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叫误判后再用一个误判来补偿
人家再任公务员是有法规依据的,明明就是依法回任,
结果说是一错再错,视规则为无物,罔顾法纪
别闹了好吗,真的不爽麻烦请各大立委去修法
2.恢复公职3个月后领的退休金
也是因为他之前有20几年的年资累积的
虽然真的很不爽,但是依法你就是要给人家
还是今天大主播突然在退休前被电视台火掉了
摸摸鼻子就(((这样算了?
3.每个人当然都有资格和权利谈政治
但是郭再任这件事明明就是法律问题
是整个政府制度的问题,不是国民党执政才有这条法律
结果大主播却直接说要拒投国民党?
好似这些法条是国民党为了郭量身订做的
再说郭的退休金是因为他之前有20几年的年资
而非国民党让他担任3个月公务员就有千万退休金
4.真的觉得不爽,就快叫立委修法,以后公务人员辞职、免职等等等
没了工作却还有资格的不准再回任,中断后就没公务人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