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杀令与台独 沈建德 著
http://www.taiwanus.net/news/news/2006/200809120018571106.htm
2006-02-21
昨天公布的二二八事件责任归属报告,蒋介石被列为元凶;但蒋介石为何下令屠杀?
以往,一般说二二八大屠杀是因习俗不同、语言不通,但笔者认为,这只是小事,
不可能因此下令大屠杀。
更可能的原因是,当时有不少台湾人根据联合国宪章据理力争要求让台湾独立。
一九四五年六月二十六日中华民国在联合国宪章签字,经蒋介石批准,
其第七十七条b款规定,自敌国分离之领土应接受联合国托管,
而七十六条b规定托管的最终目的在使之自组政府、独立,
亦即,台湾自日本分离之后托管、独立。
台湾人因此据理力争,中华民国害怕台湾独立后,清算其战后入台抢劫的罪行,
因而先下手为强,并以知识份子为特定对象。
这段历史,中华民国刻意用语言不通、习俗不同一语带过而遭湮灭,
但近人努力挖掘,二二八之前就要求独立的人不少。
据当时美国驻台副领事乔治柯尔在他所著“被出卖的台湾”一书叙述,
一九四七年二月中旬,一群年轻的台湾人,到台北美国领事馆,
呈送致马歇尔将军请愿书,说:“开罗会议把我们推入人间地狱”。
又说:“开罗会议的代表们,应负起此刻我们在困苦中挣扎的责任,
我们反对这项决定”。二二八后,柯尔说从未再见到他们,可能全遭不测。
作者数年前亦曾亲询当年参与二二八的重要人士、成大教授吴庆年、
及许多受难者家属,均证实当时的诉求就是自治及独立,
战后滞台的日本人也告诉他们,联合国议决台湾交付托管。
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事件后,有更多向美方递交请愿书,
要求联合国托管、独立者,据中研院院士黄彰健等之调查,至少有八百多人。
而其他著作亦可佐证,例如:
(一)何汉文著“台湾二二八事件见闻记”:三月四日,
花莲县花岗山群众大会高喊“台湾独立”。
(二)马起华著“二二八事件日志”:三月五日,“台湾民主同盟”散发传单,
要求“台湾国际共管”。
(三)苏僧、郭建成著“拂去历史明镜中的尘埃”:三月五日,
“台湾自治青年同盟”要求“台湾高度自治”。
以托管为手段、以独立为目的的诉求(按,目前已无须托管,直接“改国号”
或宣布独立即可),是台湾建国最直、最快、最有正当性的一条路,
前人早已发现并且走了一段,为何后来放弃改为公投?实有检讨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