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总统府今日拿AIT公文,证明总统马英九放弃永久居留身分,过去这六年,总统
从没说过“放弃”而是表示“绿卡自动失效”,美国公民永久居留身分如要“放弃”必须
书面申请文件,申请通过时间点为何?这点国人有知的权利。
第二点:今日AIT公文仅显示,AIT知悉马英九总统已放弃美国公民永久居留身分,这纸公
文非真正适宜,因为文中完全没有提到总统马英九需不需缴税,这点牵扯到总统何时放弃
公民身分。
第三点:本期《壹周刊》是以总统马英九当个案来看,台湾人拥有绿卡者需向美国政府缴
税,总统马英九只需要提供社会安全码向IRS确认,即可知道需不需要缴税,不需要透过
AIT公文来证明。
壹周刊还想续战噎~
究竟马囧会不会准备好东西回应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