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关于饭店事件警方有无公布影片?兼心得讨论

楼主: jack0123nj (墨坎)   2014-06-28 22:34:42
各位版友晚安
我希望可以充分了解诺富特事件的经过
因为网络上出现的很多资讯几乎掺入了主观评价
几乎每个资讯都会有国家公权力的侵略、暴政独裁~等类似字眼
而可以查阅的资讯,特别又是以网络见长的青年公民团体所释出的为主
目前看到最直接的影片是民主斗阵公布的影片
http://youtu.be/04vLSXM0STw
影片中虽然提供了很多的第一手内容还有配上中英文字幕
可是直接在影片中出现的主观评价不谈
影片本身很明显是经过剪辑的
这当中有没有被抹消的重要部分令人存疑
而我记得没错,警方似乎也有进行蒐证
所以我想请问各位警方是否有释出他们所蒐证的影片?
同时也简单附上目前的几个心得:
1.破门
可以确定不是警察或其他公权力单位破门,所以我觉得硬要说政府侵害住宅权有点过火。
很直观的可以看出来,这纯粹是私人纠纷。如果要类比,大概就是以“房东在某些情况下
可不可以破门把房客赶走?”,应该最为恰当。所以关键点在于,饭店能不能片面终止和
赖律师之间的契约?这点我还没仔细研究,只是单纯提供一个思考方向。
至于什么警察成为饭店共犯云云,如果只是站旁边看,没有具体介入动手,都只是妄想。
2.软禁
影片中没有呈现出软禁的问题,几乎只能靠文字新闻来猜测。最大的争议在于,到底是
“房客不想走”还是“房东与警察不给走”?
我先引用以下新闻:
http://ppt.cc/LE1C 饭店内遭软禁 赖中强批居住权倒退20年
“赖中强今天也在房内发表声明,他表示,所有成员已遭限制人身自由超过8小时,昨晚民
主阵线、民主斗阵等团体成员入住诺富特饭店,住宿期间未进行任何违法不当之行为,却
遭饭店会同航警局等人破门而入,威胁将强制驱离,经他据理力争,执法单位才改以软禁
方式,限制住房人员之个别行动自由。”
赖方认为饭店(&警察)软禁他们这是无庸置疑的。可是令人困惑的是,【继续待在房间里面
】似乎也是赖中强协调出来的结果?也就是说,当初是在【强制离开】和【继续待在房间
】之间做出选择。而从影片和其他相关新闻也可看出来,饭店方面的要求是登记人赖中强
离开的话,其他人也必须离开,因此所有的人只能姑且待在饭店。
如此要称之为“软禁”似乎也说不过去,因为饭店从来没有阻止他们离开,而是要求要离
就全部离开。(事实上饭店应该巴不得他们赶快走。)至于所谓断水断粮什么的更不用说了
,没有人阻止他们吃东西喝水吃东西,但自己手上没东西吃又不想出去,这要怪谁?再怎
么说,他们这样“困”在房间内也不过半天,没有其他紧急生命危机,也不到需要人道救
援的地步。称为软禁,我觉得只是选择使用煽动力比较强的词汇罢了。
3.管制进出路线
说真的,我觉得这点的争议还不如上面软禁的问题。因为房间内的权利大可主张是房客所
拥有,但房间外的公共空间,还能随便房客要去哪就去哪吗?如果我们可以确定,房间外
的空间是房东(也就是饭店)所有,那房东现在要配合政府的安全管制,限制某些路径的使
用,有何不可?只要饭店能够确定,其他房客并非毫无出入管道即可。在这次事件中,显
然并非如此。赖大律师,只是不能从正门走,而饭店可不可以限制正门的使用?
当然可以。
作者: sanadashun (叛逆者)   2014-06-28 22:35:00
警方蒐证不是为了公开用的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4-06-28 22:36:00
破门那段有
作者: ianlin45 (Ian)   2014-06-28 22:36:00
简单判断法 没提告就是有鬼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6-28 22:39:00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耶...这么严重还不快去告一告?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4-06-28 22:41:00
其实警方不会那么早公布 到时候打脸用的
作者: guanaco (guanaco)   2014-06-28 22:43:00
通常警方都是在被诬蔑的时候,才会公布蒐证影片以求自保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6-28 22:43:00
提告才有用,你镇日喊一堆 警方懂法的就不甩你
作者: nightyao (yao)   2014-06-28 22:44:00
购理性,如果大部分的人都那么理性的话,沉默不会是多数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2014-06-28 22:44:00
FB上我有看到一个影片是饭店拍的,我再去找一下,找到再贴给你
作者: CYHyen (CYHyen)   2014-06-28 22:45:00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枪...)   2014-06-28 22:48:00
那请顺便公布你们之前活动的影片...
作者: a1e (我上了贼船了囧)   2014-06-28 23:15:00
那个影片好像被洗掉了,原本是在“无限支持方仰宁”看到的是在前几天的发文,刚刚重修内容时好像底下的文也被改掉了
作者: LionRafale (文包)   2014-06-28 23:25:00
警政署的新闻稿过程时间都很详细, 一发出来跟本没看到有谁敢反驳, 这样就知道啦
作者: DRnkmo (雕兄)   2014-06-28 23:26:00
在这里伸警方的影片,是要挖坑给谁跳啊= =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6-28 23:30:00
身警方的影片是哪招+1奇怪耶,东森都帮忙赖大律师了,你们还要继续喔!?饭店的声明稿你们也不信,是要人家怎么做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06-28 23:43:00
那个很明显就监控阿 互推XD 然后律师一直鬼打墙感觉那律师在钓鱼 但是人家一个不回应 一个推给对方XD
作者: qa17b (圣猿降临 众酸退散)   2014-06-28 23:47:00
警方通常侦查结束甚至判决完才会公布蒐证纪录啦
作者: Gaujing (高进)   2014-06-28 23:49:00
那刑警应该用 我们接获报案或者情资说有人要暗杀bla反正又不可能拿出什么录音档给那些律师看 这样不就好惹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4-06-28 23:52:00
自己赖著不走说别人阮经天?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Ryo1988 (棱)   2014-06-29 00:31:00
影片中不是有人跟他说可以离开了吗w 只是路线由饭店安排怎么硬是说成被软禁不可离开XDD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6-29 00:40:00
自己赖著不走说软禁 XDDDD 不然去告妨碍自由啊 科科
作者: mp60707 (哲哲)   2014-06-29 00:55:00
你这篇还不是疯狂脑补 可怜虫 警察怎么可能公布 公布出来打自己脸喔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6-29 0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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