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JSqYNRq ]
作者: luxuryer ()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悲歌!大陆贵妇涌台买春 28岁台男被迫舔
时间: Wed May 14 18:42:29 2014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14/356964.htm
悲歌!大陆贵妇涌台买春 28岁台男被迫舔脚趾5天赚22K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湾政府2011年开放陆客自由行,或许也没想到,两岸的经济情势落差,竟演变成大陆贵
妇群起至台湾买春。根据《东方日报》14日报导,一名28岁的台湾旅游秘书爆料,有大陆
贵妇要求他舔脚趾,甚至酒后乱性把气发泄在他身上。
俗话说得好,“男儿膝下有黄金!”但台湾面临低薪化与后22K时代的挑战,若是活不下
去,出卖灵肉也成了某些台湾男人的生存之道。28岁的阿鸿(化名)入行3年,向《东方日
报》表示,自己出卖尊严、肉体,就是为了赚钱。
他说,旅游秘书的必杀技就是一个字:忍,接待大陆贵妇时要演出痴情样,就算明知与对
方只是金钱交易。
台湾多了观光收入,也多了一些自由行之前看不到的情景。贵妇买春团透过自由行来台,
跟为了钱“夹紧卵蛋”装温柔的台湾“旅游男秘书”结伴同游。据悉,大陆贵妇团多是陆
企老板的妻子,成员甚至还有官夫人与知名商界女强人。
根据东方日报报导,大陆贵妇住进信义区知名的五星级酒店,50岁左右的年纪,还亲密地
搂着年约20岁出头的年轻男子走出酒店,往台北101大楼方向悠闲而去。
虽然不可能在街上出现舔脚趾的画面,但50岁贵妇娇羞并带着微笑,仿佛又回到最美丽的
25岁。酒店附近的便利店店员表示,贵妇搂嫩男的景象,已经是常态,没啥好大惊小怪。
台湾观光局表示依《旅行业管理条例》,赴台外籍旅行团,随行或旅行社人员都要报备,
不能沿途搭载不明旅客。就算自由行也在规范之内。
目前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政府敢面对性交易合法的议题,台湾的性交易等同于尚未合法,《
社会秩序维护法》的规定如下,若被警方查获,也要接受台湾法令的制裁。
第 80 条
有下列各款行为之一者,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下罚锾:
一、从事性交易。但符合第九十一条之一第一项至第三项之自治条例规定
者,不适用之。
二、在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意图与人性交易而拉客。
第 81 条
有下列各款行为之一者,处三日以下拘留,并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五万元
以下罚锾;其情节重大者,得加重拘留至五日:
一、媒合性交易。但媒合符合前条第一款但书规定之性交易者,不适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