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personnel.nfu.edu.tw/ezfiles/8/1008/img/117/143388549.pdf
如果照本薪(俸) = 薪水
上面这俸额标准表里面 初考委任的不只低于22K
有些连最低基本工资都不到啊
那到底是政府带头违法
还是要顺应现在网络所谓“本俸 = 薪水”的概念
把那些低于22K甚至19K的部分修高一下?
再者我也觉得有些人认为 薪水 = 实领
是件很奇怪的事
虽然实领的确是实际拿在手上的金额数字
但健保、劳保及预扣税额本来就是自己该付的支出
又不是只因列在薪资单上 而且是公司扣的所以不想算成薪水
如果要扣 干脆也把房租、孝亲、伙食、花在女友身上的一起扣一扣
来一个真正的实领(存) 不是更实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