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几篇新闻之后发现,
这些告江揆江揆的人用的是"自诉"而非"告诉",
像杀人未遂这样重的罪名应该是去按铃申告告后由检察官侦办并起诉,
为何这些人会选择用自诉?
难道是怕被检察官打脸侦结不起诉而达不到上新闻效果?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31 20:19:00因为很明显检察官不会起诉杀人未遂,所以自诉。然后你看到顾立雄当自诉律师就知道...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7-31 20:20:00检察官不会起诉
作者:
YYOO (回游鱼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7-31 20:20:00因为当时顾立雄不知道他会输掉初选 所以帮学匪做了不少事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31 20:20:00因为是要直接法官定生死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31 20:21:00如果法官在323时心证已成,那还真的科科了。
作者:
YYOO (回游鱼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7-31 20:22:00很好啊 那就不要怕以后有人去攻占法院
作者:
sxxs (有些话想说在老去之前~)
2014-07-31 20:22:00台北地院的心证 有目共睹
不会起诉的罪名,自诉被判有罪的机会?根本是浪费司法资源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31 20:23:00科科无误啊…八个小时审问五人,你说那…………820看样子不用期待了
自诉告杀人去可以查ㄧ下判例数据库少的可怜XD 且结果几乎都是撤回XD....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7-31 20:27:00不要小看台北地院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31 20:30:00这案子除了那些视江宜桦为杀人魔的学运支持者,还有整天起哄的记者外,法界一堆人受访几乎都认为是不可能成立杀人未遂罪名的,因为没有主观犯意。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31 20:33:00问题是这是台北地院受理的。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31 20:34:00喔,那不就好棒棒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31 20:38:00反诉会被练台生照三餐修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7-31 21:04:00反诉会被媒体照三餐修理
我很好奇如果有人去自诉为非二人组聚众滋事,会如何?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7-31 21:18:00你不是被害人 不能自诉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7-31 21:20:00社会法益不能自诉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31 21:33:00那要看台北地院院长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