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ayeah (大佐)
2014-07-11 21:20:29【联合报╱记者余宥宜╱即时报导】
2014.07.11 07:39 pm
学运领袖陈为廷去年因为朝苗栗县长刘政鸿丢鞋,被以公然侮辱罪判罚1万元,公民团体
认为此判决是告诉民众,“丢鞋子是非暴力的范围”。
回顾过去几次针对性的袭击事件,前总统李登辉出席运动会就被泼红墨水,但当时李登辉
并未提告。
2003年,时任台北市长的马英九出席228纪念活动被吐口水,后来嫌犯被判3个月徒刑得易
科罚金。
2008年前总统陈水扁出庭时屁股被踹一脚,踹人的男子被判刑2个月得易科罚金。
公民团体不讳言1万元属于轻判,可能助长之后的抗议方式。而早在2012年12月马总统出
席人权日活动,就首次遭遇抗议人士丢鞋,在陈为廷丢鞋后更有如遍地烽火,维安单位还
因此出动补鞋网防止漫天飞鞋。
台湾农村阵线发言人蔡培慧表示:“在这个过程中,陈为廷也告诉我们,如果面临对这些
不公不义的地方首长,我们是可以提出一些我们的作为。但我也必须要讲,法官裁判一万
元,其实是告诉民众,丢鞋子是非暴力的范围。”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798467.shtml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7-11 21:22:00推全民一起对蔡女士非暴力吧
作者:
sai4311 (zero)
2014-07-11 21:23:00挺学匪的都这种货色...
蔡小姐阿.....以后条子们对你丢鞋 你可要忍住喔忘了说...鞋子都是穿一整天,没穿袜子的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7-11 21:24:00哈哈哈哈XDDDDDDDDDDDDDDDDDDDDDDD
当我想到臭鞋子丢给我 这的确不是暴力这是谋杀耀勋死人阿
作者: ckcheng2 2014-07-11 21:29:00
好欢乐,以后公民团体要是吃到臭鞋就不要靠腰XDDDD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7-11 21:29:00警察新装备: 投掷用非暴力鞋
作者:
DRnkmo (雕兄)
2014-07-11 21:29:00鞋子要洗干净,不洁才算侮辱喔XDDD
那么用钉鞋丢裂小央的骨头时 FIFA能作保不用处罚吗
作者:
pocy1024 (脑袋装什么?)
2014-07-11 21:40:00以后警察不要喷水,都改丢鞋,蒐集所有警察穿过的臭鞋,对付强制趋离就丢鞋
作者:
aguey (aguey)
2014-07-11 21:43:00当遇到恐龙法官,同此心态骚扰官署否
作者:
IE5 (SF)
2014-07-11 21:57:00挺国民党就是这种货色!~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7-11 22:10:00这样啊 那以后就让警察配备鞋子丢死你们这些暴民吧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7-11 22:15:00跟法律的当然解释 丢鞋子都没什么了 喷水当然OK
在国外,丢鞋子可是会造成暴力冲突的挑衅行为如果丢鞋子不是暴力,我猜下次就有人泼屎尿了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枪...)
2014-07-11 22:28:00在台湾 看丢鞋的目标是谁来决定处罚越高的官员处罚越低?
作者:
tsairay (火の红宝石)
2014-07-11 22:29:00法官都轻轻放下了还不满足啊,颗颗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枪...)
2014-07-11 22:31:00不是直接在接上被凌迟吗?街上
敢做不敢当,真不要脸李登辉不计较,不代表那就合法,白痴学匪
作者:
alfread (春日恭介)
2014-07-12 12:00:00丢鞋非暴力,所以大家都可以用鞋子招呼为非二人组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