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杯公务员拉(战)
18%是早该废掉的东西啦
18%的由来是因为实施时台湾利率多则12%,少则7、8%
所以政府以为补贴还好,问题是当年政策制定者没想到后来利率会降低
所以补助金额越来越多
用84年来讲,当年补助18%花188亿
等到明年补助18%估计要花到1400亿
干,中央政府总预算每年差不多岁出1.4兆,1/10的岁出都花在18%上面你说干不干
(而且还不包含拿18%的月退休金,一般来讲这些人的月退休金是18%的2倍,砍18%就是
从退休月领7万变成月领5万左右)
结果直接导致的影响18%排挤到其他人事费用,于是年年砍公务人员的名额和福利
不是遇缺不补,就是补进关说用的约聘人员
但是业务量年年增加,结果就是一个人当二个人用
有人提到信赖保护原则,屁拉,18%哪有信赖保护原则适用
信赖保护原则三大要件,信赖的基础、信赖的表现、值得保护的信赖
18%只是一个恩给,是反射利益,政府给你是你赚到,政府不给你你也不能去靠邀
就好像高雄气爆死者给300万受伤给10万,新北市民不能够考邀说气爆受伤也要拿10万
因为这是恩给,不是权利,不能说我信赖高雄气爆给10万所以有信赖保护的适用
退万步言,就算有信赖基础好了,18%又有什么信赖表现???
18%们做了怎样的表现使他们应得到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