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政黑高手怎不去八卦版战

楼主: iefive (nomind)   2014-05-16 15:15:52
来看看陈医生这篇旧文吧~
不懂为什么不去八卦战?
如果有人还是要说他真的不懂,那很简单,请你公开报上你的真实身份,包括姓名、职业
,工作单位或学校系所等,我马上可以让你懂个彻底。我只要用你的“讨论”方式,或公
开或私下,陆海空三路并进,化成无数匿名,在你或你亲友同事身上演练一遍,保证你马
上就会懂。
八卦一堆匿名不敢为自己言论负责,到底是有什么理由去讨论?
要用分身+跳板再来说要讨论?我看是造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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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如何不窝囊(菁英必读!)
(陈真2005. 8. 5.)
写这东西很无奈。
我喜欢写东西,但很不喜欢写那些根本不需要写的东西,但偏偏正是那些不需要写的东西
必须让我浪费许多时间一写再写。
不需要写是因为任何一个具有正常智能和道德的人都懂,如果你表现出一副不懂的样子,
那会使我很吃惊。令人更感惊骇的是,绝大部份台湾菁英(会使用电脑的都算菁英)似乎
没有几个人懂。他们很喜欢搞网站、搞什么部落格,搞论坛,但却似乎完全不知道自己在
搞什么。
其实我相信他们不可能不懂这些基本道理,他们平常为人处世这么精明,岂有可能不懂?
他们只是宁可当个窝囊废,假装不懂,或根本不当它一回事。
如果有人还是要说他真的不懂,那很简单,请你公开报上你的真实身份,包括姓名、职业
,工作单位或学校系所等,我马上可以让你懂个彻底。我只要用你的“讨论”方式,或公
开或私下,陆海空三路并进,化成无数匿名,在你或你亲友同事身上演练一遍,保证你马
上就会懂。
总之,我还是姑且再讲那第一万三千五百六十一遍。
人啊,真孤独,特别是在台湾这种没心肝、没大脑的缺氧环境,孤独尤甚。你可以谈一千
,但却永远只能讲一,至于那其它的九百九十九,只能留在心里或写给自己看;对外永远
只能讲一些很基本甚至很低能的东西。
再三讲它,不是为了让人们懂,而是为了让他们对此当真,当它是一回事。因为,如果你
不愿当它一回事,整个社会永远只能原地踏步,永远讲第一课,没有人能与你谈第二课第
三课…就好像如果你无法对基本的加减乘除当一回事,连一加一等于多少都不知道,我不
相信你有能力谈什么微积分。
你们不是很多都是留学菁英吗?不是很喜欢强调自己“融入”高贵的西方社会吗?可是别
骗外行人了,我没办法想像有人能用这种台湾选举十八招式的“讨论”方式在西方社会与
人讨论。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台湾菁英们虽然“著作等身”,或讲起话总是矫揉作态,
但程度如何,由此可见。
总之:
一,不要“讨论”那些无法讨论的。
比方说,我无法讨论某医院院长平常吃喝有没有很节俭。我或许可以讨论连战的 吃喝状
况,但我无法讨论一个并不是普遍为众人所知的人的生活。
如果有人说,该院长很节俭,或该院长很奢侈,不管你怎么评价,这种讨论就是混蛋,因
为当事人无法证明或反驳这些说法;他更没有义务贡献隐私来为自己辩护;这完全不是一
种可以公开讨论的题材。
不要说你不知道哪些东西无法讨论,如果你硬要这么说,那你肯定是个混蛋。因为你只要
稍微设身处地想像一下就绝对能明白;你只是不鸟这些基本原则,因为你不在乎伤害别人
,但却很在乎自己的利益有一丝受损,要不然你不会保护自己保护得如此周到,简直有点
神经兮兮。
在网络上,我几乎看不到几个“人”的存在,只看到一堆变来变去的“符号”,就像在公
共厕所经常看到墙壁满满的涂鸦一样。
再比方说,很久以前吧,我看到陈丰伟的“个人网站”(?)上有个匿名人士说陈真多么
多么可恶,说他如何客气写信给我,而我却回信给他骂脏话。
你想,这样一种毁损名誉的指控,是不是应该告上衙门?可是,我怎么告?我要告谁?难
道告一个“符号”?告一种厕所墙上的匿名涂鸦?
就算查到身份可以告,技术上我也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毕竟混蛋比蟑螂还多,哪告得完

好吧,不说告,那就讲道理吧。请问,我怎么讲道理?我如何可能反驳这样一种指控?我
要如何证明我从未对什么读者骂脏话?
我长这么大,写东西或许会穿插几句他妈的,但嘴巴里从没吐过一个脏字。我又不笨,骂
人还需要用到所谓“脏话”吗?又不是打情骂俏写情书。
可是,我要怎么证明我的确从未骂人脏话?无法证明不是吗?既然无法证明或反驳,那它
就不该是一种讨论的话题。
如果你一定要说你不懂这个道理,那请你报上身份和各种基本资料来,换我来糟蹋你,看
你懂不懂。
再说,你若真的要指控我回信骂一个“很客气”的读者,那你就得先讲清楚“你”究竟是
谁不是吗?要不然,我哪有可能骂一个匿名符号?你到公厕墙上,一边大便,一边匿名骂
某个人,请问对方看到墙上那些污言秽语,忍不住嘴里骂一句王八蛋,难道这位受害人却
变成加害人,侮辱了“你”,但是,“你”是谁呢?神不知鬼不觉不是吗?谁能骂一团空
气?
再说,你若真的要指控我回信骂一个“很客气”的读者,你不但应该说清楚你是谁,并且
应该把来龙去脉讲清楚。可是,问题来了。你如何可能把一种私下发生的事情讲清楚?谁
能判断那就是全部的事实?
再说,陈真只有一个,但你却化身为无数的符号,你在私下匿名对我做的事或写的信,我
岂有可能知道所有相关性?我岂有可能把全盘细节给综合起来,对外提出一种公开说明?
有可能吗?那岂不是要写上好几百页或好几千页的报告?除非用法院的力量,花个几年的
时间来调查,才有可能弄清楚我为什么要回信骂你不是吗?
正人君子特别喜欢讲风凉话,以示胸襟宽广。他们会说,清者自清,或说什么别计较“小
事”。可是,如果我连名誉都不计较,我该计较什么?还有什么更大的事?你若真的如此
“胸襟宽广”,家里何必上锁?就让小偷来偷好了,何必计较?就算你真的“胸襟宽广”
如圣人一般,那也是你的事,我并不想当圣人,我只想当一个正直的正常人。
再说,西方社会或许有所谓清者自清,因为人们一般都很鄙视对于个“人”的侵犯,更不
用说没头没脑的抹黑。但台湾不是,台湾是这样:只要你有好事,别人一概忽略,不管你
怎么强调,别人就是记不住;但是,只要你发生什么坏事,别人不但迫不及待相信,而且
免费替你宣传,能不加油添醋就已经算道德崇高了。
更何况,我说过了,我无法证明我没对人骂过脏话。更重要的是,我不但没有义务公开说
明我有没有骂脏话的习惯,若要我说明,那就是一种侵权,一种施暴。就算我回信给读者
骂他王八蛋或任何脏话,这样犯法吗?既然不犯法,那你就没有资格把它变成一种讨论题
材,否则就是侵犯我的自由和权利。我不骂脏话,但就算我以后想在私人信里大骂特骂干
你娘,那也完全是我的自由。
再说,我又不是头壳坏去,你若“很客气”地写信来,我干嘛骂你脏话?骂也应该针对一
件什么事来骂才对不是吗?
所谓敌暗我明就是这样。你躲在阴暗处,要整我这样一个明明白白的透明人,要让我哑巴
吃黄莲,饱受冤屈,实在很容易。
台湾人很热爱选举,几乎整天都在“选举”,整天在网络上或对着信箱匿名攻击异己,谩
骂、寄病毒或冒名制造各种事件,甚至伤害你的亲友同事。这一切,我就当做是一种野蛮
社会的牺牲品,忍了下来。但那只是忍,而不是接受这样的野蛮。
如果你要公开污蔑我的名誉、扭曲我的人格(那不是我的行事风格),说什么我回信骂你
脏话,那你就该好好把整个事情讲清楚,让大家知道你是谁,你写了什么样的信,对我做
了什么样的事。这样还不够,我们还必须上法院,藉用公权力进行调查,才有可能弄清楚
这样一件事不是吗?
换句话说,这就是一种无法讨论的事。如果你非讨论不可,你应该跟我站在同样的立足点
,而不是我在明亮处,而你却匿名躲起来为所欲为。我们应该一起诉诸公权力来调查才对
,而不是我明你暗,任你宰割。
再说,我们能骂任何一个“人”,但天底下却没有人能骂一团空气。就好像我若看到厕所
墙上有人留下一堆脏话骂我,我一时无聊,于是也在那堆污言秽语旁边给它写个“你们这
些王八蛋…。陈真敬上”。
这时,若有人在另一个公厕里匿名又写说:“陈真对我骂脏话”,请问你若是我,心里做
何感想?是不是会觉得这个社会有毛病?这些横行各处的菁英们,不是真的蠢到不懂得这
些道理,他们只是根本不把它当一回事。
二,我们有匿名议论事情的自由,但我们没有匿名议论“人”的自由。天底下没有这样的
自由。如果你非伤害人不可,那也行,但你应该为自己的言论负责,而不是抵死匿名到底

三,我们当然可以讨论“人”,比方说我们可以讨论诸位政客、名人的品性。但即便是一
个众所皆知的公众人物,你依然无法讨论那些无法讨论的。比方说,我们不该讨论陈水扁
有没有孝顺父母。我们只能根据一个公众人物那些众人可见的公众言行来讨论。
同样地,你不应该把一种你与公众人物的私人话语给搬上萤幕,当成一种讨论题材,因为
没有人能判断你是否忠实陈述你的私人经验。
当然,如果你认识一堆名人或大官,当你对他们之公众言行有所评论时,免不了有时会带
上几句私人话语,但是,这些私人话语必须是中性的、不具毁谤性质的,因为这样才公平
,否则对方依然只能哑巴吃黄莲,因为他无法反驳这些并不为众人所知的私人经验是否真
实。即便是一个公众人物,也一样有人权、有名誉,而不是任人糟蹋。
四,你不该评论一个“非”公众人物。你可以评论他讲的“话”、写的“文章”,但你就
是不能评论他这个“人”,否则对方肯定可以把你告上衙门。他若不告你,只是因为他没
有时间或能力告,或是因为你匿名,他根本不知道要告谁,而不是因为他不想告。
你可以评价一个公众人物的公众言行及其公众角色,这没问题。你若讲错了,大家都知道
你乱讲。比方说,我就算匿名写文章说林义雄很爱钱,他听了,不必为此感到痛苦,因为
他是公众人物,他的个性、人品,大家都能有一定的了解或认识,你很难扭曲他的名誉。
就算你爆什么料也没关系,记者会帮大家查证,他不用担心他的名誉或人格会被扭曲或污
蔑。
但是,非公众人物却没有这样的待遇。你被污陷就是污陷,社会大众不认识你,记者不会
感兴趣,你根本无从澄清。开记者会表清白吗?谁鸟你?谁来参加你的记者会?
但是,众人虽然对你一无所知,对你不感兴趣,但你的生活圈、工作圈那些相识或不相识
的人却超级感兴趣。特别是台湾人,对此更是感兴趣到几乎可以性高潮十次的地步。不但
感兴趣,而且还会帮你以光速般的速度发扬光大,并且加油添醋。
问题是,你除了忍受再忍受,用一切力气忍受这一切之外,你还能怎么样?谁会想听你澄
清?你要对谁澄清?对着一个一个熟人或陌生人澄清吗?你一澄清,那不是更好笑、更刺
激、更精采、更八卦吗?
你又不是公众人物,你哪有可能澄清什么?又从何澄清起?你甚至不知道到底发生什么事
,不知道为什么大家突然跑来“安慰”你,为什么大家突然对你指指点点看笑话?你既然
不是一个公众人物,你不但不可能完整地知道究竟发生什么事,你也根本无从澄清。
林义雄和马英九都是很重视名誉的人,经常更正、澄清。但我们不是那样的公众人物时,
我们去跟谁澄清?
林义雄当省议员时,有一次报上写说省主席林洋港莅临议会,议员们“一致表示欢迎”。
林义雄为此大发雷霆,视为人格污辱,因此惹起不小的风波。他后来在书里说,他不得不
抗议,因为他不能让乡亲们以为他当上议员就改变了人格;他认为,省主席是接受省议员
监督的,他没有理由去“欢迎”林洋港,更没有理由为他欢呼巴结,林洋港更不应该莅临
“指导”,成为“贵宾”。
如果这对林义雄来讲,是一种人格上的污辱。那么,为什么我们要看轻自己的人格?为什
么我的人格就能任你糟蹋?
照理说,越是公众人物,权利保障应该越少才对,但台湾则相反,人们对公众人物,完全
缺乏批判能力,连一些简单的批评都畏首畏尾,不敢具名;但是,对于非公众人物,斗争
能力却火力十足。看谁敢公开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各界匿名宵小听不顺耳,马上会对你做
各种恶搞或公开“劝勉”,根本不当你是一个人。
五,如果你愿意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愿意公开你的身份,好!那你尽可以做你想做的事,
包括伤害任何一个人。这在法律上说得通,但在道德上说不通。道德上,你只能在你想伤
害的那个人面前做你想做的事,说你想说的话。
为什么?因为他若不是公众人物,他哪有可能知道你在哪个什么论坛对他这个“人”有什
么“批评指教”?他又不是网络总管,他不可能知道你在哪个什么部落格或留言板说了他
什么。
换句话说,即便你愿意公开身份为你的“骂人”言论负责,对方仍遭受不平待遇。比方说
,我常提起我的一些被告,我不是不敢公开他们的身份,我只是觉得这样不公平,所以每
次都姑隐其名。因为他们或许不知道我在这里骂他,他将根本无从反驳。
我若非指名道姓批评不可,就会让对方知道我骂他的那些话写在何处或寄给哪些人,以便
让对方永远有机会澄清,而不是用对方的手法把污名硬加在对方身上,让他哑巴吃黄莲或
百口莫辩。我们若要讨回公道,就应该用公道的手段,而不是跟对方一样扯烂污。
六,更重要的是,不管你发表在何处,那都必须是一个有规范、讲道理的文明之处,而不
是一种聊天室或甚至为所欲为的人渣聚集处。
你不可能在一个缺乏规范的论坛或网站上为自己的言论“负起责任”,那是不可能的。那
样一种地方,被你批评的对方,敢来反驳或澄清吗?他若真的来,岂不是被一堆人渣集体
吞食?岂不是要遭到更多痛苦?招来更多无奈的抹黑或污辱?
七,最后,虽然这些话已经讲了一万多次,但是,如果你真的相信言论自由的重要性,真
的相信人权的基本价值,那你就应彻彻底底、丝毫不顾情面地执行这些在西方社会只是一
种理所当然的基本原则与规范。如果你不把这些基本原则当一回事,所谓人权,所谓言论
自由,将荡然无存。
别说你不懂,你一定懂,你只是不当它一回事而已,因为你知道你不会是受害者,所以你
无所谓。
但其实你也是受害者,因为你自己也知道,在这样一种野蛮环境,你根本不可能放心地议
论公众事务,你只能窝窝囊囊地、猥琐猥琐地闪躲、回避或选择匿名,以策安全。这对一
个人的品性和人格,甚至思考能力,都是很不健康的。
台湾人总是给人一种猥琐的感觉,实在不是没有道理。走在西方街头,不必看到脸,光是
远远看到个人影,就知道是台湾同胞来了,因为台湾菁英身上常有一种猥琐的味道,很阴
暗,不光采,甚至感觉会害人。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身上也有这种窝囊味(我自己看不见自己)
,但也许那是因为我们长期处在这样一种很不安全、很没尊严、很不尊重“人”的社会,
待久了,窝囊味和猥琐感就跑出来。
我不崇洋,但我总觉得西方人一般而言坦荡荡的,正直干净的感觉,不会害人,比较不会
说人长短,更不会陷害异己,以理服人,而不是以阴险吓人。这不是天生,而是后天。因
为我看许多小留学生,从小就来到西方,他们也是台湾人,但感觉就挺正直坦荡。
一个社会好不好居住,不是看它大楼盖得高不高,不是看它有没有选举制度、有没有很多
报纸、电视台,而是看这些基本原则是否普遍受到人们的尊重。在台湾,什么“言论自由
”啦、“人权”啦、“把人当人看”啦,诸多理想大家都会说,写起作文都很会写,但几
人当真?几人思考过这些理想究竟是什么意思?
有几次,从台湾回到英国后,我竟然发现,不但心跳变得平缓,当英国人走过我身边时,
我心里居然有一种平静、安全的感觉。也许你会说,我跟他们没有多少利害冲突,别人自
然不会害你。这样说有些道理,但这并非故事的全貌。我还是相信,西方社会在“尊重人
”这一点上,远远超越丛林一般的华人社会。
在西方社会,人们把你当成一个“人”看,相信你跟他一样有人权、有名誉、有自由,有
诸多个人抉择,对此敬若神明,不敢冒犯,不敢多说一句。但在台湾则不然,你若想保护
自己,只好先放弃各种自由,避开危险,并且谨言慎行,多说谎话,多多同流合污,尽量
不要得罪人,以免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同时要努力培养个人“实力”,以权势做为一种护
身符,以防他人加害于你,或甚至指教你应如何生活起居、如何应对进退,如何安身立命
,根本不当你是一个人。
网址:
http://kinship.habago.org/archives/2005/08/06/00.48.16/
作者: SMart14043 (聪)   2014-05-16 15:24:00
这一篇文章值 149 Ptt币
楼主: iefive (nomind)   2014-05-16 15:27:00
哥是复制的阿^^ BTW 你有看吗?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16 15:30:00
这让我联想到 没办法明确找到凶手的都是这样干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16 15:31:00
子弹 录音带 绿卡 走路工 灭门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5-16 15:32:00
陈真的文章看了总是让人痛心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16 15:32:00
每一个都是找不到明确的凶手 确又都意有所指的叫得很大声
楼主: iefive (nomind)   2014-05-16 15:32:00
反正这些个蠢货对言论自由都是无限上纲到匿名抹黑的程度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16 15:33:00
真的要去找谁干的 就又赶快跳出来阻止
作者: t4lin (法尔蓝斯)   2014-05-16 15:34:00
现在的DPP多一点陈真这种人就好了ㄟ( ̄▽ ̄ㄟ)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16 15:36:00
楼上你疯了吗 有这种人还能有民进党吗
楼主: iefive (nomind)   2014-05-16 15:37:00
DPP要是多一点这种人,我就要跳槽了 XD
作者: t4lin (法尔蓝斯)   2014-05-16 15:37:00
XDDDDDDDD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4-05-16 15:38:00
真的每次看陈真的文都莫名想哭啊 写进我心底了啊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5-16 15:39:00
真的 多一点这种人 我也会认真考虑跳巢
楼主: iefive (nomind)   2014-05-16 15:40:00
数吱版的装不懂这道理,要说他们受过高等教育我真的很怀疑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16 15:42:00
我是再看看 会讲话不代表会做事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16 15:43:00
当年赵少康不也很会讲话 真叫他做不也嘴砲一个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5-16 15:43:00
当然是两回事啊 所以才说认真考虑阿
楼主: iefive (nomind)   2014-05-16 15:44:00
n大说得是,但是有些根本逻辑错乱,谁敢让他们做事 = =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16 15:44:00
近期李鸿源也是 台下老是指指点点政府该做这做那
作者: Elysion775 (冷茶馆宿雨)   2014-05-16 15:44:00
一楼吱党工应该看不完这么长的文章 XD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16 15:45:00
给他做两年了也没做出个雕一下台又开始指指点点
楼主: iefive (nomind)   2014-05-16 15:46:00
阿不就跟某卫生署长一样,台上压力大不做,下台才该该叫
作者: lrm549 (洛恩 a.k.a sirius)   2014-05-16 15:47:00
李淳也很感慨他阿XD
作者: ineedadvice (authenticity)   2014-05-16 17:38:00
陈真的文章每次都让我感慨万千..
作者: MajolicaYu ( 如梦亦如电 )   2014-05-16 22:03:00
推台湾人总给人一种猥琐的感觉~网络一条龙,现实一条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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