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刑法153条 法界促废恶法

楼主: ulycess (ulycess)   2014-05-03 00:37:55
: 简单地说,看到煽惑文字图画的人有去犯罪,那你就直接是教唆犯。
: 看到煽惑文字图画的人没去犯罪,那你就是煽惑罪。
: 这两个规定互相补足漏洞。
完全错误=.=
教唆和煽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并没有什么互补不互补的问题
例如警员A经线人追查甲拥有巨量四级毒品(依照毒品管制条例无罪),但怀疑甲拥有巨量
毒品乃为毒品交易(有罪),经守株待兔数月后仍不见甲贩卖毒品,因此A假扮买客向甲购
买毒品,因此检察官依照贩卖毒品罪将甲起诉。
后法院审判甲其实是一时性起制作大量四级毒品,本无贩卖意图,然而A假扮买客的过程
中假装是黑道分子暗示“你不卖我,天道盟的会怎样你知道吗”,因此甲心生恐惧而把
毒品贩卖给A。
请问,A是否触犯教唆贩卖毒品罪或煽惑他人犯罪
答案是两个都没触犯
首先论教唆罪,正犯不成立则教唆罪不成立,此乃教唆罪的限制从属性
本题甲并无贩卖意图,不成立贩卖毒品罪,因此A不会成教唆
其次论煽惑他人犯罪
由于煽惑必须公然为之,A乃私底下向甲威胁,因此不成立煽惑行为
所以换句话说A不成立教唆并不一定会成立煽惑他人犯罪
相反的如果成立煽惑他人犯罪,也不一定不成立教唆
所以两个并没有互补性
作者: kcey ( ￾ ￾N￾ ￾ N￾ ￾ )   2014-05-03 00:40:00
教唆.....叫你去货架上拿就给我去拿...不去拿你就...XXX
作者: kcey ( ￾ ￾N￾ ￾ N￾ ￾ )   2014-05-03 00:41:00
煽惑....跟你讲喔 去货架上拿东西不犯法喔...这样解释OK吗?
作者: Ryaniii (诠)   2014-05-03 00:43:00
楼上 不太对喔 跟方式没有关系
作者: Ryaniii (诠)   2014-05-03 00:44:00
教唆限制在被教唆者要着手实行犯罪才会该当 对于公然还是私下为之没有限制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2014-05-03 00:44:00
正确来说,要让这员警A入罪是要用恐吓罪名起诉
作者: Ryaniii (诠)   2014-05-03 00:45:00
煽惑则是要公然为之 但是背煽惑者有没有真的犯罪 则不重要
作者: Ryaniii (诠)   2014-05-03 00:46:00
回楼上 更确切的说 员警应该是要论更重的强制罪
作者: kcey ( ￾ ￾N￾ ￾ N￾ ￾ )   2014-05-03 00:46:00
那如果我的第二点 然后实际去做的话叫???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2014-05-03 00:46:00
利用权势地位等手段胁迫他人就范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2014-05-03 00:47:00
强制罪也是可以
作者: Ryaniii (诠)   2014-05-03 00:48:00
可能会论教唆 但是通说认为教唆要明白表示犯罪的罪名 如果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2014-05-03 00:48:00
不过原PO以教唆或是煽惑来入罪的话,基本上会被打回票
作者: manfale (战神 吱见愁)   2014-05-03 00:49:00
拿陷害教唆出来当例子,适合吗?
作者: Ryaniii (诠)   2014-05-03 00:50:00
回H大 这里应该是恐吓跟强制的法条竞合 应该会论较重的强制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2014-05-03 00:51:00
以法定刑度最重罪名来做为主要罪项
作者: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4-05-03 00:59:00
那A成立何罪? 单纯问问没其他意思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4-05-03 00:59:00
人家是教授,说你恶法就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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