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几年前有个律师可能长得不怎么正派,
每次出门逛街都会被警察临检,
每次都拒绝出示证件,每次都被抓回派出所,
结果局长带着警察一起道歉,但他还是觉得超不爽,坚持提告。
但是警察只要稍微串个供,两人以上提出该律师形迹可疑就可以正当盘查。
即使是律师知道警察只能在某些情况下要求民众出示证件,
但是要达成这些条件的难度实在太简单...
而警察的权力其实在管制区内会变得超级膨胀,
我在猜这饭店应该被公告成管制区,
无论是不是一般住客只要拒绝盘查就可以带人回派出所...
今天根本不可能让警察违法,只要简单的条件就可以在管制区内为所欲为,
还会期待警察自己承认违法的人未免太天真。
司法系统如果没什么大麻烦也都不会去找警察的麻烦,
只要警察能够提出一两个可能的要件都可以破除违法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