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论-翁启惠不换位置,照样换脑袋
2014年05月15日 04:10
中国时报 银正雄
小字型
中研院院长翁启惠呼吁,更积极发展再生能源。(图/刘宗龙摄)
2008年2月18日,李远哲在参加“钱思亮百年冥诞纪念会”中,表面向任期将届
的扁政府,实际也在向当时为民进党总统候选人的谢长廷公开喊话,表示:
“50年内,台湾不可能做到非核家园,核四一定要建。核一、二、三厂要延后
除役;等到50年后,再生能源太阳能技术成熟,甚至达到核聚变(核融合)的
境界,核能电厂才能除役。我在说这些话之前,已经和林义雄达成共识,暂缓
非核家园50年。”
据隔日《台湾立报》报导,对李远哲这项提议,中研院环境变迁研究中心主任
刘绍臣说,经多方考虑后,建议未来政府在核能发电上从目前占台湾总发电量
7%提升至20%到30%,取代传统高排放量的发电。身为中研院长的翁启惠则
主张,这份建言是“环境与能源研究小组”历时1年研究,他在发表前已看过
并同意。
中研院这两位前、现任院长,不仅要求核四非建不可,而且倡言核能发电量
应该提高3至4倍。必须注意的是,这一时机和蔡英文在行政院副院长任内积
极推动核四续建工程,可谓相互呼应。我们自可合理推断李远哲、刘绍臣、
翁启惠之议,几皆在迎合与贯彻蔡英文的核能政策,用之挟制很有可能在
2008年当选总统的谢长廷。否则如何解释这两个地位不可一世的高等知识分
子,竟在6年后摇身一变成为反核四的学界领头羊?
特别是翁启惠在院内无视清议譁然的先是联合25位院士连署“核四公投”
(目前达48名),逼迫马总统回应林义雄的禁食立场之余,继而5月5日公开
厉斥“过去10年来,台湾对于再生能源的发展决心不够;如果10年前下决心
发展替代能源,提高能源效率,或许今天就没有核能争议”,让人不免疑惑
2008年力主暂缓非核家园50年的翁启惠,和今年在反服贸、反核四事件中
“不偏不倚”的翁启惠,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中研院长?
这是典型的不换位置,但照样换脑袋。
翁启惠“换脑袋”的标准,完全基于颜色鲜明的特定政治立场;因为他的院
长一职是陈水扁圈选拔擢的;在宇昌案扮演的要角,则端赖蔡英文的施恩与
回护。以是当年主张在台湾核能电量从7%提高到20%至30%的建言书,皆
可全数听其自动过滤与作废。
谈到这种对自己言论与立场的反复和过滤,美国当代著名社会学者汤玛思‧
索尔在其巨著《知识分子与社会》第五章〈媒体与学术界的可选择事实〉
如是讥讽:“一个科学家如果过滤掉和他所钻研癌症理论相反的事实,将
会名誉扫地,不复为民众信任。与此相同,一个工程师在建造桥梁时,如
果过滤掉特定事实,导致桥断人亡,一定会被追究应负之刑责。但对于若
干被誉为‘社会工程师’的知识分子,倘因刻意清除掉他们已知事实,以
致危害社会造成灾难,却不用面对一言丧邦之责─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
也都逃脱掉理应负起之责任。”
显然翁启惠正是这么一个信奉“党同伐异哲学”的科学家,不仅对核四兴
建与否的立场可以判若两人,遗忘“再生能源太阳能需时50年才会成熟”
的那份白纸黑字建言书,甚至对于近日包括濮励志、江仁台、邹成虎、张
枝峰等8位科学家对其公投连署的公开质疑,竟是充耳不闻,不见答复。
这样好官我自为之的倨傲也同样呈现于他在立院的答询态度,尤其针对黄
国昌以中研院副研究员的身分,穿梭于绿营学生占领国会一案的扮演要角
是否违法时,不惜百般推搪,曲予回护,公开宣称黄国昌的抗争,涉及国
家宪政体制,“台湾的民主就是一些人挺身而出,甚至牺牲了才会再往前
走的”。言下之意,黄国昌没错,有错的倒是他们就职时必须宣誓遵守的
中华民国宪法与法律规范了。
就宪法位阶而言,中研院隶属总统府,身为前、现任院长的李远哲、翁启
惠乃至黄国昌,与参加核四公投连署的48位院士,按月支领的高薪在在来
自中华民国国民的纳税钱,莫非不知“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
上天难欺”,岂容翁启惠这些吮食“民脂民膏”者不换位置照样换脑袋的
“欺上天”?(作者为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