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冠英爽退案 监院二度纠正终过关
2014年07月03日16:31
前新闻局秘书郭冠英发表辱台言论遭撤职,今年3月被省政府任命为外事秘书,可爽领高
额月退俸引发轩然大波,监委钱林慧君完成调查,认定此案有两违失,原本上月要提案纠
正台湾省政府,却因其他监委有不同意见而撤回,钱林修改后今再提案,纠正台湾省政府
。
钱林慧君调查发现,当初省政府人事甄选公告是“初审合格者,视需求择优通知面试”,
省府却未依公告内容,就初审合格者,按照其实际需求,择优选取一定人数通知面试,仅
采书面审查,甄选过程失之草率,且程序欠缺完备性,违反公开及诚信原则。
此外,钱林也发现,郭冠英是1949年3月25 日生,今年3月24日就届满65岁,而省府2月26
日到3月3日进行人事甄选,等于郭冠英不到一个月就届满65岁限龄退休的年纪。且依照《
公务人员退休法》第16 条第2项规定,届龄退休人员若是1月至6月间出生者,退休生效日
至迟为7月16日。
钱林指出,台湾省政府明知郭冠英曾遭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决议撤职并停止任用3年,且依
照《公务人员退休法》第16 条第2项规定,录取郭冠英,最多仅能服务4个月就必须届龄
退休,却仍决定录用,导致省府业务推展及人力运用延续性受到不利影响,因人设事,社
会观感甚差,损及机关威信。(吴家翔/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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