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uso5566 (目田时报驻版记者)
2014-08-01 19:22:45今天看见猴版又对着从天涯台版“精挑细选”转来的口德文高潮
发现他们对猪油曹大记者的事情毫无教训
(曹记者事件维基页面,已被吱吱申请删除)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B%B9%E4%BC%AF%E6%99%8F
忽然突发奇想:
因为如果“呆湾贱畜”那篇文确实是曹记者自己创造(从证据链来看几乎肯定)
那么任意台湾人是否有提告的权利?因为他侮辱的是全体台湾人
如果提告,是否可以循两岸司法互助管道要求天涯站方提供IP?
其实这里面有很多文章可做,如果老K网军如果像猴子那么勤奋的话也不至于让
造谣惯犯那么嚣张
有心人如果最后得到结果,我连年底广告词都想好了
“自己的国家自己救,吱己的新闻吱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