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五、六个就能运作?
你确定?
根据叶耀鹏的说法,因为要达法定人数的关系,很多案子会因为人数不足而办不下去。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838818.shtml
这篇写得很清楚
一位不愿具名监委受访时指出,此次监委人数过少,无法行使职权,弹劾案难运作。他说
,每个弹劾案需2人提出、再组成9人审查小组。如果第一次弹劾不过,进入第二次弹劾会
又需要另外9人,且所有人选不得重复。如此一来,监察院若要正常运作至少需要2+9+9,
加上正、副院长,共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