质疑:
1. 未考虑事先举行预备听证,厘清争点,因此公审会既然针对相同提案内容,于吕副总
统新北市公投提案已认定属国家重大政策,不属地方性公投,亦即应该是全国性公投,何
须再将之赘列为议题之一(是否合于公投法第2条第2项规定部分)?
2. 采轮流发言,虽然也容许提问,但整体而言仍属各说各话居多,例如包括清华大学核
工系李敏教授的二位专家及其他支持核能人士的发言,几乎仍是会影响经济发展、会限电
等恫吓式发言(笔者唯一佩服的是为核四政策辩护的经济部代表第一次发言,内容针对议
题精准到位),难以聚焦所设议题讨论,欠缺实质辩论。
3. 依行政程序法第59条规定,听证应公开举行,本次听证也确实是全程公开举行,但竟
以肖像权为由禁止媒体录影,甚为荒谬。公投提案通常涉及公共议题,具有高度公共利益
(不论过与不过),单纯前往旁听者也就罢了,既已报名想发言针对具有公共利益的公共
议题表达意见,并做为公审会审议之参考,已经该当自愿进入公共领域,而且此事具有新
闻价值,媒体基于报导的需求录影拍照,发言之人岂能主张肖像权加以对抗?
我的回应如下:
1. 公投案只要有一项要件不符合公投法的规定,就无法成案;该次仅用“不属地方性公
民投票事项”的理由驳回,不代表公审会认定其为重大政策、主文和理由书没有矛盾、或
是复决标的存在。
因此,反核方代表詹顺贵律师在听证会上说:“在前副总统吕秀莲为代表所提案的地方性
公投,其实公投文字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也经过行政院公审会以及诉愿机关直接认为这个
案子是全国性公投,除此之外对于其他是不是符合公投法的要件,其实在行政院并没有任
何其他的指摘,显然就这一部分程序上应该都合法。”显露其毫无法律专业素养。
2. 当天的听证会上,拥核方确实花了许多时间论述核能与辐射的正确知识,这是由于反
核方在听证会上公然散布许多违反科学的谣言,例如核电厂会核爆、燃料棒一旦插入就会
造成万年污染,试图误导公审会委员对核能的观感,知识份子当然有必要出面澄清。
而且根据听证会议纪录:
公投案提案人高成炎教授说:“装填燃料棒试运转会有辐射污染产生以及发生重大核能灾
变的风险、核四厂的机组也会全部变为高辐射污染的核废料。”
盐寮反核自救会总干事杨木火说:“核四厂像炸弹、核四厂耐不住地震和海啸、核四厂的
烟囱会放出辐射污染水源、核四厂的数位仪控系统不能用。”
宜兰县政府秘书黄玲娜说:“核四厂发生事故,整个北台湾都会受害,甚至亡国灭种。”
台湾基层护理产业工会林美琪说:“台湾的医疗环境一旦发生核灾就会崩盘。”
盐寮反核自救会副会长杨贵英说:“科学没办法控制辐射窜流、核四厂就是高阶核废料最
终贮存场、核四厂会核爆,我们要来无预警疏散演习。”
民众乙说:“奇异的核能部门已全部撤离、奇异承认核能是最贵最危险的发电方式、台湾
没有核电厂也不会缺电。”
民众戊说:“政府没有发展绿能、绿能可以取代核能、就算没有发展绿能,电还是够用、
就算核一二三四全部废除,台湾也不缺电。”
陈孟君医师说:“核废料的辐射可能当场不会死,但是附近的居民可能都会得癌症。”
以上反核人士的发言荒腔走板,且皆没有聚焦在公投案之合法性。碍于篇幅有限,本文就
不针对那些老掉牙的谣言一一回应,读者可参阅听证会纪录的拥核方发言,以及上网查证
相关资料即可破解。相较之下,拥核人士主张的“影响经济发展、会限电”皆有凭有据,
不知以詹顺贵律师专业的判读能力,以为何方才是恫吓式发言?
3. 当日司仪在听证会开始时,就先报告应行注意事项。第七项明确指出“未经主持人许
可,不得于听证进行中进行录音、录影或照相。”公民记者无视规定,当场架起摄影机,
主持人朱新民主任委员其实并未制止。后来是一位工作人员在会议进行过半后前往关切,
公民记者就大声吵闹抗议,当时台上的清大工科系叶宗洸教授发言也被迫中断。朱新民主
任委员再度指示先不要阻止,等同默许公民记者摄影,会议才顺利进行下去。
◎第二课:议题本身的问题
詹顺贵律师又提出几项法律意见:
1. 对照《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第9条第1项规定:“核子燃料、核子燃料生产或贮存设施
兴建完成后,非经主管机关检查其兴建工程及‘试运转’合格,并发给运转执照,不得正
式运转。”亦足佐证称正式运转前的最后一段把关测试为‘试运转’,并非凭空杜撰或出
于错误。反而此一‘试运转’用语对一般不具核能专业知识的公民而言,更具可亲近性,
更易了解掌握其真意,而不致出现议题2所顾虑需探究的命题。
2. 反对公投提案者当天攻讦重点放在提案理由。他们主张提案理由过度描述低功率试验
的核污染程度与夸大核灾风险,根本是反对核四运转,因此提案理由与主文矛盾,令人无
法了解其真意。但揭露风险,正足以促使公民慎思明辨,并踊跃连署或投票,何来矛盾?
依照反对公投者说法,高教授的提案理由岂非仅能对核四厂或核能发电歌功颂德?
3. 一旦装填核燃料棒开始低功率测试后,放射性污染即开始产生,且会随其功率逐渐递
升而从低放射性污染逐渐转为高放射性污染。有鉴于存放于兰屿数十年的低放射性核废料
,政府与台电迄今仍无法依承诺迁移;核一、二、三厂的用过高放射性核燃料棒,仅能暂
存拥挤的冷却池,迄今亦无妥善的最终贮存方式。而核四厂一旦装填核燃料棒启动,即不
可逆地开始制造放射性污染,而步上其他核电厂后尘。因此,“装填核燃料棒试运转”阶
段,正是攸关核四厂能否运转与要否运转此一国家重大政策最具关键分野的阶段,以此为
公投提案内容,应符合乃是就政府重大政策为复决提案的规定。
我的回应如下:
1. 《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第9条第1项规定的是“核子原料、核子燃料生产或贮存设施”
,除了核电厂以外,还包括学术单位的研究教学用反应炉、以及高阶核废料贮存场等等,
早年甚至包含提炼核子燃料的设施。其中只有核子反应炉有所谓的“装填燃料棒进行起动
测试”,因此自然不会把“起动测试”写入该法条中,而是另行规范,詹顺贵律师显然误
读法条。
2. “提案内容相互矛盾”指的是公投案主文与理由书相互矛盾,或是理由内容间互相有
矛盾的情形。詹顺贵律师一直刻意把公投案主文与理由书切割,单就主文来看,明显是正
面表述“同意装填燃料棒”,没有矛盾;单就理由书来看,明显是反面表述“反对装填燃
料棒”,没有矛盾;但是将主文与理由书放在一起,马上产生明显的矛盾。我认为一位专
业的律师,应该要具备基本的阅读判断能力。
在听证会开始前,工作人员请与会民众登记发言顺序,分为支持与反对两张登记单。对于
拥核方来说:投下同意票,是同意主文的装填燃料棒、还是同意理由书的装填燃料棒会造
成严重辐射污染,这种明显不实的“揭露风险”呢?更讽刺的是:当天连支持公投案的反
核人士自己都搞不清楚要签在哪一张发言单上,何况是广大的人民百姓?这种矛盾的公投
提案若付诸实行,岂不是劳民伤财、浪费公帑?
3. 对于提案人主张“装填燃料棒会造成核四机组全部变成高辐射污染的核废料”的谬论
,我已在听证会上简短驳斥:装填燃料棒、达到初次临界后,反应炉炉壁的确有可能因为
中子活化现象带有辐射,但那属于低放射性废弃物,非常容易处理。至于使用过的燃料棒
本身,美国Shoreham核电厂也做过起动测试,后来因为政治因素被下令关闭,仍然可以将
已进行过核反应、带有辐射的燃料棒卖给Limerick核电厂继续使用。
詹顺贵律师提到兰屿低阶核废料贮存场,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兰屿贮存场的辐射值比台北
、台中、高雄等本岛都市还低,而且贮存场离居住区约有五公里。请问詹顺贵律师,低阶
核废料到底怎么用超自然的方式让兰屿居民罹癌?事实上,根据长期追踪统计的结果,兰
屿的罹癌率也没有特别高。当然,虽然这些资讯只要上网搜索就能查到,但的确超出詹顺
贵律师的法律专业之外,我就不苛求他了。
另外,詹顺贵律师所提“核一、二、三厂的用过高放射性核燃料棒,仅能暂存拥挤的冷却
池,迄今亦无妥善的最终贮存方式”,这的确有一部分是事实,果然很符合律师的风格。
真相是:高阶核废料早在几十年前,科学家和工程师就知道安全处理的方法,技术上绝对
不是问题。然而,由于一群拒绝接受科学知识、整天散布谣言煽动民粹的反核人士,才让
核废料处理成为无解的政治问题,国内外皆然。
以上是本日的核能与法律小教室,不知詹顺贵律师对于再次被科技门槛和法律文字游戏玩
弄的感想如何?
参考资料:
[1] “核四厂装填核燃料棒试运转”-是否为合法公投提案?
http://www.peoplenews.tw/news/506a4c73-f0d1-49b6-b6be-81fa4cc6530d
[2] 论“装填燃料棒试运转”公投案不符合公投法
http://www.npf.org.tw/post/3/13948
[3] 核四公投案与高成炎的纵火式民主
http://www.npf.org.tw/post/3/14051
[4] 施信民教授的移花接木反核法
http://www.npf.org.tw/post/3/14081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09-05 19:26:00
作者: RollingWave (Lost in the Dark)   2014-09-05 19:29:00
XD
作者: alfread (春日恭介)   2014-09-05 19:32:00
用正道坚持理念值得尊敬,但用邪门遂行理念难以令人苟同特别是那种践踏自己专业的,当律师当到被理工用法律打脸
作者: Enter1942 (1942年的进入键)   2014-09-05 19:36:00
专业的CEO 对上践踏自己专业的律师~~啧啧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4-09-05 19:40:00
请问发电成本有包括折旧摊提吗
作者: Alvitr (智慧才是力量)   2014-09-05 19:41:00
有..所以核123的发电成本低很多 因为摊提完了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4-09-05 19:42:00
谢谢
作者: phfd2013 (网滋)   2014-09-05 19:52:00
唉…事实早已经鬼遮眼,他们会无视的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4-09-05 20:26:00
感谢原PO 无限期支持终结者打饭盒脸XD
作者: M9407120 (妖)   2014-09-05 20:53:00
以个人专业来说,这题目没有公投的必要!!因为不管赞成或反对,核四一样都封存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09-05 21:38:00
作者: maumausam (毛绒绒的爸爸)   2014-09-05 23:12:00
真的很强
作者: RealKazuya   2014-09-05 23:57:00
饭盒人士都是理盲滥情逻辑差的垃圾,原po真是辛苦,要
作者: waddler (Sealed)   2014-09-06 02:20:00
饭盒可能理盲滥情逻辑差 但是懂得利用民众一知半解的恐惧
作者: delavino (德拉.危怒)   2014-09-06 09:21:00
詹十一郎已经几连败了?XD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9-06 11:19:00
饭盒人士XD
作者: ALLEN10818 (Allen)   2014-09-06 14:01:00
环团真的超废 有跟他们接触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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