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智贤爆气和姚老师讨论各国的公投门槛
实质上的意义真的不大... 但看的人很爽就是了 不论你看哪边打哪边的脸
之前有政客说:找不到世界各国的公投门槛这么高的
说这话挺不负责任的
版上也有不少人引用各国的公投法来比较
不过个人认为不能以此做比较 EX: 日本 美国 瑞士.....
政体本身就不同
且公投效力也不同
公投的决策范围也不同 (依我国的公投法 目前并无对于经济 国土 ...等 有细项法条)
而如果大多数人共识已经认为我国公投为相对严谨(or严苛)
那就像马英九说服贸多好一样 不管说什么话也没人听得进去了
因此若拿各国的公投法套入台湾 就此拿来比拟
几乎没有太大意义 更何况在此议题上辩论
个人还是认为 我国公投法应更加详细规定 经济 国土...等细项
使法更加完整 而不是一条始终无法表达民意的法
不论未来是谁执政和谁站在人民的对面 都应该朝向此方面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