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施明德等人提到得那5原则

楼主: william2001 (人间似水泊)   2014-05-27 23:55:48
处理两岸问题五原则:
一、尊重现况,不片面改变现状。
(完全不改变是不可能的啦。
但少中华民国政府先退出已加入的国际组织,
恢复省政府的实际功能。
依照反分裂国家法,
要求民进党放弃台独党纲,
追求与中国的统一。)
二、现况是,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49年起,即已并存于世,而且双方政府已
从“交战政府”转为“分治政府”。
(这个现况就是将来要改变的啊。
不然谈什么统一呢?
而且早在小蒋死后,就没什么交战的气氛。)
三、“一中原则”已被部分人士窄化、僵化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名词;既无法呈
现两岸现况,也愈来愈难被中华民国2300万台湾人民所接受。建议用“大一中架构”取
代,才能符合现状,迈向和解之路。
(本来就对方人多,势大,这有什么好讲的。
不然我们来举办全中国人民公投吧。
只剩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没什么不好的。
你们与其要求这个,
不如要求让国民党、民进党继续存在,
允许除了中共以外的实质政党的存在。
国家架构上不可能如台湾人所愿的啦,
至于实际的势力的存在,治理方式照旧倒是可以争取。)
四、“大一中架构”意在“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上共组一个不完整的国
际法人,以共识决处理双方关切的事务,作为两岸现阶段的过渡方案。
(学者很爱在文义上,概念上玩一些所谓创新的花样,
其实就是接近一中一台,
这概念就只是台湾不放弃成为一个国家,
还想利用新的名词能够在国际上沾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光而已。
以为中共都是白痴、傻瓜吗?)
五、在“大一中架构”之下的双方,应消除敌对,共同维护本地区之和平与安全。双方
承诺互不使用武力,且不得与任何国家签定不利于另一方的军事攻防协定;双方均享有
参加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以及与其他国家建立正常关系的权利。
(林修卉、王家俊/台北报导)
要求这个,
没有像我讲得来得直接。
就是要求民进党放弃台独,
中共就签署不打台湾的公报。
这样子比较有意义。
均有参加联合国的国际组织,这一点,你们是在幻想吗?
这样子还谈什么统一啊。
是台湾要先退出之前参加的国际组织,
中共才想跟你谈。
台湾省在加入中国之前最大顾忌就是怕被攻打而已,
其余的都是小事,
都能够放弃掉来换这个目标。
反正中央政府一定能允许台湾人自治,用原本的法律架构,
所以其它的就不用担心了。
到底是我这篇讲得比较合理,
还是他们讲得才可行,
我们就来比比看啦。
过几年就知道了。
老是提一些可能被打枪的东西。唉唉唉。
这一篇可以浓缩成四个字啦 。
一厢情愿。
不想看的人就直接END看那四个字就好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527/404951
作者: Ting1024 (无)   2014-05-28 00:09:00
我的构想是 New China 新中国。好听又有朝气。
作者: lifefussing (无病呻吟)   2014-05-28 01:20:00
反分裂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 中华民国不需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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