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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事业常因生产工厂与总公司设籍不同地,产生地方政府群起争税的困扰,导致地方
民众也都抱持着污染在我家缴税在中央的不满。针对此点,记者特地走访中油,了解中油
公司各事业单位在地缴税之情形,据中油资料显示,不管一般缴税或中央统筹分配税款都
是高雄多于台北,只因未能让大众周知,以致产生全部税缴中央的负面印象。
有一些大企业设厂在高雄,享用在地资源,总公司却设籍台北税缴当地,因此每碰触
到政治及经济的问题时,税收问题常会被提出来数说一番。身为国营企业龙头的中油及台
电,也都有诚意配合地方政府的期待,无奈碍于政府财政收支划分法及相关稽征及分配规
定,只能依照目前法规缴税。
一、以中油为例,现行税课分为国税及地方税,皆由该公司各地事业单位向所在地税捐主
管机关申报缴纳,依“财政收支划分法”相关稽征及分配规定说明如下:
〈一〉 地方税﹝房屋税、地价税、印花税、牌照税等﹞系由各地方政府之税捐处课征,
微各地方政府课税收入,该公司近3年﹝98─100年﹞平均缴纳地方税金额为15.14亿元/年
,其中最高为高雄市7.24亿元、次高为台北市2.67亿元。
〈二〉 国税﹝营利事业所得税、营业税及货物税﹞由财政部各区国税局征收并上缴财政
部后依“中央统筹分配税款分配办法”规定,按各地营利事业营业额、人口数、土地面积
及财政负担能力指标计算后,比例分配与各县市政府﹝附后﹞。该公司近5年﹝96─100年
﹞缴纳国税情形如下:
﹝1﹞ 营业税:经进销项税额互抵后,进5年于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申报缴纳总额计新台
币36亿元。
﹝2﹞ 货物税:近5年缴纳总额计新台币3,241亿元,主要为财政部高雄市国税局1,767
亿元﹝约占54.5%﹞、财政部北区桃源国税局1,464亿元﹝约占45%﹞。
﹝3﹞ 营利事业所得税:因该公司近年钜额亏损,近5年缴纳税额0元。
二、该公司在地缴税说明:
﹝1﹞目前该公司各单位业依相关税法规定办理营业登记及货物税厂商登
记,除营业税系采分报总缴外,皆于营业或生产地稽征机关申报缴纳,
均已在地缴税。
﹝2﹞营业税原为地方税,为解决各地方政府争税纠纷,自88年起改为国税, 因该公司各
营业单位向所在地国税局个别申报之营业额,已列为各地方政府分配 统筹税款指标之营
业额,分报总缴之缴纳地点与金额并不影响地方政府统筹分配 税款之权益。
﹝3﹞100年度营业税应税销售额占全公司销售额比例为0.21%,故总公司
设立地点对增加各地政府全部营业人之营业总额贡献度不高。
﹝4﹞ 该公司于台北市100年度缴纳房屋税、地价税等地方税税额为2.72亿元﹝高雄市为
7.24亿元﹞,总公司迁移除另购土地兴建房屋始须缴纳房屋税、地价税等地方税外,对公
司所在地政府税收增加有限。
在高雄设有三大炼油厂的中油公司,长期借重地方资源营运,也希望能达成高雄在地全税
目标,每一个地方政府也都希望全部税款都归于地方。这是个大问题,中油、台电、地方
政府都无法解决,须要大有为的政府重视,进而研议出解套之策,免得地方政府与大企业
一直陷于争税的困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