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oober 2014-07-25 00:58:29太可恶了
明明是广义公务员
竟然去助选
是个坏示范
对了
之前总统去竞选场合拉手是??
内政部长去台中助选是??
大概总统不是广义公务员吧
作者:
YYOO (回游鱼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7-25 01:01:00政务官分不出来?政务官要为选举成败负责 事务官要保持行政中立我倒是看过内政部长带头上街抗议治安不好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7-25 01:15:00政务官 结束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5 01:20:00政务官如果不能表达立场的话 那所有台湾执政过的党籍人物都GG了 事务官如果不行政中立的话我看国家也别玩了 选输了就不帮反对党做事摆烂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7-25 01:23:00噗
楼主:
coober 2014-07-25 01:28:00原来政务官不是广义公务员喔
应该把历史、地理的时间都拿来上法治才对......
楼主:
coober 2014-07-25 01:29:00有没有人可以跟我说 政务官不是广义公务员阿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5 01:31:00你可能要去念一点法律的东西..连惩处方式都有差了..还在比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7-25 01:33:00问 替代役若转任公务员 替代役时期是否可计入年资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5 01:39:00可以并入年资阿
另外,消失的八年也创下了执政党政务官辅选的先例。在当时民间就有提出过质疑。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7-25 01:40:00另外 你确定适用公务员服务法?
因此这问题要分成两部分,第一是总统,第二是政务官政务官的法令目前尚未出现,还是草案的样子。可以搜寻政务官法草案。
楼主:
coober 2014-07-25 01:46:00所以广义公务员的政务官可以助选 研广义公务员的研替不行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5 01:46:00我不晓得拿第24条干什么? 第24条有什么问题吗?本法均适用之 请问马狗违背1~23哪一条法?
政务官通常有"总统"作要件,譬如经总统提名大院同意这样的情况下要反过头来将总统套入,是不合法理的吧?但是一般"政务官"是不应该为确定助选人站台。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4-07-25 01:49:00所以我才讲绿营的干这种事没关系 蓝营干就是罪该万死你刚刚好就是示范了一遍
选举"开始"之后,供该站台、游行、拜票是不该允许的我个人认为这次的役男不会受到惩罚但是会被替换。毕竟选举尚未开始,这样的行为也只是擦边罢了。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5 01:52:00问题是那是指这个法里面的法阿 你服务人民的事情要不要中立? 不然你上台只照顾同党的 反党的就不服务了??
研发替代役是因为身分别所以被认定为公务员。公务员服务法不是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阿。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5 01:54:00所以要去看公务员行政中立法阿
中立法之公务人员"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给专任人员..."这样有没有比较清楚呢?依照总统职权派用之行政院长(X) 民选立委(O)总统提名大选核可之监察院长(X) 民选县市议员(O)
楼主:
coober 2014-07-25 02:00:00那版上蛆蛆在那边哀什么 研替跟总统都不符合阿怎么会只许总统拉手 不许研替跑行程?这时候又要来州官梗了~XD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5 02:01:00所以你没看别人都在讨论他替代役到底算什么 你举站台什么鬼例子
楼主:
coober 2014-07-25 02:02:00麻烦请更正一下是研替~研替 跟派去海巡署打扫的好像不一样耶不过你脑袋大概分不清楚吧~
替代役由主管机关派发......替代役是由内政部役政署依照替代役实施条例派用的
楼主:
coober 2014-07-25 02:04:00法定机关依法任用、派用 字眼不同 不要自己改成派发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25 02:04:00我根本就没关心这件事 我只知道你举的例子很烂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7-25 02:24:00公务人员任用法 看一下好吗 直接推翻你的公务人员服务法24条连公务人员任用法都不服合了 哪会适用服务法
楼主:
coober 2014-07-25 02:27:00那研替怎么会符合呢?? 公务员任用法上来看 研替更不符如果研替都算广义公务员 要守行政中立法 那总统也算阿~怎么遇到总统就要讲精确点 ~ 研替的时候就可以很宽广
依照替代役实施条例 是派用阿......你在坚持啥?一般民间公司也要经过役政署认可,符合第三条规定...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7-25 02:30:00"兵役"
讲这么多替代役男就是有主管机关,还有法源。就这样而已,好啦我知道你很不甘愿,帮不了可怜的正义役男解套。其实只要修法就好了。加油!指日可待!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7-25 02:34:00#1JpuHQZW (HatePolitics) 其实很早就解说了...
作者:
ufos (玄狼)
2014-07-25 03:27:00用保劳保还是公保来区分公务员根本是谬论...县市政府的约聘、职代,也是保劳保,但没人怀疑他们公务员身分.什么保险根本不是重点,还是要回到替代役条例去探讨其派用关系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7-25 08:05:00法盲,政务官不适用行政中立法。
作者:
Dalaia (我是公的别水球我)
2014-07-25 09:52:00政务官随政党上任 亦随政党下台 他不会受中立法约束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07-25 09:57:00民进党执政笑话,内政部上街抗议治安不好 XDDDD
不要说著么多,直接取消那家公司的研替名额,众乡民就会知道,倒底研替的役男,应该要受什么规范了.只要取消研替,回部队啃馒头,有谁还会搞不清楚研替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