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smiffycat:委内瑞拉最低工资加30%,反观台湾....好久没加了
不可信的wiki
实施历程
1968年,中华民国行政院发布《基本工资暂行办法》,将基本工资(月工资)定为600元
,是台湾首次以法规命令规定全国性的最低工资。
1984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基准法》第21条规定:“工资由劳雇双方议定之。但不得低于基
本工资。”。
1986年11月21日,立法院废止1936年12月11日在大陆制定,12月23日公布,但施行日期一
直没有以命令定之的《最低工资法》23条,1986年12月3日总统公布废止。[3]
1988年,行政院劳工委员会通过《基本工资审议办法》之后,制定基本工资的相关政策,
并开始逐年审议调整。惟1997年调整至每月新台币15,840元过后,因亚洲金融风暴、产业
大量外移等影响,至2007年为止,曾近十年不调整基本工资。
2007年,基本工资计入假日工时制,大幅调整时薪部分,但月薪仅做约9%的调整。[4]
2012年基本工资审议
2012年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于8月9日召开委员会议,时值遭逢欧债危机、中国经济成长减
缓,导致台湾出口产值下滑,但物价却仍持续上升,为此次审议增添争议性,工商团体亦
是事隔3年后再次反对调整基本工资[5]。原决议基本工资调幅为1.42%(月薪制),为每
月19,047元新台币,每小时109元新台币[6],但此后上呈至行政院时,遭到院会以经济前
景不明为由拒绝提案,这是自1968年之后,行政院首次拒绝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提出的基
本薪资。最后行政院长陈冲于同年9月26日决议,2013年1月1日起,如期调涨时薪至新台
币109元,而月薪制则暂缓调涨,维持每月18,780元,并提出经济成长率须连两季大于3%
,以及失业率低于4%的两项附带条件。[7]而时任劳委会主委王如玄,也因此请辞获准。
2013年4月1日,行政院长江宜桦批示劳委会提出的基本工资调涨案,并于4月2日宣布,月
薪制基本工资从1日开始,调整至每月19,047元新台币。[8]
2010年起,交由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由劳、资、政三方各7位代表议决,并将会议结果上
呈行政院,由行政院核定公告后实施。
2013年基本工资审议[编辑]
2013年8月28日劳委会召开第26次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共识决议每小时基本工资自2014
年元旦起,从109元调整至115元。每月基本工资自2014年7月1日起从19047元调整至19273
元,并于9月24日由行政院长江宜桦审核通过。由于政府方面希望避免年度基本工资审议
造成的劳资争端,因此在2014年元旦开始,也设下物价指数累计上涨达3%,才能再度召开
基本工资审议会的门槛。[9]