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推文有人说出重点了
‘政务官换人不需要理由’
总统是大老板,他要你干你才有职位干,他不给你职位,你就得卷铺盖走路,回家吃自己
今天,我不管司法调查的结果如何?无论是叛国?卖国?当共谍?泄漏重大机密?外患罪?
我都尊重司法。
但政治上,结果很清楚。老板认为这个人‘不忠诚’,那就是确凿无疑的事实
政治学的ABC没告诉你吗?第一课不是David Easton,而是Loyal,Loyal,Loyal
一个人被认为不忠诚,就好像古代犯人脸上要黥面一样,那就是一个烙印,
没人敢用这种人。
更何况是被长官认定泄密给中共。
马英九一开始只要他用家庭因素请辞,已经是网开一面了
其实根本不需要理由,一句‘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就可以打发掉了
美国总统尼克森,他在任命阁员之前,就先要求阁员交出一份辞职书。
等到日后觉得哪个人不适任,立即取出该份辞职书签字批准,马上生效。
当天就得收拾行李,打包回家了。要开除就开除,要人滚蛋就滚蛋,绝没有二话。
简单明白,谁也没得赖。这也是一个好办法,马总统可以多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