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2年前为世界人权日致词,“908台湾国”总会长王献极等当场向马总统丢鞋子。台
北地院认定不违反集游等法,判王献极无罪。
法院判决指出,世界人权日活动于民国101年12月10日在景美人权文化园区举行,马总统
到场致词,王献极脱下球鞋朝马总统丢掷,“908台湾国”成员赖芳征也用资料袋如法炮
制,鞋和资料袋都遭在场随扈拦下,并未丢中马总统。
台北地检署认为两人的行为扰乱活动,妨害与会者合法集会的权利,依违反集会游行法及
强制罪起诉。法院审理时,他们坚不认罪,辩称丢鞋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并非暴力行为。
王献极说,他不满马总统竞选政见都没有兑现,所以丢鞋表达心声;赖芳征则说,是觉得
资料袋内文宣内容不实,才丢还资料 但法官勘验现场录影光盘后认为,当天活动未因丢
鞋事件而中断,两人除了丢鞋和资料,并未妨害活动进行,况且现场还有民众也鼓噪抗议
,活动也未中断。两人行为虽有待商榷,但不构成违反集会游行法或强制罪,判处两人无
罪,全案可上诉。
http://www.peoplenews.tw/news/dab099d5-e252-436c-a683-1c0b8e0e634e
以马政府上台执政对台湾的伤害性 丢鞋表示抗议很离谱吗?
法院认证的正义之鞋 重要的是鞋不要打到马卡龙就好了 懂法律很重要阿
更重要的是 别不懂装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