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811000273-260102
没找到阀门就不敢断管,断管至少要两个月
所谓宣示性效果,不就是事前疏忽管理,事后作秀嘛
何况比起罚款,若真的有碍排水,更重要的是把管线移走吧
历史共业还可以共业到日本去,要不要说气爆也是矮灵作祟?
陈菊断管令 遭自家人打脸
高雄仁武凤仁路底下被爆出也有管线穿越箱涵,高雄市政府为展现处理速度明快,前天才
态度强硬发新闻稿“限业者24小时内申报确认完毕,否则‘立即’断管”,昨天上午,陈
菊市长还在灾害应变中心再次重申24小时“断管”决心,结果昨天下午立即遭自家人打脸
,说断管至少要2个月。
水利局:宣示性效果
凤仁路管线穿透排水箱涵,与前镇气爆现场状况类似,被媒体踢爆后,高雄市政府为免民
众恐慌并展现魄力,前天下午由水利局发出新闻稿,宣告“限令全部16条管线业者于1日
内申报确认完毕,否则市府将会立即强制断管”,宣告期限到昨天下午2时止。
水利局副局长廖哲民前天更亲自到凤仁路现场,向媒体解释市府如何处置箱涵中的管线,
当时记者即追问,若厂商迟不出面,24小时期限届满该如何断管?
厘清管线 至少2个月
他坦言,“限时断管”仅具“宣示性效果”,希望借此让厂商快点来指认,如果还是查不
出来,水利局因不能确定管线是否输送危险物质,且无法确知管线两端阀门设在哪里,还
是不敢贸然断管。
果不其然,至今只有台电、水公司、军方出来认帐,各家可能的业者都说管线和他们无关
,16条管线中还有7条没人指认,水利局总工程司蔡长展昨天在灾害应变中心受访表示,
要找出这些管线所属单位,预计至少得花2个月时间。
蔡长展说,水利局将会同消防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查核,厘清管线性质后再强制业者断
管。
全市箱涵 比照清查
他指出,已确认箱涵内有台电、水公司及国军管线,水利局会依《水利法》、《排水管理
办法》追究阻断排水责任,依法可裁罚10至50万元;而另外7条管线尚未有人来指认,市
府也并非只能干瞪眼,未来只要查出是哪些厂商所有,市府会加重裁罚。
水利局昨天再度强调,目前正对全市箱涵进行全面清查,若发现箱涵内有不明管线,会采
取相同模式处理,要求管线业者限期申报,否则断管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