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连营可监票 柯促修法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23000300-260102
依《选罢法》规定,年底台北市长选举仅国民党参选人连胜文可推派监票员,
无党籍参选的柯文哲和冯光远昨痛斥“不合理”,更向立法院长王金平“告状”,
盼王力促修法;民进党团也打算二次临时会只排此草案,盼尽速通过修法。
中选会副主委刘义周回应,依《选罢法》规定,上次国会选举得票率达5%以上的政党,
才能在直辖市长、县市长等选举推派监票员;
当时修法是朝野共同决议,并非行政部门的要求,对于修法,中选会持开放态度。
昨天柯文哲和冯光远到立法院长办公室,打算递交陈情书给王金平,却扑了空,
柯文哲转而将陈情书交给祕书处处长杨梦涛;
柯在信中写道,依现行《选罢法》规定,他不能推派投开票所监察员,
等同剥夺无党籍与小党候选人权利,希望王院长能协助安排修法。
柯文哲说,最近开会讨论到监票时,赫然发现他无法派监票员,
唯独连胜文能派监票员,“随便想也知道这不合理”,应尽速修法;
万一国民党在临时会挡掉该法案?
他直呛,除非对手想要干什么,不然没有理由阻挡法令通过。
冯光远则说,市长参选人必须缴交200万保证金,却没有掌控投开票所的权利,
“这样公平吗?”。
对此,民进党立委李应元指出,将提案修法,
让立委、直辖市、县市选举每位候选人,都可在各投票所推荐1名监票员;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也说,民进党团在第二次临时会只要处理《选罢法》,
改正目前不合理的监票员制度;他强调,只要国民党团同意,就可迳付院会二读,
一次院会的时间就可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