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胜唏嘘 一场弊案带走4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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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7
〔记者李忠宪、翁聿煌/综合报导〕新北市营养午餐弊案,卅八位校长被起诉后就停职
,众人际遇不同,有人趁著被起诉前专案申请退休,保住退休金;有人因为坚不承认被
检方收押,交保后抑郁而终;也有人认命转业当导游或开小吃店,与当年风光不可同日
而语。
一直在为涉案校长奔走的新北市前国小校长陈木城痛批,法院判决“不公不道不义”,
新北市长朱立伦未依法行政,将涉案校长违法停职在先,“未审先判”、“伤害教育、
霸凌校长”。
侯全利交保不到两天就过世
陈木城说,最令人感慨的是前永和国中校长侯全利与新泰国中校长沈炳煌,两人坚不承
认收贿被收押,后各以一百万元交保,侯全利交保不到两天,就因脑溢血过世,沈炳煌
交保后也跌倒意外过世,两人都是办学备受肯定的校长,沈校长夫人也于隔年抑郁而终
。欧克负责人李慕柔先生陈有财因此自杀,此案已葬送四条人命,令人难过。
他说,部分校长自首认罪全判一年半至一年十月并获缓刑,坚持没拿钱并提供证据的,
却为七万、十万被重判。
依照教育人员条例及教师法,停、撤职是主管机关权利,但须在判刑定案后,此案却在
收押后马上撤职,起诉马上停职,市府违法引用免职条例,造成原在职的三十八位校长
没工作,受到“人权迫害”。
检方起诉后,所有涉案被告校长只能领取本俸半薪约两万余元,难以维持家计,只好另
谋生计,据友人转述,有人开小吃店、有人担任导游,比起以前有天壤之别,想到就掉
眼泪。
新北市教育局人事室主任黄美如说,处理弊案涉案人员的停职及惩戒,均依“国民教育
法”、“教育人员任用法”及“公务人员惩戒法”规定实施,相关人员向行政院诉愿委
员会提出诉愿,亦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