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很蠢啊,
IRS的回复基本上是你绿卡过期与否都跟你resident for tax purpose无关。
=>>什么叫做resident for tax purpose?这跟resident不一样,
只是说在报税时你可以不使用外国人的身分来报税而已。
这样可以使用一些针对本国人的税务优惠,当然也可能会因此需要负担额外的税。
总之这只是在报税实务上有这样的规定。
这个认定很宽松,
像留学生在美国超过五年仍继续待在美国(年内超过一定天数)就可以。
绿卡这种认定更严格的自然在报税时也会被认定为resident for tax purpose。
Green Card Test基本上是该报税年度任何时间点绿卡仍有效就算。
=>>苹果写信的问法只说I ever got a green card issued from....
也就是只用过去式来表明自己曾经被核发过绿卡,并没有提及这张绿卡在何时到期。
这种写法其实不是很好的英文,因为没法清楚表示现在绿卡的有效状况。
而一般会写信去问IRS的民众,IRS假设他们有可能需要在该年度报税并不为过。
所以你才会看到IRS用很制式的方式回,不管绿卡是否过期(这报税年度),
你都会被视为resident for tax purpose(因为条文上写清楚anytime)。
除非你是被美国赶出去,或者自己宣告,美国才有可能在税上放过你。
这些其实IRS规定上都写得很清楚,只是苹果装不懂假冒名字去问而已。
如果苹果清楚写明绿卡到期日,只要不是在这个报税年度,
IRS应该会回答今年不用报。
=>>用resident for tax purpose来反证绿卡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因为认定方法根本不一样,这是基本逻辑问题。
这么努力还只能搞这种抹黑喔,真的是没招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