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分析
调查局昨请高检署侦办张显耀案却被拒绝,一位曾侦办外患案的不具名检察官昨明白指出
,调查局想以《刑法》外患罪章中最重可处无期徒刑的“通敌罪”侦办张显耀,但该罪中
的“敌”是指“外国政府”,而据我国《宪法》,中国属于中华民国,不是外国,要拿该
罪办张很难成立。另名检察官也说:“若马总统认同中国是外国政府,我会很佩服他,否
则调查局不该刻意拉高案件层级,伤了两岸关系。”
泄密最多判七年
一位台中高分检检察官表示,外患罪章中仅“间谍罪”与“通敌罪”属于二审高检署专属
管辖,但间谍罪是要处罚泄漏国防机密,张显耀不是军人,任职的陆委会、海基会负责经
贸事务,都与“国防秘密”无关,且两会处理的“两岸事务”也非“外国政府的事务”,
所以张显耀的外患罪很难成立。
律师林志忠认为,张显耀若涉及泄密,仅能追究《刑法》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处
三年以下徒刑,或《国家机密保护法》泄漏已核定的国家机密罪,可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徒刑。法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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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 两国?
分案各表?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8-22 07:31:00意思就是两岸不是两国,不能用外患罪办泄漏机密给对岸的人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8-22 07:34:00调查局的问题囉
调查局不是行政部门之一 一下说九二 一下告泄密外患?
......这啥鬼XDDDD一大早就意图使人笑死嘛XDDDDD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湾人要告我!!!) 2014-08-22 08:57:00
老蒋时期国民党观点 是把共产党当成俄国策动的外患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4-08-22 09:17:00如果真的要办应该用内乱罪 而不是外患罪内乱罪的帮助犯阿 帮助共产党用暴力颠覆中华民国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