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un3liu (三叔)
2014-06-17 10:42:19就事论事很难嘛?嘴巴上说超越蓝绿,自己分哪边站分得很爽嘛...
对我来说,整件事就是过失杀人,洪家硬要无限上纲到废军法就让我赌烂啊!
有谁挺范某?我也觉得他很烂啊,可是硬要说他刻意杀人就觉得有点扯了,証据到哪办到哪,一直脑补有更高层的人指使杀人,又提不出証明来,当然会让人看不下去啊...
洪案很明显的就是范某想趁洪生退伍前整洪生,并不是想整死他,结果被有心人士莫名脑补出一大篇阴谋论罢了...
所谓真相越辩越明,洪案刚开始真的有激起民愤,结果随着家属乱放砲,开始无理取闹之后,反而越来越多人讨厌他们家。
如同学运一样,反服贸一开始多少人去立法院静坐啊...
结果还不是被自己搞臭了?
这跟蓝绿无关,有些人就是不懂什么叫作“就事论事”,硬要把不分蓝绿挂在嘴巴,结果自己才是最爱分蓝绿的家伙,颜色对了,什么都对了...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6-17 10:43:00某人都说证据不重要真相不重要 反正就是要范死(摊手
作者:
dick5566 (熊与熊雨下蚀致铟哯)
2014-06-17 10:43:00不是过失杀人吧
楼主:
yun3liu (三叔)
2014-06-17 10:44:00口口声声要法治,结果自己最专制应该是过失致死?打错了Orz
作者:
KSA142 (æŸæŸçŽ‹å)
2014-06-17 10:50:00范不该死吗?他死很无辜吗XD希望他死很糟糕吗?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6-17 10:50:00就是很糟糕耶 幸好法官不是KSA142再当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6-17 10:51:00有没有一点现代国家的法治概念啊....
作者:
cocopi (小玉子)
2014-06-17 10:51:00法律在某人眼中果然是不重要的 如果不尊重法律 那就很糟糕
作者:
Enter1942 (1942年的进入键)
2014-06-17 10:57:00推绵羊少女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4-06-17 11:13:00有凌虐故意就是凌虐致死啦 军中习惯就是想玩想整啦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17 11:13:00凌虐故意没那么好成立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4-06-17 11:14:00你也认为他们是故意想整 自然就是凌虐致死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17 11:15:00那也是269的责任整根凌虐还差的远啊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4-06-17 11:15:00是证据不足 法律上才只能说只有过失致死
作者:
dick5566 (熊与熊雨下蚀致铟哯)
2014-06-17 11:15:00如果自己没有一堆问题怎么会被办?
作者:
sai4311 (zero)
2014-06-17 11:16:00天底下才没有军人会白痴到故意虐死小兵害自己升不了官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17 11:16:00证据不足就是没有 不用自己脑补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4-06-17 11:16:00非法手段故意整 就是凌虐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17 11:17:00洪并没有比其他人受到更多的操练有没有凌虐是要看行为
作者:
delavino (德拉.危怒)
2014-06-17 11:19:00三叔妳太台肯会被肉搜死猴囝仔粉丝团喔XD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4-06-17 11:19:00一个通信官出生 还有宪兵官 居然号称都不知道法规规定套大陆语 反正我是信了 对吧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17 11:20:00你信你的自由 法律不是这样玩的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4-06-17 11:22:00哪天你有官司输了 我也会祝福你:法律不是这样玩的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17 11:23:00输了就是输了 游戏规则就是这样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17 11:24:00不服就去搞你们的私法正义
作者:
cocopi (小玉子)
2014-06-17 11:24:00542是542 269是269 辨别清楚很难吗?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17 11:25:00洪受的操练跟其他人一样算什么凌虐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4-06-17 11:25:00那 祝福你喔 啾咪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17 11:26:00不就是有人死就要有人负责的调调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17 11:27:00负责? 有啊 过失致死不是判了 有人不接受而已
凌虐没办法成立是因为在同一梯禁闭的就只有洪被操死而且也没办法举证除了同样操演课程外,范对洪有另外的特别举动,自然无法证明范对洪有凌虐行为
作者:
siliver (奶茶猫~~号:)
2014-06-17 12:10:00反正有些人就是爱脑补,还真的有人出来示范 ^^
作者: frankexs (kn) 2014-06-17 13:07:00
逻辑上来说 也不代表洪没有被凌虐啊
作者:
cocopi (小玉子)
2014-06-17 13:11:00范是542的 弄死洪的是269的 很难分吗??
作者:
xvideos (xvideos)
2014-06-17 13:49:00台湾没有过失杀人这东西 那都是花果山在乱用
好吧,就算应某人要求说洪被凌虐,但有证据可以指出是范凌虐的嘛?没办法的话,那是要怎么判范有凌虐洪?
作者:
xvideos (xvideos)
2014-06-17 14:03:00业务过失致死比较符合 没错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17 23:19:00参考身体状况那就是269的事了 柯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