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机关对石油管线维护的监督。
石油管理法 第 32 条 http://goo.gl/4hUjnB
石油炼制业或输入业敷设石油管线应遵行下列事项:
四、主管机关对于石油管线得派员或委托专业机构实施检测,业者不得拒
绝。
六、石油管线配置图、竣工图等相关资料应送主管机关建立管线管理资讯
系统。
前项主管机关实施检测,如发现管线有腐蚀现象致影响安全之虞时,得令
业者限期改善。
主管机关可以对石油管线实施检测,管线若有腐蚀,亦可要求限时改善。
二、若有石油炼制业者违反第32条,主管机关可以怎么做?
石油管理法 第 47 条 http://goo.gl/9BTBMw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命其
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连续处罚至改善为止:
十、违反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各款所定敷设石油管线应遵行之事项之一。
主管机关可以处以罚锾、限期改善等处置方式。
三、若石油炼制业者的石油管线违反第32条,需要用第47条的处罚方式来
处置,是由谁来处置?
石油管理法 第 53 条 http://goo.gl/VWdWJV
本法所定之罚锾、没入、限期改善、停止营业、停止使用设施、废止证照
或核准、勒令歇业,由中央主管机关处分之。但下列各款情事,由直辖市
、县(市)主管机关处分之:
三、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三款、第六款、第七款关于加油站、加气站、渔
船加油站违反投保责任所定之罚锾、限期改善及第二项所定之停止营
业、勒令歇业。
四、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款、第八款、第十一款所定之罚锾、限期改善
及第二项所定停止设施之使用、废止使用之核准。
针对第32条,有关管线检测等规定,若有违反,以第47条所作的处罚方式
有罚锾、限期改善,而这个是由“中央主管机关”来做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