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iccio (三叶虫要)
2014-06-25 21:17:03很多东西是前面有版友PO过的 其实我不太懂这有什么好争的
公民团体不爽就去告 真的他对 法院自然会让他告赢
以下是我的见解:
1. 饭店是私人企业 他可以有他的政治立场 商业考量
对应他认为适合或不适合的客人 他可以决定是否接你这个客人
只要他不伤害你人身安全 假如他伤害你了 你可以告他伤害
2. 观光业旅馆管理规则
第二十七条: 旅馆业发现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
即报请当地警察机关处理或为必要之处理。
一、携带枪械或其他违禁物品者。
二、施用毒品者。
三、有自杀迹象或死亡者。
四、在旅馆内聚赌或深夜喧哗,妨害公众安宁者。
五、未携带身分证明文件或拒绝住宿登记而强行住宿者。
六、行为有公共危险之虞或其他犯罪嫌疑者。
所谓必要之处理当然是看饭店判断
坦白说 他当然可以破门而入 只要他判断有其必要性
(更别说欧美饭店的一些处理方式更硬.... 或是有些保全甚至配枪 有权开火)
3. 饭店自制条例本来就会对房客访客或有可能不欢迎之对象进行登记PI的动作
Novotel的Guest Policy已经事先声明了 http://ppt.cc/TV3x
(其实全世界的大饭店都麻这样 只是他要不要执行而已)
4. 身为客人 你觉得这不合理 这有问题 你可以报案 甚至告他 但他当下还是可以撵你走
所以饭店错在哪里??? 没有错阿....
你超过入住人数在房间长时间居留 (至少数个小时)
深夜在安全梯等处行为鬼祟
饭店要求你登记这些多出来的人的身分 你拒绝
饭店不爽接你这个客人 破门要你滚 = 错在哪???
5. 今天假如入住的人把公民团体换成"陆客" 你看风向会怎么变......
虽然我也讨厌426跟騜 这不代表我要支持某些荒缪的行为
作者: guanaco (guanaco) 2014-06-25 21:19:00
输了再骂司法迫害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6-25 21:20:00看到饭店违反"居住权"就知道......快去告XDDDDDDDDDDDDD当饭店法务吃素的喔XDDDD
偷偷问下PI是什么? Personal Identity? 我只知道少年Pi!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6-25 21:22:00网站上是Personal Information
楼主:
ciccio (三叶虫要)
2014-06-25 21:22:00Personal Information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6-25 21:23:00以为是principle investigator的我一定是帮老板打杂打到神智不清 = =
可是你拿跟棍子冲过去作势要打牠,牠就会吓得跑走了当然牠会记得边跑边回头对你继续吠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6-25 21:32:00东啦菇,你....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6-25 21:34:00今天晚上真是个充满十八禁的
Fujishima用野狗的行为形容某群人 真他X的传神阿~~
作者:
pent (有人试我的密码,干)
2014-06-25 22: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