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学运171人被办 廷帆抗议国家暴力

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4-07-28 14:30:30
讲到国家暴力
自从太阳花学运过后
我才发现原来台湾早已成为警察国家 戒严体制 处处皆为国家暴力
斗南50黑白衣少年集结 1人拿不出证件反呛警结果...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726/382616.htm
(原文部份节录)
云林县斗南镇田径场大门日前大白天聚集4、50名年轻人,他们身穿黑、白衣服分成两派
,各自占据一边声势浩大,附近店家担心是古惑仔寻仇引发冲突报警处理,警方荷枪实弹
前往盘查,其中1名年轻人拿不出证件,还跟便衣警察呛声“我怎么知道你是警察?”态
度强硬不肯配合,当场遭员警压制在地。
…一名廖姓年轻男子拿不出证件,还对穿着警用背心的侦查员呛声,“OK,你的证件,
我知道你是警察吗?”
便衣员警当场出示证件,“都在这里,都在这里,我有拿证件你看过了,我刚有拿证件。
”廖姓男子仍不服气说,“穿制服也不一定是真的”,员警见他态度嚣张,以气势压过对
方,“你凶我是什么意思?有了解吗?”
遭盘查拿不出证件,廖姓年轻人火气很大,不等便衣警开口先呛声“我怎么知道你是警察
?”即使双手被架住态度还是强硬,员警行使公权力,脚一拐把他压制在地,廖男犹嘴硬
说,“你现在动我什么,你不用动手我自己会走,你动我什么东西?”但人已被狼狈制伏
在地。
一旁侦查队长说明,“他对我们警察的盘查,他很有意见,我们依法带回去”,以擒拿术
压制廖男的侦查员则说,“我用强制力带你回去,我也没有铐你手铐,了解吗?了解吗?
”接着又说,“警察职权行使法,我可以强制带回侦查”还连问廖男3次“你了解吗?”
廖姓男子回了一句“我没有反抗喔!”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7-28 14:32:00
怎么h大的发言有德州哥的影子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7-28 14:34:00
妨碍公务他应该中y了
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4-07-28 14:34:00
早在太阳花那时我就想过要吐槽"国家暴力" 学生说自己手无寸铁只是不配合警察就被驱赶被‘暴力对待’ 照这种标准 以后警察遇到手无寸铁的酒后闹事者 不配合的青少年要怎么办?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8 14:37:00
我可以说我支持警察国家吗 和美国一样 与政党无关
作者: date1004 (本日最台肯)   2014-07-28 14:37:00
搞到他们才算国家暴力阿~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7-28 14:38:00
我倒是有看到影片里 手无寸铁却有根绳子的往警察脖子套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8 14:40:00
执法时要给警察足够的权力 至于有没有问题是之后的程序再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4:40:00
美国是因为人人都可以持枪所以才变成警察国家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8 14:41:00
来处理 如果警察现场执法就要被批的话那会有很多问题那你大可以立很多法去保护人民 但如果每一个都在现场说自己有理 那根本就没完没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4:43:00
法有立了吧 没人负责阿 现状是拍拍肩膀的连影子都没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7-28 14:46:00
去把警察执法原则这翻一翻吧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4:48:00
而且如果你要采美国制度的话 先准备赔偿金吧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328/340326.htm被喷个辣椒水就能有90万 赔偿金制度也搬我就支持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7-28 14:50:00
噗 现在根本是不让警察执法 做啥都动辄得咎碰一下就国家暴力 去你妈的一堆中二病公主病的家伙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4:52:00
人权跟警察权我不予置评 不过为什么执法都不出示证件?要警察出示个证件就像要他们老命一样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8 14:55:00
你文章有看清楚吗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4:56:00
我不单指这篇啦 好像很多案例警察都不想出示证件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4:59:00
著制服“或”出示证件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7-28 14:59:00
出示可以阿 但是口气不要这么烂人家会压你?我已钱去唱卡拉OK乖乖被检查,也都没动手你自己先有动手意思,警察可以依职权把你弄倒还有就是违法集会也是可以压倒,一堆人连法条都不看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01:00
如果民众有所要求,且为妨碍职务执行,以出示证件为宜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02:00
是不是又跟某些法律专家一样看不懂“或”字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02:00
后面有这条阿 不过通常要求了也不鸟我可没说违法喔? 这么紧张干嘛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7-28 15:03:00
你还没搞懂吗? 暗规则来警察也没错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03:00
“未妨碍”还能抄成“为妨碍”漏个或字也正常啦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04:00
选字选错而已 别想太多 我只是问为什么都不想出示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5:05:00
法条写什么不重要,警察碰到我就是国家暴力,这种烂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7-28 15:05:00
我想他应该是误会了....可能需要翻一下法条给他看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5:06:00
调调在学运中还是被广泛支持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06:00
“后面有这条”是啥后面?警察职权行使法第几条跟你为宜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06:00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07:00
法条变问答啦,为宜就是警察自己判断妨碍不妨碍呀依警察职权行使法就是对的了,你还有什么意见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09:00
再说 我只是问什么要警察出示个证件这么困难?这跟法条有什么冲突吗? 奇怪了
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4-07-28 15:09:00
警察职权行使法第4条第Ⅰ项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7-28 15:09:00
搞不懂现在到底是我们看不懂他再强调什么....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09:00
不困难啊,不妨碍执行就行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7-28 15:10:00
还是连法条都不看那边假设状况- -"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11:00
我没假设阿 只是就看到的案例询问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11:00
要民众看懂个或字还比较困难
作者: gundammkiv (长距离吐槽用MS)   2014-07-28 15:11:00
当人第一天看戏啊... 出示了就是换成"谁知道是不是真的?"
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4-07-28 15:12:00
这则新闻有写到“便衣员警当场出示证件” 便衣警有先出示证件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12:00
当大家第一天认识吱吱?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5:13:00
在有些状况下的确是不方便出是证件,像是驱散非法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13:00
我就说不只这篇了 到底谁在跳针 还是要我另开主题?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699246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5:14:00
会难道要警察一手拿证件另一首抬人?当然有些警察不是很习惯被要求证件,那就是局里要多教育跟宣导
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4-07-28 15:16:00
要另开主题我不反对 我这篇也是自己另开...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18:00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18:00
照片里一堆制服警察,先证明是便衣抓人吧
作者: date1004 (本日最台肯)   2014-07-28 15:18:00
证件啥小是重点吗?重点现在只要碰到就是国家暴力你出示证件,还是说你暴力阿~有差吗~"~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20:00
其实影片很多啦 有点懒得找 http://ppt.cc/-UIu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22:00
最后:警察职权行使法第29条看了吗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23:00
真好笑出示啥证件?活脱就像个小屁孩一样。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23:00
“得依提起诉愿及行政诉讼”“得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你这些“案例”有去走第29条30条吗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24:00
另北以前在做违规入案系统时跟员警去街上测试,一堆死白烂尤其是大学生那种小屁孩,自以为很懂,没带安全帽被抓就在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24:00
第29条:警察认为无理由者,得继续执行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25:00
我只是问为什么不想出示而已 现在诈骗那么多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25:00
看得懂吗?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25:00
那跟鸽子凹看证件,看完证件又要质疑对方是不是交警?最后在死爸是不是他的执勤时间,死爸了半天五百块的罚单就是不肯签名,最后因为没带身份证被鸽子反将一军带回三分局,还打电话回家去叫爸妈叫议员来算帐的,白痴小屁孩就都这种的笑死人了诈骗咧!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26:00
你这些“案例”去诉愿没?去行政诉讼没?去申请国赔没?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26:00
就真的阿 你是没看到老人家被穿制服的诈骗吗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26:00
在那装中立,他妈省省吧穿制服被骗?人家现在是在抬,你抬你还是抬你的钱?你说这个就笑死人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27:00
装中立? 喔所以警察问题又在扯蓝绿 这是不打自招?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28:00
还“我只是想”哩,那你就继续想啊;跟赖律师一样,还有台北市律师公会声援,结果喊半天告了没?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29:00
唬烂适可而止一点,那种场面要看证件摆明就是想拖而已。你当全世界都白痴呀?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29:00
还在想,难怪整个民进党就是一堆想想人士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30:00
你提的跟这篇的c是想拖没错啦 问题是就给他看会怎样吗?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30:00
装就装,还在那跟老子死辩?都下午了你还没睡醒吗?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31:00
连赖律师这种指证历历还律师公会撑腰都不敢告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31:00
我只是问为什么不想出示而已 你说抢银行那紧急情况怪了 这样也能变假中立 这版是怎样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32:00
这不是紧急情况吗?你老都打劫公署了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8 15:32:00
如果有人把自己弄得100%像警察去骗人 那也是那个人违法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32:00
你这些“案例”嘛…自由时报登一登还可以啦,上法院?噗嗤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8 15:33:00
那也不代表警察不能执法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33:00
这种东西,那个正常人会信呀?我没事会穿制服去那抬你吗?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33:00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5348其实是有案例啦 只是新闻没暴而已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34:00
就不要跟个赖律师一样,敲锣打鼓喊完,真要告就不见了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35:00
摆明就是要死辩我不知道你是警察这招,不腻呀?民众可提起撤销之行政诉讼 <----但是败诉必然,因为他只要有实证即可,他妈这条改多久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36:00
所以还是原问题啊 出示证件不就没事了吗 干嘛不出示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36:00
告了没?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37:00
你知道为什么会败诉吗?我想你这辈子只会装应该也不知道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37:00
“符合警察职权行使法就没事”才是正解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38:00
该法第29条也早规定警察可以继续执行;你也可以行政救济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38:00
所以我问了老半天还是答非所问 还被骂假中立...算了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39:00
算了?笑死人了你这等装中立假发问看多了。讲那些东西才是真正的转移焦点。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39:00
是是我的错 打从一开始来这边认真就是我错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40:00
以为政黑比猴山理性 看样子也不过如此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40:00
要回去就回去,不要在那跟老子装的好像被怎样一样你老猴山来的说这个说服力是不够呀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41:00
不如等赖律师告诺富特,你再来玩吧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41:00
不否认阿 只是我立场原本是偏蓝的先说 这不假喔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42:00
会坚持在这件事上要看证件就已经可以无条件证明你在想啥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42:00
至少台中票投过老胡 你爽了吗?我没坚持好吗? 我只是问为什么不干脆拿出来就好 省事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42:00
大家一起欣赏赖律师加台北市律师公会屠杀诺富特(?)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43:00
台中投胡那一定是蓝的?这又是那招?2008我投马这招吗?呵呵~~被抓包了,又改说法喔?来这装中立就是装中立,你以为老子没事会说你喔?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44:00
投胡不是蓝的不然是什么 说中立又被你骂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44:00
投胡也有看对手不爽的,正好台中胡选这三次第一次是不爽张温鹰的,第二次是不爽林佳龙传短信的(台中人不知道这件事你他妈骗谁你台中人?),第三次是尾鱼哥。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45:00
被提示要google了才说“变绿”是说挺绿有这么可耻吗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46:00
尾鱼哥你当内政部长时骂完台中人还有种来选台中市长?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46:00
怪了 我说"原本"是蓝的喔 已经有暗示了 我可没改说法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47:00
喔喔喔~~开死进入死辩模式啦?我就说你装中立,你现在给我的反应还敢说不是?挺绿是多可耻啦?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5:47:00
就这件事我是中立在发问 你想抹蓝抹绿那我也没办法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49:00
少把问题推我,阁下自己爱装装的又特别不像,怪我噜?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5:51:00
这年头绿的都不敢挂绿了,上次蔡英文选总统还挂黄色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54:00
那种要看证件的,摆明了!法、理都亏就只好扯程序,就那几
作者: Fujishima (藤岛)   2014-07-28 15:54:00
挂黄色!?古代的皇帝才能用黄色,她是有什么企图吗?
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4-07-28 15:55:00
我不否认现在有些假警察 民众如果要求警察出示证件也合理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56:00
另北最看不爽这搞暴动的这票职业学生的点在那?
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4-07-28 15:56:00
所以至少便衣警是应该有要出示证件(如果民众要求)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5:58:00
感觉两边强调的状况不一样,black说的是真的怕被骗所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5:58:00
你不堪其烦自己投降为止。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5:59:00
以要看证件。ss讲的是那些明明知道是警察却要找麻烦的状况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00:00
在职业学生暴动会场扯什么来抬你的人是诈骗,也炮的太远了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6:00:00
先不要这么激动啦XD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01:00
不要在那贴激动,老子讲话向来如此。
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4-07-28 16:01:00
"诈骗犯装假警察"跟"抗争现场便衣警"情况是有很大不一样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4-07-28 16:04:00
学运学生都可以叫路人出示证件 还在扯诈骗犯装警察 zzzZZ
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4-07-28 16:04:00
警察"穿便衣"还拒绝出示证件 我是倾向认为是个别警察要再教育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05:00
根本就是理亏,法又站不住脚时,在那拖台钱,看看对手会不会被你唬住的招式而已,这些小屁孩的道行也就这样。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6:06:00
假警察刻意选择到集会游行场所一堆真警察的地方,去掳年轻力壮并且对自称是警察的人充满敌意的男子……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06:00
这批职业学生就是智商限制他的破坏力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6:07:00
是不是不太对呀
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4-07-28 16:08:00
至少 抗争现场 警察要抬学生之前要求警察出示证件这种...负责抬人的警察至少都会穿着制服or镇暴装吧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09:00
这票职业学生就像狗一样尾巴一甩,人类一看就知道牠们想干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6:09:00
所以我说了black想讨论的情况不是学运的情况啊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10:00
嘛了!会叫你出示证件的一定是还没想到要怎跑没有后著的,先拖住再说,以他们的智商不知道这招唬不住人而已。他想那是想讨论不是学运的情况,老兄往上自己拉推文看一下他从15:18开始拿的案例是啥?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6:13:00
他贴的连结大多是抗议现场被抓人的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13:00
你不是想讨论那事,拿的东西都是那件事的是怎样?然后你跟我说他不是想讨论这件事?这是啥小呀?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6:14:00
跟 Bad Boy 演的一样,你亮警徽他也可以说 99分一个你要几个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17:00
很多事情自己爱装后面补的话都是多余的,何况这种东西google下去,我早知道他是啥咖小了,说他装中立是给他面子了,怎奈世上就是一堆给脸不要脸的,硬要玩到人家说我已经查过了才在那改口说自己现在比较支持绿。
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4-07-28 16:18:00
我可能中间离开这篇了 没跟到中间到底是讨论啥 @.@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19:00
还有便衣这件事,便衣在那都是搜证而已,抬你的是穿制服的现在鸽子局一堆便衣的你看起来就像是棒棒堂的那些人一样。那些年轻的便衣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6:20:00
上次洪崇晏被捕的事件,连用出租车载走都能吵了[自由] 洪崇晏遭警当街铐走,台权会批践踏人权法治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23:00
我有阵子接鸽子的案在做,在那里面混了好几年,真的要比藉
作者: mrcat (猫先生)   2014-07-28 16:23:00
说好的出示证件就没事呢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6:24:00
他拿出来的例子真的是很不妥当不否认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25:00
全讲出来是怕有人有样学样而已,那些小把戏收一收不要出来吓c吓症了。在这里没有人会平白无故被人炮,这里不是吱巴版 猴二山。不过话说猴二山掉到那里去了?我热门看版里完全看不到他们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28 16:32:00
唯读了,崔大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7-28 16:32:00
猴三 在一百附近
作者: renjong (SleepWalker)   2014-07-28 16:43:00
给警察一个赞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6:47:00
哈 不过我刚google自己 也没多绿 我还绿的不够深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47:00
还是要来跳一下,绿不绿这种东西,就像在你装中立一样。一定不能认嘛。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48:00
再凹嘛,你也就这几步,台被拆了,还在晕呀?你问题可不止在例子上。很多东西事后再补就有点些地无银三百两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6:50:00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50:00
已经进入道理讲输了,脸皮不能丢的模式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6:51:00
我说话呢就变此地无银三百两 不说话又当我输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51:00
→ blackwindy:这跟法条有什么冲突吗? 奇怪了再补就是康愈大愈给人笑而已。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52:00
回答你啦,是你信仰让你坚持不信而已。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6:52:00
你回答什么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6:53:00
你都说跟员警出去开过单了 不是警察关系人不然是什么好啊你重申一次我看看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54:00
关系人?哈哈叫警眷呀?你中文老师到底死多早呀?就是有人死不肯认了自己讲这些是在玩弄程序性问题。16:53我就重申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6:54:00
程序性问题玩弄kmt也干过 那也不是什么天大的新闻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6:55:00
DPP也干过啦 基本上一样烂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55:00
是呀。那你要玩结果讲的好像啥一样是怎样?喔`~又讲输了,五十派啦?装中立果然是五十派信徒呀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56:00
结果你的问题只是想玩弄程序而已,算什么问题?五十派:讲不过就各打五十大板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6:57:00
根据你的解释 不出示证件才会可能有程序问题我只是想问为什么不出示就好 可能可以省些麻烦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58:00
你想问的东西根本不在于他必需出示证件,前已经有人跟你讲过了。所以你只是在玩弄程序问题,而不是可能有程序问题。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6:58:00
我从头到尾都没说必须 我只是问不出示的证件的理由不出示证件一定有什么好处 不然把自己扯进程序问题干嘛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6:59:00
警察职权行使法 已经回答你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00:00
对对 法律说不一定要出示 但是程序问题是证件引发吧?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00:00
看吧又在跳针了,不出示证件有啥好处?所以说你问这个只是在玩弄程序问题而已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01:00
那为什么要警察出示证件脸都超臭? 还不一定拿出来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01:00
那为什么我规定不一定需要做的事情我要做脸可以不臭?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02:00
何况说脸臭这件事,就算他脸臭你就不犯法?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02:00
拿出来不就不会被凹东凹西了吗 省事阿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7-28 17:02:00
不省阿 小孬孬 不就警察拿出证件还被干翻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03:00
拿不拿出来结果都一样,而又规定你未必需要拿,不懂吗?你从头到尾都不合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03:00
程序问题不就是不拿出来引发的吗 要凹到拿出来也要时间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04:00
直接拿出来挂著岂不是更快 其他怎么凹也没用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04:00
程序问题根本就不是不拿引发的,不拿也没有程序问题,程序问题是你要躲才引发的。直接拿出来挂著,但问题没规定需要直接拿出来挂著。你怎不看这点?即然这件事不做也没有问题,那何必做?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05:00
那你这样就是答非所问 我问题是不拿证件 你又说无关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05:00
本来就无关,因为没规定他必需拿。这不就回答你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06:00
法律上没有问题当然 我是问可能可以省些麻烦 节省时间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06:00
他不拿也省事省事,也没规定他必需拿。依法行政,我可以不拿我干嘛拿?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08:00
不懂 我只觉得拿出来给人看至少不会再被要求拿出来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08:00
那规定可以不拿的东西你是在不懂啥?在会场当下你并无立场要求他拿这东西。他并不是要入侵你的私人地方,那地方是公署。你根本完全懂在死凹嘛。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09:00
好 不提公署 假设临检哩? 这你我都遇过吧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10:00
公署是你在别人的地方,这点鸽子们没问题了吧?一件一件来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11:00
我觉得你一直围绕在学运上打转所以我才避开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7:11:00
我来说一下我的看法好了。大部分状况友要求警察都会秀给你看。但通常会起冲突通常都是有犯罪事实,只是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13:00
好啦就你直说职业学生暴动那上面没问题就好了。至于你说的临检:警察勤务条例第十一条 。警察职权行使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二十九条及第三十条。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7:14:00
想卢警察。警察也知道给他看他就是找其他理由继续卢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14:00
是是 那都是职业学生跟DPP暴动 警察不必秀证件即可驱离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14:00
也是合法不出示证件。讲不过人还在那是是是呀?可不可悲呀你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15:00
本来就职业学生暴动,你有什么点能反驳我?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15:00
我知道法律上程序合理啦 只是逻辑上秀证件只有利阿...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7:15:00
这样应该有回答到?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16:00
我都说是了你还要我怎样 怪了...至于有没有罪去问法官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17:00
鸽子没有违法问题,法官也不会在意你所谓的逻辑上怎样。人家就是合法,你在那讲那些只显示出你的程度太低而已。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17:00
个人不做评论 不管怎样包装 暴动是跑不掉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21:00
好吧 我尝试解释你看法就是"只要合法 没必要做多余的事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21:00
法律你要用这条骑一定是站不住脚的,这就不用提了。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22:00
是是 像我这种小咖当然不会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23:00
这东西不只公务人员,一般私人公司也一样,少在那讲的好像别人都下作你比较高尚一样。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7:23:00
其实在逻辑上并不见得比较有利,你拿了他就继续卢别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23:00
那是"台湾"的私人公司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7:24:00
的,干脆都别里他不是更方便。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24:00
集权管理跟极致分工下才会变那样 有空去看看新创公司吧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24:00
又在扯了,有空去看?你老看的有我多吗?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25:00
死不认输就你这种人,难怪一辈子当小咖。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25:00
是是是都我的错 你大咖年收千万的很闲可以上PTT打我枪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26:00
对对对,你说对了!你这篇推文里就这里说对了。上来虐菜你这种没见识的就是我的乐趣。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7-28 17:27:00
b大唯一没说错 说得最准确大概就这句吧XD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28:00
没想到崩溃说出来的话居然唯一说对的。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7:28:00
就是不管你给不给他就是会卢,只是卢不一样的东西,所以不里他,不配合就带回警局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30:00
喔还真的 那这篇也不算多废了只是能不能节省时间而已 好吧 既然大家都觉得一样就算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30:00
呵呵怪我噜?谁叫你要崩溃的?对我崩溃这个是自婊而已。本来就一样,没必要做的事情你是拿什么立场叫人家一定要做老子社会混了十几年了,没见过这种道理呀。现在又不是他来查我公司,我要他出示证件,是你在别人的地方你还好意思叫这个呀?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32:00
我也没说一定要做啊 我只是问为什么不拿出来省事而已..你们都说一样了那就算了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33:00
自以为聪明,聪明过头就是蠢了。他不拿也是省事,你能否认吗?这不是我算我他算你算了的问题,是事实即是如此,你在那讲这个是根本没有立场可言的。法律你站不住脚这事大家已经有共识不必再讲,你现在要讲的是个体面问题,你要求这个体面,别人不给,是别人的问题吗?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36:00
我没说阿 换个问法就是怎么连体面都不给了?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36:00
就算在路边临检,你不合作,带你回去也是合法,你想怎样?为什么不是你拿身份证出来大家省事?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37:00
是警察要求我拿我就拿阿 我还没不拿出来过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38:00
你这那有换个问法?所谓体面问是员警不需要给你。对呀,那不就结了?你在这争啥?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39:00
是 所以您认为警察不需要也不应该给民众体面就对了?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39:00
大家做事本来就互相你在那自作聪明,搞的很难看,还怪别人不给你体面,直接带走有什么立场?带走你是一定要的,只是怎么带那是你自己选的。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40:00
我说过我很配合了...只是对手法持疑 这样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40:00
你又在脑补了!是你不给人家,人家也不必给你。手法持疑?不是问题根本呀。只是你想要更大的体面人家不给你要唬对方,对方不让你唬如此而已。人家要照规定来,你是要讲啥体面?他不照规定来给你那些方便可不是你必需要有的权力,你这根本就是给你方便当随便嘛,照规定来时就在那死哭的。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45:00
算了我累了 有点跳痛 也快下班了 感谢温拿的亲切指导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45:00
今天要是老子去闹早就上铐带走了,还你废话喔?看你拿学生证跟你客气客气以为这就是你的权力喔?都快六点了还没睡醒吗?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46:00
就说我上班族了...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46:00
全篇就你在跳痛而已,本温拿当然要亲切指导嘛。我说的‘你’指那票职业学生上班族又怎样? 呵呵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48:00
是是 比不上年收千万的温拿 我目前跟你第一个工作类似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4-07-28 17:49:00
战神必推崔大 看您电爆吱吱也是我最大乐趣吱一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49:00
不是银行就是了 COBOL不想碰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50:00
是呀十几年前的事了,跟我一样又如何?十年后你能跟我一样吗?不必在那酸什么温拿怎样的,老子习惯的很,即然坐到这个位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7:52:00
我只是澄清下只是个上班族 至于未来 我想人各有志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53:00
置上来了,下面的时不时产生剥夺感要死哭一下,你要排也要排很远。你现在在这跟我说人各有志不过是不服气的气话而已。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4-07-28 17:54:00
s大真有耐心=_=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54:00
没办法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不玩个彻底我今天的时间怎么打发?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4-07-28 17:56:00
s大今天很有闲情逸致不过blackwindy应该要跑了 被电成这样大概又要回花果山哭诉了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7:58:00
我发现下面又有一个能玩的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4-07-28 18:01:00
在哪~~阿看到了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7-28 18:02:00
没有学生证,失败;没有党证,失败;最惨的是没身分证健保卡,失败中的失败... 淘气阿丹表示:...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8:04:00
不就是上来问个问题莫名被电而已 会在意这个也蛮无聊的之前这版替代役就被电过了我还是在阿 哈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4-07-28 18:05:00
喔喔喔 这招真的很好用 马上就把b大招回来继续电s大这招真的很好用 我学起来了很受用呢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风)   2014-07-28 18:07:00
这也不错啊 了解KMT跟温拿的思考逻辑 跟花果山有差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7-28 18:12:00
又回来了吧哈哈哈~~文章代码(AID): #1JShv1T8 (HatePolitics)简易街机攻略,这就是为什么我老是能踩着你的原因。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4-07-28 18:14:00
对对对 就是这个 现学现卖 超好用看到这种吱吱想跑尾巴踩一下利马又跑回来 很好玩
作者: justinhanahs (justinhanahs)   2014-07-28 18:28:00
black不算吱吧,只是想法不同而已
作者: jimmyliu1217 (鱼先生)   2014-07-28 18:55:00
干你娘鸡巴给我闭嘴 为非作歹二人组
作者: andre5566 (我爱5566)   2014-07-28 19:15:00
可以去告洋状啊 不是这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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