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受限个资及通保法 失破案先机

楼主: Alvitr (智慧才是力量)   2014-08-26 08:03:32
http://tinyurl.com/qgenmar
检警侦办施姓富商遭绑架案,受新修订的个资及通保法限制,调阅通联及监听都受影响,
两天后才能调阅,还得动员四十名警力逐线比对,影响破案先机。
以往侦办重大刑案,专案小组调阅嫌犯在国道行车路线,上即时监控系统即可取得。台中
市警局刑警大队长邓学鑫说,国道采为ETC收费后,这次侦办富商被绑架案,至少要二天
才能调阅,还要比对同一支监视器经过的车辆画面,严重影响办案进度和时效。
台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蔡宗熙表示,掳人勒赎人命关天,以往检警在绑架案发生后,
上即时监控系统,即可迅速取得绑嫌在国道的行车路线,但现今国道收费改为民营后,变
得困难重重。邓学鑫也说,通保法修正,对检警侦办绑架富商案也有很大影响,以前可马
上调手机通联纪录,现在需随时有检察官在场才能申请,但检察官不可能廿四小时在专案
会议中,一定会影响侦办进度。
这些为了自身利益恶搞法律的立委
还不想想办法吗?
还是等到多死几个人引起社会公愤再来想想?
作者: catyang (猫阳)   2014-08-26 08:06:00
除非死的是立委家人! 不然要修法很难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8-26 08:06:00
共业
作者: kingjsss (大呆宝)   2014-08-26 08:08:00
安拉~接下来风向会变成ETC害死人,调阅影像困难重重
作者: maxshall (薇薇跟珊珊很像)   2014-08-26 08:13:00
或许真的要是这样才能再次修正吧...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8-26 08:17:00
问林佳龙啊,呵呵
作者: lpca (澄)   2014-08-26 08:29:00
吱吱:当然要怪马呀
作者: cc1plus (废柴联盟盟主)   2014-08-26 08:30:00
民营就没有即时监控系统?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8-26 08:31:00
这是在告诉天下的绑匪 要绑就去绑立委
作者: wefun (TOEIC认证905分)   2014-08-26 08:34:00
大奸臣王金平害的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8-26 08:49:00
因为这个法害死的人又多加一个了上一个我看到的是因为通保法没有办法及时治疗一个老人因此走了
作者: blabla777 (blabla777)   2014-08-26 09:01:00
修这个法律真的就只是保护坏人 为了利委猪公们我们就自求多福吧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8-26 09:30:00
还好啦 在这法实行之后就是一段大嘴砲时代了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8-26 09:39:00
就说王金平是社会乱源的大魔头 通过通保法的都该下地狱去还有个资法这也都是看起来很好听 其实最后害到自己的恶法所以怎么说 我都不可能去投给支持"王金平"的大连王朝去绑架通过通保法那些人吧 让她们尝尝自己种下的因
作者: Ferysis   2014-08-26 09:42:00
不要想不开绑架黑道头子阿XD 这法是保护坏人 不是平民
作者: digpig (抠鬼)   2014-08-26 09:45:00
公愤? 哪有公愤? 社会的公愤是台中很烂 花妈很好关个吱法屁事
作者: lainhoter   2014-08-26 09:51:00
放心,如果受害者是立委的家人 没意外是跳过个资法
作者: Regret (回忆走马灯)   2014-08-26 10:41:00
个资法施行细则里有规定但书,为防止他人生命财产损害,是可以将资料做其他处理利用的,所以这事件是不了解该法而造成的悲剧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8-26 10:44:00
哈哈哈还不了解该法呢?第几起了?怎么?现在要护航啦?
作者: digpig (抠鬼)   2014-08-26 10:57:00
警察利用防止他人生命财产损害的大帽子来便宜行事不就是警察国家在现吗? 挖鼻孔... 还真的相信ㄟ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枪...)   2014-08-26 11:09:00
PS. 死者自己不是从事电玩业赌博业吗? 这种行业纠纷最多
作者: Regret (回忆走马灯)   2014-08-26 12:17:00
个资法第10条:公务机关或非公务机关应依当事人之请求,就其蒐集之个人资料,答复查询、提供阅览或制给复制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三、妨害该蒐集机关或第三人之重大利益。个资法施行细则第18条:本法第十条第三款所称妨害第三人之重大利益,指有害于第三人个人之生命、身体、自由、财产或其他重大利益。若非是不了解法条,怎么会因个资法而不将相关资料给警方呢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8-26 12:24:00
我想以后警方要调资料应该找您而不是找检察官 XD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8-26 12:24:00
因为警方现在要收集任何资料都要经过检察官同意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4-08-26 12:24:00
键盘检察官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8-26 12:25:00
不了解法条?你知道这个修法就是为了王金平吗?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8-26 13:26:00
不意外 黑金平go to h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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